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督查組工作制度
為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機關辦事效率,確保政令暢通,切實推動辦黨組及領導班子的重大決 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根據中心管理辦主任辦公會研究決定,並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 作制度。
一、工作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督查制度,組織開展相關督促檢查活動,收集匯總有關工作情況。
(二)負責對上級和本辦制定的有關文件和規章制度執行落實情況的督查。
(三)對本辦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及崗位職責目標管理的完成情況進行督查。
(四)對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綜合性和專業性工作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及上級和本辦領導 批示交辦事項進行督辦,並及時報告進展情況和督查結果。
(五)協調督促本辦各科室、下屬單位、縣(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落實有關工作要求。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服務大局原則。督查工作必須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本辦職責,服務大局, 明確督查重點,對重大決策、重要部署以及辦事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跟蹤督查,切實增強服務 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依法依規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認真開展督查工作,確保做到令行 禁止,政令暢通。
(三)實事求是原則。督查工作必須從實際出發,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決策事 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和反映決策實施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不誇大、 不虛報,一切以事實為準。
(四)注重實效原則。督查工作必須狠抓落實,講質量,重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嚴禁拖沓延誤 、敷衍塞責。
(五)分級辦理原則。對會議研究決定及領導交辦的事項,實行分工細化,責任到人,督查組負 責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反饋,使交辦任務合理分流,防止推諉、扯皮。
三、工作方式
督辦方式採用督辦函(用於對縣<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口頭督辦、電話催辦、現場督辦、 跟蹤督辦等多種形式,急件、要件要適時加以專項催報,並作詳細記錄備查。對重大事項採取立項督 辦的方式(見附件),具體按立項、承辦、督辦、反饋、歸檔等程序辦理,已立項督辦的事項,由督 查組登記備案,然後交承辦科室(單位)相關責任人進行辦理。督查組應及時向交辦領導報告進展情 況和督辦結果;重大事項辦結后,督查組將立項表、領導批示原件、相關反饋材料進行裝檔建冊,分 類歸檔。
四、工作要求
(一)對上級和本辦領導批示交辦的重大事項的督查,由督查組將領導的批示交承辦科室(單位 ),承辦科室(單位)有關責任人員按時限要求辦理完畢后,將領導的批示原件按時交督查組,督查 組將督查結果反饋給領導閱示后存檔。
(二)對年內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督查,一般每季度進行一次,各科室(單位)要在每季度末前 五個工作日將季度工作完成情況自查寫出書面報告交督查組,彙報材料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和查找 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明確下一步工作思路打算等;對重點工作和主題活動完成情況的督查, 每月進行一次,各科室要在月底前形成月報表交督查組,督查組對有關情況進行梳理匯總,經辦領導 審定后報市委、市政府辦公廳相關處室;督查組要督促好周例會布置工作的落實,及時反饋工作進展 情況。
(三)對辦黨組、領導班子重要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由督查組將黨組、班子會議紀 要交承辦科室(單位)、承辦科室(單位)要按時將辦理情況報送督查組,由督查組向黨組、班子反 饋落實情況並存檔。
五、組織領導
督查組設在秘書科,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秘書科正副科長為副組長;其他科室負責人和秘書科政 務工作人員為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