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的禮物,留下的記憶,留下不走的情。今天看到那麼一句話:世界上最悲的事情就是,人已經散了,感情還在。
想起那些曾經在我家工作的那些人。懷念着他們。
自己留了很多,當初他們送我的禮物。包括妹妹。只可惜,當初我們沒送什麼給他們。
那天晚上,我跟妹妹說,好可惜,我們沒送什麼給他們,他們卻送了我們那麼多的禮物。
開始的,讓自己覺得,其實有些時候,你送別人的某些禮物,或許,一時之間,別人不會那麼地珍重,就像當初他們送我的布娃娃,送我的一隻很cute布娃娃狗狗等很多很多的禮物,自己當初並沒有那麼地珍視,但是,現在,很珍惜他們~因為他們都記載了他們對我們兩個小小孩沉甸甸的愛。
付出,沒什麼不好的。給予,沒什麼不好的!感情,比禮物還要重要。想念,比禮物還要重要。記得,比任何都要重要!
感謝你們!讓我懂得,給予,沒什麼不好的。我,想試着讓某些個人,也記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