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11.加強對人大、政協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民主黨派、無黨派和工商聯人士的作用。加強和改進黨委對人大、政協工作的領導,探索加強黨的領導與充分發揮人大、政協作用的機制,從今年開始,省委常委會每年研究一次人大、政協工作,以省委文件形式轉發省人大、省政協黨組的年度工作要點,做好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的督辦落實工作,在發揮人大和政協的作用方面取得新的進步。今年下半年召開全省人大、政協工作會議,對新時期人大、政協工作作出部署,各級黨委應對人大、政協工作加強調研,為開好這次會議作好準備。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制定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中發[2005]5號)的具體措施,開好雙月座談會、通報會、懇談會,研究重大問題決策前和決策執行中同黨外人士協商的規則和程序,加快省級民主黨派辦公大樓建設。切實加強統戰工作。
KK12.大力推進依法治省。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試點工作,規範行政執法程序,推行行政處罰“四分離”,充分發揮政府專門監督機關的職能作用。重視法制教育工作,制定計劃,在2006年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對幹部、群眾開展普法教育。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研究制定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有關制度,支持人大依法對司法機關行使監督權力,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認真組織政法機關深入開展“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務求實效。
KK13.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堅持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加強形勢政策教育,重視哲學和社會科學工作,省委常委會定期研究思想理論動態。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黨報黨刊、電台、電視台等主流媒體的作用,不斷提高輿論引導水平。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工作,制定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工作的辦法。認真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紅安等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建設,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文化市場管理,整治校園周邊環境。高度重視高校工作,支持地方發展高等教育,進一步落實和健全省級領導聯繫高校制度。做好擁軍優屬工作。
KK加快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步伐。繁榮文藝創作,打造文化精品。精心做好“八藝節”和第六屆城運會的籌備工作。加強農村基層文化建設,抓好鄉鎮文化中心改革,積極扶持農村文化中心戶。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文化產業集團建設步伐,抓緊組建湖北廣播電視總台,進一步深化湖北日報報業集團、湖北長江出版集團、省直文化院團和劇目生產體制改革。研究國有文化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辦法,注重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的發展。
KK14.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重點加大行業組織、社區、工會的改革和建設力度,力爭有新的突破。選擇一兩家省級行業協會開展與政府脫鉤的試點,改革行業組織的註冊辦法,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提高他們在業內的公信力。推廣武漢、宜昌、黃石等城市社區建設經驗,不斷完善社區的自治和服務功能,建立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區依法自治的運行機制。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領導,每年研究一次群團工作。探索從機制上加強工會維權工作的措施,推動工會體制創新和工作創新,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加強工會基層組織建設,擴大工會的影響力。三、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確保省委各項決策落到實處
KK15.建立和完善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委、省政府每年年初將涉及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進行任務分解,將責任細化到分管領導,任務落實到部門,確定工作進度,年中和年底檢查講評;將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帶共性的工作,尤其是為群眾服務的工作,形成一個綜合的考核評估辦法,對優秀省直單位予以表彰。同時,嚴肅工作紀律,對因落實不力、影響全局的單位,要追究所在單位領導的責任。省直各部門內部都要實行目標管理,制定內部考核獎勵辦法,並與幹部使用及公務員年度考核結合起來。各市、縣都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強化抓落實的工作措施,上下聯動,整體推動,形成合力。
KK16.大力精簡文件、會議和檢查、評比達標活動,集中精力辦實事。進一步重申、落實嚴格控制文件、會議的有關制度規定,切實精簡文件、會議,提倡少開會、開短會。對檢查、評比達標活動進行專項清理,大幅度壓縮和規範省直機關各種檢查、評比達標活動。嚴格控制外出考察學習和各種名目的培訓活動。嚴格規範省級領導公務活動,領導同志要減少出席各種應酬和一般性會議,集中精力抓大事、辦實事。
KK17.進一步增強省直機關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堅持不懈地抓好省直機關作風建設,制定進一步改進省直機關作風的具體規定,促進省直部門提高辦事效率,縮短辦文、辦事時間,堅決糾正部門利益至上、落實不力等問題。改進調查研究、檢查督辦的方法,堅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特別要多到邊遠、貧困地區和困難企業去調查研究,更多地聽取基層群眾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各部門每年要制定為群眾辦實事的計劃,並抓好落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在省直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堅持和完善對省直機關的評議活動,在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進行評議的同時,適時委託高校調研機構對省直機關作風開展民意調查,加強對省直機關作風的監督。四、切實加強黨的建設,不斷增強各級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KK18.加強對黨建工作的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省委在重視抓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大力推進黨建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抓。明確各級黨委抓黨建工作的責任制,加強對各地各部門黨建工作的督辦檢查,不斷提高全省黨的建設整體水平。
KK19.把思想建設放在黨的建設的首位。深入開展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特別是要抓好馬克思主義哲學教育,黨的基本路線的教育,黨的基本知識的教育,開展學習周國知等先進典型人物的活動,切實解決共產黨員從思想上入黨的問題。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進一步深化對省情的認識,把中央精神同湖北實際緊密結合起來,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弘揚“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這條思想建設的基本經驗,使所有黨員在黨內生活中都學會正確運用這個武器。加強黨建理論研究和理論隊伍建設。總結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功經驗,探索建立保持黨員先進性的長效機制。
KK20.加強和改進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高度重視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選准配強各級黨政“一把手”,優化班子結構。完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制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辦法。研究解決部分選任制幹部屆內調動頻繁的問題,保持市、縣黨政正職的相對穩定。進一步做好培養選拔女幹部、黨外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工作,在市、縣領導班子換屆工作中,選准配好女幹部、黨外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建立健全優秀幹部脫穎而出的機制,抓緊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幹部工作的措施,規範破格提拔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的辦法,積極探索在幹部工作中擴大民主、鼓勵競爭的新途徑。今年下半年,進行“公推公選”省直正廳級領導幹部試點,公開選拔一批副廳級領導幹部。切實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抓緊建立健全市廳級和縣市正職後備幹部信息庫,逐人制定和落實培養措施。大力推進幹部交流,對優秀年輕幹部加大易地培養交流力度,對省直機關部分崗位的中層幹部進行交流試點。推進幹部監督制度體系建設,制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進一步完善幹部免職、降職制度,研究制定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幹部制度,完善選任制幹部的任期制,探索對部分委任職務實行任期制的辦法,逐步形成正常的幹部“能下”機制。制定出台對非領導職務幹部的管理辦法。認真做好優秀大學畢業生的選調工作,研究制定欠發達地區招錄公務員的配套政策。加強和改進人才工作,重點培養、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加強老幹部工作,省委每年至少研究一次。
KK21.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改進鄉鎮黨政領導幹部和村級“兩委”選拔任用方式,在總結和規範的基礎上,在鄉村兩級換屆選舉中全面推行“兩推一選”。選派一批優秀機關幹部到後進村、貧困村黨組織任職。採取措施,加強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逐步建立激勵保障機制。按照中央有關精神,研究制定鼓勵欠發達地區幹部紮根基層的政策,逐步提高他們的待遇。加大財政和黨費支持力度,保障村級組織公用經費,兩年內基本解決部分村無辦公場所、無黨員活動室等問題,確保村級組織正常運轉。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結合黨員先進性教育,制定必要的辦法,大力實施黨員“安家工程”,做好流動黨員組織關係的接轉工作,解決好私營企業、外資企業中黨組織的建立和黨組織的正常生活問題。加強社區黨建工作,解決好失業和下崗職工中的黨員的正常組織生活問題;改善社區黨組織工作條件,開展城市黨員“雙帶”活動。紮實開展“兩服務、兩促進”活動,組織省、市、縣直機關定點聯繫村、社區、企業,幫助“建組織、建陣地”,組織黨員幹部與困難群眾、困難職工實行結對幫扶。落實分級培訓責任制,在兩年內普遍對農村、社區、非公有制企業的黨組織書記輪訓一次。
KK22.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認真總結縣級“黨代會常任制”試點經驗,不斷探索發揮黨代表作用的途徑和方法。積極開展黨代表直選、黨務公開試點工作,建立黨代表評議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制度,建立和完善市、縣黨委民主科學決策機制。認真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擴大地方的知情權,省委在討論重大問題和制定重要政策前,要充分聽取基層的意見,進一步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KK23.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繼續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認真檢查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落實情況,督促各級領導幹部嚴格遵守廉潔承諾,切實解決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方面的突出問題。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省委的實施意見,不斷加大治本抓源頭工作的力度,突出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治理腐敗。制定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教育規劃,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各級黨委(黨組)中心學習組的重要學習內容,納入黨校培訓教育和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的內容。各級黨委“一把手”每年至少要講一次廉政黨課。圍繞容易產生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的部位和環節,繼續加大體制、機制改革力度,推進幹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行政審批制度、財稅金融體制、投資體制、國有資產監管、職務消費貨幣化等改革。進一步完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民主生活會等制度。健全巡視制度,做好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工作,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經常監督。把懲治腐敗工作繼續抓得緊而又緊,對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堅決查處一個,絕不手軟。在嚴格執紀的同時加大組織處理力度,加大對違紀違規黨員幹部的懲治力度。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行黨委常委、政府黨員副職向常委會報告個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制度,以及帶隊進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的制度,抓好《中國共產黨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關於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行為實施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通知》(鄂發[2000]5號)的落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五、進一步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
KK24.加強理論學習,提高執政能力。進一步完善學習制度,端正學習風氣,嚴肅學習紀律,講求學習效果。要深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領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各種知識,學習人民群眾在實踐中創造的新鮮經驗。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馬克思主義學風,堅持把理論學習同改造主觀世界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意識,堅持“兩個務必”,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堅持把理論學習與研究解決湖北改革和發展中面臨的實際問題結合起來,特別要與研究解決一些事關湖北發展全局的重大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謙虛謹慎,真抓實幹,不搞脫離實際、損害群眾利益的“政績工程”,樹立與科學發展觀相適應的正確的政績觀,使各項決策和部署更加符合省情、更加符合群眾利益、更加符合時代發展的要求。
KK25.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進一步加強常委班子的民主團結。堅持常委會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省委常委的工作要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來展開,各位常委要進一步樹立全局意識和“一盤棋”的思想,無論分管什麼工作,都要自覺從湖北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來認識和把握。堅持重大決策和事項由常委集體討論,發揮集體智慧,實行集體決策,同時每位常委同志都要大膽負責自己承擔的工作任務,要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力度抓落實。進一步營造常委之間相互溝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風氣。充分發揮地方和省直部門積極性,對決定了的事情,要督促各地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地去落實。安裝電子錶決設備,重大事項實行全委會票決制,充分發揮省委全委會的作用。
KK26.增強事業心責任感,自覺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黨和人民把我們放在重要的崗位,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事業心責任感,把黨和人民的事業置於高於一切的位置,為湖北的振興和人民的幸福忘我工作。要刻苦學習,善於用寬廣的眼光觀察世界,正確把握時代發展的要求,深刻把握湖北省情,善於進行理論思維和戰略思維,堅持按客觀規律和科學規律辦事。要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把堅定理想信念和發揚求真務實精神統一起來,把堅持黨的領導和堅持群眾路線統一起來,把帶領人民前進和向人民學習統一起來,一切以是否符合黨的事業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最高衡量標準。要進一步嚴肅黨的紀律,堅持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財經紀律和廉政紀律。嚴格遵守和執行《廉政準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省委常委“八不”承諾、省級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十不準”等規定。不違反規定收受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跑官要官”、封官許願和為“跑官要官”者說情;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放任、縱容他們利用自己的權力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