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縣工商局工作規範實施辦法 為了認真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按照州工商局工作會議,縣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縣局工作會議部署,深入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積極服務於地方經濟建設,堅持依法行政,切實加強隊伍建設,結合我局爭創“五型機關”實現“四個一流”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領導職責 1、全局實行黨組集體領導的局長負責制,由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對州局、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負責。全局工作中重大問題,由局黨組會議進行研究,按照組織原則,進行集體決策。 2、局長對全局工作發生的重大失誤和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局長不在單位時,指定一名副局長主持日常工作。 3、副局長在局長領導下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則開展工作,對局長負責。副局長對分管股室、分局、基層所具有領導、指導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職責,並對工作中出現的失誤負有領導責任。 4、局黨組對全局幹部負有使用、培養、管理、考察和批評、教育的責任,有提拔使用、工作調動的權力。 5、主任、股長、分局長是局機關業務工作的直接領導者,負有對本股、室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責任,對局長和分管工作的副局長負責。主任、股長、分局長對股、室、分局工作人員負有使用、管理和培育、考核的責任,同時負有關心職工工作、學習和生活,並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責任,本股室、工作沒做好或幹部職工出了問題,主任、股長、分局長有直接領導責任。 6、各股(室)、分局是全局業務工作的指導部門,要搞好對基層的業務指導和服務工作。 7、各二級機構的副職協助正職抓好多項工作開展並對正職負責。正職不在時,由指定的副職負責全面工作。 8、局領導必須按聯繫點的分工下所督促檢查工作,為基層所排憂解難(每月不少於5天)。 二、股、室職責 紀檢監察工作:①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按時上報黨風廉政建設報告;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到班子成員及職能股(室)、分局和所。②健全監察機構,監督制約機制和各項規章制度,並建立二級機構負責人以上人員的廉政檔案。③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的要求搞好反腐敗工作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④搞好全局各項工作的效能監察並寫出監察建議。⑤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及時查處違法違紀案件。⑥搞好二級機構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工作。⑦搞好來人、來信、來訪工作。⑧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教工作:①負責機構、編製、人事、勞資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建立人事管理台帳、工資台帳和全局幹部的教育培訓計劃。②做好全局工資統發工作。③協助局領導抓好基層領導班子建設,指導系統基層的思想政治工作。④搞好全局人員出勤登記工作並將有關信息及時反饋給分管領導和財務股。⑤收集擬寫人事調研材料、人事工作動態,按時報送各項人教報表。⑥搞好人事檔案歸檔和整理工作。⑦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室工作:①嚴格執行辦文制度,加強辦公室文字工作,承擔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文字把關及檔案管理工作。②及時了解單位工作動態,做好各項行政命令、工作指標執行情況的督查、反饋,完成各項材料的上報工作。③組織擬寫通訊報道和情況反映;宣傳工商典型,樹立“紅盾形象”,逐步提高工商的社會威信。④抓好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的層層落實,逐級簽訂責任狀;抓好行政事務、後勤接待工作。⑤搞好交通、通訊設施的管理,維護及調度好公務用車;搞好車輛管理工作。⑥協助分管領導抓好局機關管理工作及值班室和保衛工作。⑦協助相關股室開展學習、教育、培訓工作,完成各種資料的打印。⑧抓好信息中心的工作。⑨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法制工作: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嚴格辦案程序,加強法制監督工作。①組織指導全局的行政執法工作,特別要加強對基層所、分局的行為案件指導工作;實行行為案件跟蹤審核,提高辦案質量,狠抓立案率、結案率、準確率的達標,執法質量考評達標。②搞好行為案件材料的審核工作,一般行為案件材料3天內必須簽署審核意見,確保行為案件無行政訴訟發生。③搞好案件材料的裝訂、存檔和保管。④搞好乾部職工的行政執法知識普及教育和提高工作。 財務基建工作:堅持量入微出,增收節支制度。①嚴格按“收支兩條線”原則,加強財務收入及支出的監督,特別是收入的入庫管理,做到一日一通報,一季一講評並做好每季一次財務情況分析。②加強票證管理,嚴格實行日清月結,每月核對財務的管理制度;對票證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 的抽查,確保票證不丟失及填寫是否規範;防止坐支情況發生。③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卡,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按時報送財務報表、分析及其他材料。④搞好財務的各預算及決算工作。⑤管理好基建、維修工程的支出和帳務工作。⑥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會工作:①制定工會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抓好工會活動。②抓好計劃生育工作。③積極開展送溫暖活動,搞好乾部職工(含退休幹部)病、死的探望工作。④抓好老乾的學習、教育和管理工作。⑤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工作:①做好“金信工程”網絡建設,制定出機房管理及設備操作制度。②抓好局域網絡建設及維護工作。③做好數據收集、數據入庫及數據管理工作。④配合相關股(室)、分局、所完成信息採集,協助州局信息中心完成數據整合工作。⑤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場監管工作:①改變和完善監管模式,推進市場巡查制,建立市場巡查制檔案。②加強和規範經紀人和經紀機構登記的監督管理,建立經紀人檔案。③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生產要素市場和其他市場的經營秩序和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確保各項專項整治活動順利開展。④認真辦理抵押登記和合同鑒證工作。⑤嚴厲查處合同欺詐案件,積極開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動。⑥搞好市場、合同報表和文字分析材料。⑦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公平交易工作:堅持依法執法,按程序執法,確保案件查處的準確率達100%。①認真做好各類市場的專項整治工作。②協助有關股(室)、分局和所做好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③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①開展“3·15”活動,積極組織《消法》知識宣傳。②受理消費者的投訴、申訴工作,做到件件有迴音,個個有結果。③依法行政,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④組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並向社會公布結果。⑤搞好投訴的調解工作,並做好調解材料的裝訂等工作。⑥抓好“12315”申訴舉報中心網絡建設及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⑦搞好商品質量關口前移工作。⑧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商標廣告管理工作:①搞好創優奪牌工作,協助企業搞好 商標的註冊及馳、著商標的保護工作。②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及商標侵權案件。③實行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做好商標、廣告的監管工作。④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註冊登記工作:①嚴把市場准入關,依法辦理各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註冊登記工作。②搞好諮詢服務,做到對上門的個體、企業諮詢“一口清”,態度和藹熱情服務。③抓好年檢驗照工作,加強經濟戶口信息數據統計和檔案的管理工作。④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個企監管股工作:①依法搞好企業的年檢年審工作。②加強監管力度,查處企業各類違法案件。③抓好“陽光工程”,建立健全經濟戶口,促進“網格責任模式”實現,建立個體工商戶分層登記分類管理工作的改革。④搞好日常對企業行為的監督管理,完成企業回訪工作。⑤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車船運輸管理工作:①加強運輸市場的管理,規範運輸主體行為,依法進行登記、核審工作。②大力查處無照運輸行為。③搞好車、船的年檢換照工作。④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個私協工作:①積極開展“三自”教育活動,協助縣局搞好“納稅人評議”工作。②配合各分會搞好“三自”教育活動,正面引導納稅人與工商工作的關係協調,確保“評議”順利過關。③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考勤制度 1、嚴格考勤紀律。考勤工作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工作實績,採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局機關幹部職工考勤由人教股牽頭,與監察室共同負責落實。局機關上下班採取不定期抽查登記制度和登記制度相結合,基層所考勤指定專人登記。 2、嚴格實行上下班制度,自覺遵守作息紀律,不準遲到、早退,有事外出辦公事應分級報告,否則作早退、曠工處理。 3、幹部職工因公出差,需經分管局長批准,擅自外出視為曠工。 4、上班時間不準搞娛樂活動,不準辦私事,不準串崗扯閑談,若有違反作曠工處理。 5、嚴格請銷假制度,有事需先請假,並寫出假條。副局長請假須經局長同意;股、分局、所長請假須經分管領導同意批准;凡婚假、產假、公休假及法定假日須由人教股審核報局長批准,方可休假。 6、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必須報股、所、分局長同意按規定權限審批登記。批假權限:股室、所、分局領導半天,一天以內報分管局長審批,一天以上五天以內報局長審批,五天以上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最後將假務存放人教股用以考勤。 7、外勤費與出勤掛鈎。凡假期連續超過15天者不享受外勤費120元,凡假期在15天以內按天數計算扣除。凡曠工的人員,每曠工一天扣除外勤費10元。凡婚假超過15天,產假超過一個月外不享受外勤費的同時,年終獎金按實際出勤套算計取。 8、幹部職工在工作期間不堅守崗位,經常遲到早退,上班做私事,經多次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擅自離崗、曠工或請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天或全年累計曠工十五天,年終考核不能評先評優,並按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9、凡被“一票否決”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一律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有崗位津貼的取消崗位津貼;擅自增加單位債務的,一律由責任人負責。有下列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①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未達標的; 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未達標的; ③違反黨風廉政建設的; ④違反“收支兩條線”的; ⑤執法質量考評未達標的; ⑥“雙文明”目標管理未實現的; ⑦非正當理由被免職或受到黨內嚴格警告、行政記大過以及以上處分的; ⑧擅自增加單位債務的; ⑨影響納稅人評議順利過關的。 四、嚴格按程序工作 1、對重大問題或超出職責範圍的事項要逐級請示報告,對急需辦的事,若分管領導不在家,可越級請示報告,但事後必須向分管領導彙報。 2、凡涉及不同分管局領導的工作,工作意見不一致時首先由分管的局領導之間相互協調,經協調后仍有異議的,交局長或局長辦公會、局黨組會研究決定。 3、凡以局裡名義行文,必須按公文格式認真起草,經辦人起草后交辦公室進行文字把關,再呈分管局領導簽發;凡涉及人事、全局性工作安排、黨組會議紀要、局長辦公會議紀要等重要文件必須由黨組書記、局長簽發。 4、凡不按程序工作,以致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對直接責任人將給予紀律處分。 五、保密規則 1、堅持做好保密工作。對研究的問題在議而未決或已定而暫時不公開的,一定要做到保密,不能外傳,否則,將追究泄密者的責任。 2、各股(室)、分局收到的文件資料和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全局幹部職工大會記錄本年終必須交局檔案室統一存檔。黨組會、局長辦公會議記錄本必須密封后交檔案室存檔。 3、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上研究人事、重大財務開支等問題要嚴格保密,嚴禁泄密。 六、對有突出工作成績和新聞宣傳者進行獎勵制度 1、凡被國家、省部級、省局和州級部門評為先進單位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2、被省級以上單位評為優秀調研材料的每篇獎勵300元;被州級單位評為優秀調研材料的每篇獎勵150元。 3、凡被省、州上級部門採用的簡報或信息,每條獎勵20元(反映工商方面的題材)。 七、堅持熱情服務,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 1、工作人員對待來辦事人員必須熱情接待,耐心講解有關政策,解答有關問題,做到“一口清”,並及時辦理有關事項,堅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 2、工作上必須講實話、辦實事、報實數,不得虛報浮誇、欺上瞞下。 八、堅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新經驗 1、副科級以上領導每年下基層不得少於90天,到扶貧點和聯繫戶不得少於2次,撰寫調查報告或論文不得少於1—2篇。 2、股、室每半年不得少於一次下鄉進行調查研究,幫助所里解決問題。 3、局領導成員下基層調查研究,要輕車簡從,不要級級陪同。同時,不接受宴請。 九、認真做好扶貧聯繫點工作 1、扶貧工作人員必須到村駐戶,全年達180天,並要做到年初有規劃和規定項目並積極到縣扶貧辦爭取扶貧資金。年中有落實,年底有驗收。 2、縣局領導在扶貧點要一名領導聯繫一戶貧困戶,積極協助貧困戶開展自救,春耕和脫貧工作,每名領導給聯繫戶出扶貧資金200元。 3、局機關每年要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用於扶貧聯繫點上的扶貧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