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我們的保障。法律的存在,讓我們對生活充滿了希望,有這麼一件事:北京一位女學生打公共電話未通,被強行收取一元錢電話費。女學生用正確的法律渠道,獲一元錢賠償。有人聽了說:“一元錢還不值多跑腿的錢”。其實,錢的多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應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我們合法的權益,我們對法制觀念的意識就應該從小事抓起,我們應該學會以法制人,以法服人,有些人之所以犯法,也許是他的對法律的無知,但有些人是心存惡念,干出一些違法的事,法律是無情的,但法律也是公正的。
讓我們去望天抒情,望水冥想。認識法律,運用法律,去尋找生活中的玫瑰,在法律的天空下,茁壯成長。
有一個人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如果金錢成為你的崇拜物,那麼它就會像魔鬼一樣折磨你”。
小王是村裡出名的遊手好閒,鄉里人總是勸他要找一份工作,別終日遊手好閒,應該為自己的前途做打算。有一日,小王對鄉里人說他要做大本生意,鄉里人以為他改掉環毛病,沒想到:早上幾名公安來到鄉里找小王。說他涉嫌搶劫、偷竊,總計39080元。到處都找不到小王,原來他跑到福州去。犯了法,就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沖不出法網。金錢與貪慾,是抹殺道德的惡魔。
一個大好青春就在監獄里渡過,真是虛度光陰,本來是可以拼搏,可為自己的前途做打算,可就因錢財的誘惑,而走上歧路。
我們現在的法律是最公正公平的,在古代,有錢、有權才有說話的份,老百姓有冤無處伸。但在我們這個新時代,有理就有正義,“邪不勝正”在這個大社會裡,惡人是無法立足的。
人們時常為了貪慾,為了一己之私,而步路法網,不法分子們,你們不要囂張不要忘記了還有一片法律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