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大舅家兒媳婦又發來信息說,讓我幫忙去接她孩子,還打着她老公的名義,我想也沒想就直接回絕了。其實,真的不是我無情,只是,實在不想參和她家的家務事。
她和她老公都是二婚,各自有各自的兒子,如今兩人又有了個小閨女。可是,她老公家的這個孩子,始終就處於爹不親娘不愛的境地。有時候看着孩子真的挺可憐的,打小就爸媽離了婚,跟着爺爺奶奶長大,如今,老爸再次成家,他卻始終沒有真正屬於自己的家。每周上學的接送,總是奶奶推給后媽,后媽推給奶奶,誰也不想去接送孩子。
今天下午,又到了接孩子回家的時間,一大早奶奶就不知所蹤,電話也打不通。后媽能夠抱着小閨女去別人家做客,沒法去接老公的兒子。過來找我,我就在想,如果我一次又一次的幫助她們接孩子,不是在幫他們,而是在放縱她們的不負責任。
雖然,後來孩子還是被另外一個親戚給接回來的,而且回來依舊在我家待了一會。可是,我還是覺得,一個人,對自己必須應該盡的責任還是得盡的。
作為孩子的親媽,能丟下孩子離婚,本來就是一種不負責任。如今的后媽,嫁進門,卻不管老公家的孩子,又如何去做好一個好妻子,好母親。
真希望每個人都可以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做自己該做的事,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