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什麼事最值得做呢?吃喝玩樂嗎?不是。娶妻生子嗎?不是。買房買車嗎?都不是。我說人生最值得做的事,莫過於拼搏了。人若學會拼搏,雖挫不餒;若懂得拼搏,雖成功而不驕;成、敗乃是人生常有的事。達觀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麼特別的,但在得到結果前的拼搏中所獲得的經驗卻是寶貴的。獨是凡人生在世間一天,便有值得去拼搏的事。
大作曲家貝多芬小時候由於家庭貧困沒能上學,十七歲時患了傷寒和天花之後,肺病、關節炎、黃熱病、結膜炎等又接踵而至,二十六歲不幸失去了聽覺,愛情上也屢遭挫折,在這種境遇下,貝多芬發誓要“扼住生命的咽喉”。在與生命的頑強拼搏中,他的意志佔了上風,在樂曲創作事業上,他的生命之火燃燒得越來越旺盛了。凡屬努力拚搏過的人,那麼在拼搏過程中得到的快樂都會比別人要多得多。
那麼,怎樣才算是成功呢?自然拼搏過了,算是成功者了。俗話說得好,“失敗是成功之母”;“成敗不是永恆的,而是可以轉化的。”人成功的時候,那種輕鬆愉快,真是不可以言語形容。越是努力拚搏,成功就越容易降臨,那快樂還要加幾倍哩!大抵天下事從拼搏中得來的成功才算真的成功。這種拼搏與成功的循環,便是這有活力的人間一種趣味。一翻過來,處處敢拼搏,便處處有成功;時時敢拼搏,便時時有成功。成功之權,操之在已。容國才所以說,“人生能有幾回搏,此時不搏何時搏。”正是這種作用。
漢朝司馬遷繼承父業,立志着述史書。他遊歷各地,閱讀了大量書籍。不料正在他着手編寫《史記》時,遭到了李陵之禍的株連。但他矢志不渝,忍辱負重,身受腐弄,幽而發憤,經過十餘年的艱苦奮鬥,終於寫成了鴻篇巨着DD《史記》。
正是拼搏使人們獲得了成功。現在是認真看待拼搏的時候了,因為拼搏是走向成功的階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