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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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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紮實有效推進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切實改善全鎮農民居住條件,為推進同城發展、加快綠色趕超,建設宜居宜游宜業上猶創造良好的城鄉環境。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指導意見(試行)》和《上猶縣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解決民生問題,推進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改善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條件,綜合整治村莊環境,建設富裕和諧秀美鄉村,加快實現贛南蘇區振興發展。

  (二)總體目標。到2015年全面完成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任務,逐步淘汰危舊土坯房,農民居住水平明顯提高,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改善。

  (三)基本原則

  1.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堅持規劃先行,因地制宜,結合農村“山、水、田、園、路”等自然條件,科學規劃選址,編製村莊規劃,引導改造建設。

  2.政府主導、農民主體。政府在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中起主導作用,尊重群眾意願,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調動農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3.一戶一宅、節約用地。執行“一戶一宅”,控制佔地和建房面積,體現地域特色。充分利用空閑地、閑置宅基地、老宅基地及未利用地進行建設,嚴格控制佔用耕地。鼓勵和引導農民公寓式聯戶建房和購房進城進鎮,節約土地。

  4.分類分批、統籌推進。優先解決居住條件最危險、最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示範帶動,分類分批實施改造,統籌推進村莊環境綜合整治。

  5.規範程序、陽光操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一戶一冊”的要求建立危舊土坯房改造台賬,嚴格執行村、鄉(鎮)、縣“三級審核、三榜公示”,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對象、補助標準、審批結果”四公開,接受農民群眾和社會監督。

  二、改造範圍和對象

  列入改造的農村危舊土坯房是指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的《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經鑒定為C級危房(部分承重結構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或D級危房(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隨時可能喪失穩定性和承載能力,構成整幢危房)的土坯房。

  1.改造範圍。改造範圍為全鎮集體土地上的危舊土坯房,城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以內集體土地上的危舊土坯房改造必須符合城鎮總體規劃要求。

  2.改造對象。現仍居住在集體土地上危舊土坯房的農戶(已列入征地拆遷範圍的土坯房除外)。改造對象的認定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符合城鄉建設規劃。(2)房屋屬C級或D級土坯房。(3)符合一戶一宅規定。

  三、相關標準

  1.建房標準

  (1)佔用宅基地建房:每戶宅基地面積原則上在90平方米以內。

  (2)公寓式聯戶建房:每戶建築面積60平方米左右。

  (3)鎮村統一建房:每戶建築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

  2.補助標準

  (1)新建房屋補助標準:

  ①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以下簡稱“兩紅”人員)及革命烈士的遺孀危房改造,每戶補助4萬元。(由所在鄉鎮和民政部門進行界定並公示)

  ②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因災全倒戶、“兩紅”人員及革命烈士的子女家庭危房改造每戶補助2萬元。(由所在鄉鎮和民政、殘聯部門進行界定並公示)

  ③其他列入改造範圍的D級危舊土坯房改造,每戶補助1.5萬元。(由所在鄉鎮和城建部門進行界定並公示)

  (2)維修加固房屋補助標準:每戶補助3000元。(具體由所在鄉鎮和城建部門界定並公示)

  深山區、庫區移民,地質災害和生態移民,危房改造,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項,不得重複享受。

  四、補助時間及戶數認定

  1.補助時間界定

  (1)2012年元月1日以後在縣城規劃區外拆除危舊土坯房並已經列入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的,可延續全省危房改造政策,列入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對象。

  (2)2012年6月28日《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出台後,符合危舊土坯房改造條件在建或新開工建設的,可列入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對象。

  2.補助戶數認定

  對列入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對象的原則上以戶為單位,按以下方式認定補助戶數:

  (1)單戶新建的以每棟房屋為一戶;

  (2)聯戶新建公寓樓的,以套為單位,每套為一戶,每戶只補助一套;

  (3)合建非公寓樓的以實際建房棟數計算,每棟為一戶;

  (4)列為修繕加固的,以棟數為單位,每棟認定為一戶,每戶只補助一棟。

  五、改造建設方式

  原則上擬改造農村危舊土坯房屬整體危險(D級)的應拆舊建新,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要結合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協同推進深山區、庫區、地質災害易發區移民,同步協調農村飲水、電網、道路等基礎設施及文化、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結合產業布局,鼓勵發展以“兩茶一苗”產業為主的特色農業,支持就近創業就業。

  (一)拆舊建新。積極引導宅基地在本集體內流轉置換,鼓勵採取集中連片式拆舊建新,有序引導農村人口由自然村向較大村莊、邊遠村莊向交通便利村莊、一般村莊向中心村及城鎮聚集,加快城鎮化進程。要堅持集中建房為主,盡量減少零星建房,分散建房的也要相對集中,原則上達到5至10戶。

  1.集中新建: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以內,在符合城鎮建設規劃的前提下,改造戶可以聯戶新建公寓樓,其集體土地性質不變。

  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以外,鼓勵按照村莊建設規劃要求,在異地或原地集中新建。

  2.分散新建:對城鎮規劃建設用地以外的零散的農村危舊土坯房,確不具備集中新建條件的,可分散新建,但原則上也要做到相對集中。

  3.鄉村統建:對確實無能力建房的困難群體,在自願拆除原危舊土坯房的前提下,可由鎮、村統一代建,幫助其解決住房問題,其建房補助資金用於鎮、村統一安排代建。對確實無能力建房的分散供養五保戶,鼓勵其就近到敬老院集中供養,在自願拆除原危舊土坯房前提下,並將其宅基地交回集體組織后,可以享受政策補助。

  4.盤活置換:對分散供養五保戶、特困戶,可對現有的舊校舍、舊廠(場)房、舊辦公樓等閑置的非危舊房、非土坯房進行修繕改造,並符合以下程序:一是經原產權人同意,並簽訂置換協議;二是由鎮申報,並經縣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三是完善手續,做好置換后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鼓勵經濟實力較差的群眾購買本集體範圍內質量較好的房屋進行置換,對農戶之間的房屋置換必須簽訂置換協議,並經公證處公證,現有住房較差置換非土坯房的一方享受修繕加固補助資金,持有質量較好的非土坯房一方置換到危舊土坯房后按程序可申報拆舊建新。

  (二)修繕加固

  1.經文化部門鑒定,對具有一定歷史、文化和科學藝術價值,特別是具有文物價值、記載紅色文化歷史和凸顯客家民居風格的危舊房,應按照“修舊如舊”的原則,予以重點修繕保護。並鼓勵採取購置修繕等形式,大力發展鄉村特色旅遊產業。

  2.經鑒定為C級土坯房,居住農戶又無拆舊建新意願的,可對原有房屋進行修繕加固。

  (三)鼓勵拆舊。通過政府引導、理事會運作,拆除無保護價值的廢棄、空置、閑置危舊土坯房。對拆除廢棄、空置、閑置危舊土坯房(即無人居住“空心房”)並進行復墾,符合條件的由所在鎮按程序向縣國土部門申報立項,列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實施範圍。

  (四)引農進城。鼓勵農戶進城進鎮或聯戶建公寓樓,願意轉為城鎮居民的,可納入城鎮居民住房保障體系。同時積極為農民進城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幫助進城農民就業。

  六、操作程序

  1.提出申請。對符合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條件的農戶,由戶主自願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戶籍證明和危舊房改造所屬補助對象的身份證明等材料。

  2.集體評議。村委會接到農戶的申請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委會議進行民主評議,議定是否屬補助對象,並在村務公開欄及村民小組予以公示;經評議認為符合補助對象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填寫《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建房申請審批表》,並上報鎮政府。對經評議或公示存在異議、經複核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及時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入戶審核。鎮政府在接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后,組織人員進行入戶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鎮政府簽署意見報縣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不符合條件的,鎮政府將材料退回所在村委會,並說明原因。鎮政府審核結果在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4.審批和公示。縣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鎮上報的材料后,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實地複核,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予以審批,並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對住房危險程度作出的鑒定意見,核定補助方式及標準。對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不予審批,並說明原因。審批結果要在村委會和村小組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日,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屬性、改造類型。同時,由鎮人民政府與危舊土坯房改造農戶簽訂補助協議。

  5.竣工驗收。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竣工后,鎮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國土所、規劃所、財政所、民政所等相關部門對修繕加固、改建新建及拆除原有危舊土坯房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6.資料建檔。鎮村要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將農戶申請表、新建或修繕前後對比照片、審批表、資金髮放表、改造補助協議、採用新戶型協議等所有資料一式三份進行整理歸檔。縣、鄉、村及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分級分類原則,將資料分年度整理歸檔。

  七、實施步驟

  1.實施準備階段(8月15日前)。以村為單位組織精幹力量進村入戶進行危舊土坯房改造登記,了解農民群眾的真實意願,梳理分析數據,分類建立工作台賬,做到情況明、底數清,調查摸底和登記造冊,並報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科學編製規劃,迅速組織編製村莊布點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對已不能滿足當前發展要求的村莊建設規劃進行修編。要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做到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政策家喻戶曉,充分調動廣大農民主動參與的積極性。

  2.任務分解落實階段(8月25日前)。各村按照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改造計劃任務,細化分解到各村民小組,落實到具體改造對象,並報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實施改造階段(12月15日前)。鎮規劃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農村危舊土坯房進行技術鑒定,確定危房等級。危舊土坯房鑒定和補助對象確定工作必須按提出申請、集體評議、入戶審核、審批和公示等程序在8月30日前完成,9月初開工建設。

  4.檢查驗收階段。各村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任務要在當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自查驗收,同時向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工作總結和總體驗收申請。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村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並報縣農村危舊土坯房工作領導小組,接受上級組織檢查驗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陳應庭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薛飛、副鎮長李存t任副組長。財政所、規劃所、民政所、國土所、林管站、供電所、電信所、移動公司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國土所,由國土所所長廖震兼任辦公室主任,實行集中辦公,負責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的組織協調、督查調度、服務指導及考評考核,工作人員從鎮直有關單位中抽調,辦公經費由鎮財政給予足額保障。

  (二)明確工作職責

  各村是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的責任主體,各村支部書記為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鄉、村二級要層層簽訂責任狀,本着“農民主體、村委協助、鄉鎮負責、部門服務、縣級統籌”的原則,由鄉(鎮)具體組織實施。各村要摸清翻建新建、修繕加固的危舊土坯房數量,並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定建房對象和改造方式。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審查環節結果要進行“三榜公示”,堅決防止出現因對象選擇不準等原因導致重大不穩定事件,否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着重把好對象確定關、房屋宅基地糾紛調處關、工匠培訓關、過渡安置關、補助標準關、資金髮放關、安全生產關、質量驗收關和社會穩定關等關鍵環節。

  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牽頭組織對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的統籌規劃、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考評驗收。

  鎮規劃所具體抓好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技術鑒定、項目規劃選址、村莊規劃和新戶型推廣、質量和安全監管。

  鎮民政所負責“兩紅”人員、革命烈士遺孀遺屬、五保戶、因災全倒戶、低保戶等人員的核實。

  鎮財政所負責做好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資金的籌措和撥付,制定資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經費,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補助;

  鎮國土所負責爭取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指導各村做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工作,依法辦理用地手續。

  鎮林管所負責解決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標,免費做好林權抵押評估工作。

  鎮供電所、電信所、移動公司負責做好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中供電、有線電視、通訊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工作,並免費解決集中建設點涉及的桿線搬遷問題。

  各村、各成員單位要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並制定專門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工作方案於8月15日前交鎮農村土坯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資金監督管理

  1.整合涉農資金。按照“渠道不亂、統籌安排”的原則,整合部門資源和涉農資金,支持推進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集中建房點的基礎設施建設。

  2.建立按建房進度撥付資金的工作機制。

  (1)拆舊建新的,在拆除原有危舊土坯房的前提下,並完成地圈樑澆築,撥付至補助資金的50%,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入住后將剩餘補助資金一次性撥付到位。

  (2)房屋置換的,在完成房屋置換手續,農戶入住並拆除原有危舊土坯房后,據提供的置換協議、鎮證明等資料一次性撥付補助資金。

  (3)修繕加固:修繕工作完成後,經驗收合格的一次性補助到位。

  3.加大信貸幫扶。對享受建房補助后仍然資金不足的困難群眾,可採取聯戶擔保、林權抵押、房產抵押等形式向銀行申請5萬元以內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貸款,經縣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准,由財政按照貸款基準利率給予為期兩年的貸款貼息(市縣財政各負擔40%,借款人負擔20%)。

  (四)加強改造建設管理

  1.強化規劃編製。規劃編製經費按每個集中建設點3000元的標準納入縣財政預算。堅持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結合小城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快編製村莊布點規劃及村莊建設規劃。由規劃建設部門牽頭,礦管、移民扶貧、民政、水利、防震減災等部門參與,組織有資質的專業規劃隊伍進行規劃編製,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避開地震斷裂帶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危險地段以及次生地質災害易發生地段,合理確定危舊土坯房改造集中建設點,科學指導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穩妥推進村落布局調整,建設農村新型社區。注重古村落、古建築及古樹名木等保護。

  2.嚴格執行一戶一宅規定。凡另行選址建房的必須符合村鎮規劃,在拆除原有危舊土坯房並將老宅基地交回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流轉他人或復墾的前提下,改造戶方可享受危舊土坯房改造補助、貼息貸款和佔用宅基地新建房。

  3.大力推廣新戶型。新建房屋應選用《贛南蘇區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新戶型設計圖集》或《上猶縣農村新戶型推廣圖集》中推介的戶型,突出體現贛南及上猶民居特色,建設經濟實用、安全美觀、功能完善的新型農民住宅,實現“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對符合《關於提升村鎮規劃建設層次加快新戶型推廣工作的實施方案》(上辦字[2012]129號)文件精神實施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的,由農戶提出申請,經縣、鄉審核同意,並由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可另行享受該文件規定的補助政策。

  4.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國土、規劃建設、民政、財政等相關部門要開闢農村危舊房改造審批通道,簡化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時限,免收審批費用及工本費等其他費用。

  (五)強化用地保障

  1.用好用活土地政策。鎮國土所要積極爭取危舊房改造用地專項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周轉指標、農民建房指標、災后重建指標等政策,優先安排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用地指標,優先保障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建房用地需求,切實保障全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建設用地。

  2.探索宅基地流轉新路徑。各村要充分發揮理事會作用,積極探索土地流轉的新思路,通過政府引導、理事會運作,穩妥有序推進危舊土坯房改造建房點的宅基地流轉、舊房拆除等工作。

  (六)建立高效工作機制

  1.建立掛點幫扶機制。採取鎮領導包村掛點,鎮直單位包村的方式,定期對掛點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加強與 “三送”工作相結合,將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納入“三送”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所有“三送”掛點單位都要負責協助做好所掛村的農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尤其要重點抓好集中建房點。實行“三送”幹部聯繫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包戶“宣傳發動、申報審批、建房幫扶、信息錄入”全過程全覆蓋機制,尤其要負責做好建前、建中、建後圖片及有關申報表格填寫和錄入等工作。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將作為“三送”工作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具體方案由鎮“三送”辦另行下文)。鎮、村等各級幹部職工、農村黨員,要大力支持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發揮帶頭示範作用,發動親屬、朋友進行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要充分發揮村民理事會在推進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中的組織、引導作用。

  2.建立巡查考核機制。實行目標責任制,把推進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納入各村、鎮直單位年度目標考核內容,並作為考核村和鎮直單位領導班子的重要內容。建立“半月一通報,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調度,半年一評比,年底大考核”的督查機制,由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鎮“三送”督查組每月初組織進行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的專項督查。

  3.獎勵獎懲機制。年底鎮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村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考核,對年度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工作成績突出的村委會和鎮村幹部成員單位給予表彰與獎勵;對年度工作不力的村委會和鎮直(駐鎮)單位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七)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之音》廣播,黑板報,標語等條件,積極宣傳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政策,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及時研究和解決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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