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又忘了
“哦,我又忘了!”
這句話,似乎已成了我們偷懶或者逃避一件事的借口。我們常常拿忘記來應付。可這究竟是真的忘了?還是從一開始就沒有去記?是自己真的記不住?還是為自己的錯找個理由?
人的記憶是有限的,有些事因為沒有太注意、重視而忘了;有些事因為不想記起隨着時間的流逝而忘了;有些事,甚至因為一場意外而忘了。我們每天都發生着各種各樣的事,開心的、傷心的、感動的、悲慘的……時隔多年後,有些事可能印在腦海里揮之不去,而有些事卻想拾也拾不起來。
歸根結底,一件事記或記不起來,大多都是自己的心理因素。而忘了,很多時候也是因為自己對事情的不重視、不認真,那種被動感。可是,你知道嗎?有些事你必須記得,因為那是任務那是承諾——是一種責任!
媽媽在出門前叫我把房間整理好,我敷衍的答應后,就置之不理。直到媽媽回來,看到房間還是亂糟糟的,便問:“怎麼沒有整理呢?”而我卻用一句:“我忘了,待會吧!”再一次的敷衍了事。但是,我真的是忘了嗎?那既然這樣,當初何必答應呢?說了會整理,為何又不整理呢?待會,待會,總是待會。直到最後媽媽看不下去了,替我整理,然後進行教育。
我們常常給出了承諾,卻以一句忘了而違背諾言。
老師布置的作業沒有完成。當老師問:“為什麼沒有寫作業?”而這時,又是一句:“我忘了!”作為答覆。其實,更多的時候,不是我們忘了那項作業,而是忘了用認真的態度去對待作業,我們常常不能讓作業一氣呵成,總是寫着寫着心思就飄到別處去了。或是因為最開始就沒有好好登記作業,漏記了一項,而沒有完成作業的。
但是,老師布置下來的作業,那是一種任務,是一種你該認真去對待的任務,是一個對你有益處的任務,卻因一句忘了而做到了漫不經心。
承諾也好,任務也罷,它們所表現的就是一個人的責任心。達到了,完成了,說明你對這件事有責任感;違背了,沒做到,說明你只想草草了事,不用心。
“哦,我又忘了!”請不要再拿這句話當做你錯誤的擋箭牌。
初二:楊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