灘頭鎮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方案
根據隆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成立縣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辦函〔2014〕21號)文件的精神,以及縣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的工作部署,為切實做好我鎮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對全鎮農村扶貧對象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調查,識別出農村扶貧對象,建立健全農村扶貧對象檔案,為開展直接幫扶提供依據。同時,也為在大扶貧格局下,引導教育、住建、水利、衛生、廣電等部門資源及社會各界力量向農村扶貧對象傾斜,搭建通用的扶貧工作信息平台。
二、實施範圍和扶貧對象
(一)實施範圍。農村扶貧對象識別和建檔立卡的實施範圍為全鎮87個行政村。
(二)扶貧對象。農村扶貧對象包括扶貧開發對象和低保對象。扶貧開發對象必須是以戶為單位,家庭主要勞動力在60歲以下、有勞動能力,和較強的脫貧願望、處於扶貧標準線2300元(2010年不變價)以下的農村家庭居民。
三、工作原則
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基本原則,對農村扶貧對象逐一建檔立卡。
(一)嚴格把握標準。農村扶貧對象包括扶貧開發對象和低保對象。扶貧開發對象必須是以戶為單元,家庭主要勞動力在60歲以下、有勞動能力和較強的脫貧願望、處於扶貧標準線2300元(2010年不變價)下的農村家庭居民。民政部門已識別登記的農村低保對象,這次全部納入扶貧對象一併建檔立卡。具體識別方法“五比五看一優先十一不評”。“五比五看”:比家庭收入、看經濟來源;比家庭財產、看消費水平;比家庭勞力、看勞動觀念;比生活環境、看居住條件;比貧困程度、看致貧原因。“一優先”:計劃生育優先。“十一不評”:全戶外出的不評,家庭有多處房產的戶不評,家庭成員中有1人購置小車的不評,不符合條件強行要求、無理取鬧的戶不評,不遵紀守法的戶不評,不執行計生政策超生嚴重的戶不評,子女條件較好而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原則不評,阻撓公益事業建設的不評,不進行土地流轉造成土地荒蕪的不評,經商戶不評,不在家從事種植、養殖業的一律不評。
(二)規範識別程序。要召開鎮、村兩級會議,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政策精神家喻戶曉。要按照“戶主申請、村民小組提名、村民代表評議和票決、村委會審查、鄉鎮審核、區縣扶貧辦及民政局複核、區縣人民政府審批”的程序進行,村委會要有扶貧對象民主評議和票決的會議記錄及代表簽名,鎮政府、縣扶貧辦要有扶貧對象審核的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縣扶貧辦要對鎮里上報的扶貧對象信息資料進行嚴格把關,確保沒有爭議或爭議解決后報縣人民政府批准,統一建立縣級檔案,並按要求錄入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
(三)公平公開公正。農村扶貧對象識別確認和建檔立卡工作全程要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民主評議和民主監督,群眾參與率和社會認同感達80%以上。村級民主評議前,要對扶貧對象識別政策和建檔立卡人數在村內公示,並通知每戶農戶家庭。參與民主評議的村民代表要有廣泛的代表性,各村都要成立30人以上的民主評議領導小組,評議小組中要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保戶、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退休幹部等具有廣泛代表性的代表,每組至少要有2戶以上的群眾參加,確保評議結果客觀公正。村委會審查和鎮政府、縣扶貧辦審核的結果,都要在當地群眾主要活動場所進行公示(要有影像資料),每次公示期不少於7天,接受社會監督,嚴防暗箱操作。在扶貧對象確定過程中,如接到有關質疑和舉報時,縣扶貧辦、鎮政府要及時組織專人進行核實調查,確有問題的要取消其扶貧對象資格,並從得票靠前的落選農戶中依次遞補。
(四)直接到戶到人。要把政策宣傳、對象申請、情況調查、會議評議等基礎工作做細做實,確保貧困農戶的參與權、表達權。嚴禁民主評議敷衍了事、流於形式。農戶申請要由戶主提出,嚴禁親友代替和提供虛假承諾;要杜絕平均分配,務必突出重點、整戶入選,嚴禁拆、分戶和空掛戶;到戶調查要直達預選對象,嚴禁口頭調查或推測估計;登記的扶貧對象戶要有相關影像資料。
四、工作步驟
(一)對象識別階段(元月—4月底)
1.指標分解(4月3日前完成)。根據3月24日召開的全縣扶貧開發暨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動員會議精神,研究確定本鎮的工作方案及識別方法,並報縣扶貧辦。扶貧對象指標分解切忌搞平均主義,要根據各村發展和農民人均收入水平,按照比較好、一般、貧困、深度貧困四類標準對村先行分類,再按照分類分解扶貧對象指標。
2.宣傳動員(4月上旬)。要充分發揮電子顯示屏、村務公開欄等,廣泛宣傳扶貧對象建檔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認真召開鎮扶貧工作會議、村組動員會議,形成一環扣一環、一級抓一級的局面。努力營造廣大幹部群眾支持和參與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的良好氛圍。
3.群眾評議(4月7日—4月25日)。各村要開好村民小組全體村民會議、村民代表評議會議,以申請農戶得票多少決定其是否成為預選扶貧對象。要加強對村級評選對象情況的審核,嚴防條件不符者入選。村級投票情況和鎮政府審核情況必須分別在行政村和鎮政府公示7天。
(二)建檔立卡階段(4月26日—5月底)。要按照全省統一制定的表格,採集匯總扶貧對象家庭情況,做到一戶一卡、一村一冊。檔案資料要做到真實、全面,並由扶貧對象、採集人、審核人共同簽名確認。鎮政府要有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並按照動態管理的原則,及時更新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
(三)信息化管理階段(6月—8月)。扶貧對象檔案數據安排專人負責,按時錄入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管理系統,並建立匯總分析、動態管理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成立領導小組。為切實加強領導,確保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以鎮長羅運河同志為組長的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指導全鎮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的全面性工作,按照要求搞好對象識別、信息錄入、完善檔案資料、落實幫扶措施。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二)確保工作經費。農村扶貧對象識別和建檔立卡是一項龐大而複雜的民心工程,涉及千家萬戶,工作量大,任務繁重。根據主管部門要求,鎮財政安排專項中心工作工作經費用於開展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必需的培訓、表格印製、調查摸底、建檔立卡、信息錄入及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等方面的開支。
(三)強化人員培訓。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通過培訓,切實讓工作人員全面、準確把握相關政策原則、指標要求、操作程序和具體方法,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四)嚴格監督檢查。為確保貧困對象識別準確,確保不發生大的上訪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建立四項工作制度:進度報告制度、包片負責制度、交叉檢查制度、舉報調查制度。成立專門的督查組,督促指導各村按要求開展好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工作。
灘頭鎮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