一、負責校級領導接送班工作。
二、負責學校臨時出車任務。出車要經校長及主管副校長同意並簽字。
三、負責車庫的物品擺入及衛生工作。
四、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五、服從工作安排,聽從領導指揮。
六、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學位的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司機休息室待命。因事需離開,向主管校長報告去向,以方便聯繫。
七、樹立為領導服務、為師生服務、為學校工作服務思想,對師生要熱情周到。有預先或固定安排出車任務時,應提前到崗,做好準備工作,保證正點出車。對臨時安排出車任務或因工作需要而延時的,毫無怨言,耐心等待,不得因此而發火,或開賭氣車。
八、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駕駛技術。
九、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民警指揮,按規範要求駕駛車輛,確保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十、愛護車輛和工具,認真保養車輛,保證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不開有事故隱患車。及時打掃衛生,清洗車輛,保持車輛整潔。
十一、小修、小洗自己修,最大限度地降低油耗,節約學校經費開支。
十二、有出車任務時,必須保證足夠的睡眠和休息,不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
十三、嚴格執行出車規定,出車須憑“出車單”,不得私自出車。十四、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