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好聽點,那叫人生,在即將轉彎的路口,長滿了妖艷的罌粟,雖然美麗,但是阻止了我的前進。
——寫給我摯愛的那個女孩子 【零】
“我真的忘了她!”一直以來,我對周圍的所有人說這句話,說得更確切點,是事實逼着我說這句話。
對於跟她的相識,我一直視為殘酷的錯誤,真的,很殘酷。我一直喜歡的偶像,居然跟她超級相像,朋友跟我說:
“你是因為喜歡她,所以才喜歡另一個她!”
是的,我一直寧願相信是老天捉弄我,也不肯承認,影響我的,一直是她。
很多人大致已經明白我自己的筆名為什麼叫“錯”,是的,潔,我們不是一直都在錯嗎?
我是該好好數落一下我們之前的曾經。 【壹】
我媽曾經命令禁止我再想她。
“很多事情,在我們念念不忘的日子裡,被我們遺忘”
我真的很喜歡這句話。
我真的,沒有忘。
“喂,你好,請幫我找一下你們的值班醫生。”
“哎,張醫生,電話。”
之後,她好聽的聲音,一陣靜靜的呼吸。 【貳】
有時候,我最怕的就是看到她對我笑,很殘酷。
“瀟瀟,有事找我!”
很多時候,我總是做着一個夢,很漂亮的女孩子摸摸我的臉,微笑着,她叫我,瀟瀟。
瀟瀟,永遠覺得,這兩個字從她嘴裡輕輕地喊出來,比任何音符都好聽。
漸漸習慣,睡到一半爬起來,抱着枕頭,打開電腦,看我收集的“桂小美”
那溫熱的暖笑,一直甜到我心裡,然後,狼狽到哭得喘不過氣。 【叄】
對於我們兩個的故事,我永遠是一個蹩足的敘述者,不會用華麗的文章,描寫本來就很華麗的故事。
我一直引以為豪的寫作本事,卻在寫她時,發現自己真的很詞窮。
最愛的文字,寫不出我最喜歡的人。 【肆】
我是個會把快樂分給她一半的人。
對她我一直很慷慨。 【伍】
習慣了,不再撥打那個所謂的她的號碼。沒有用了。
也習慣了,回去時,不去找她,不再貪戀她寵溺的微笑,不再奢求她叫我,瀟瀟。
那個只肯對別人微笑的她。 【六】
我發現,我其實並不是很有本事,至少對她 是這樣,就連說,我都語無倫次。
很久后,檢查我的日誌時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忘,哪怕隻言片語。 【柒】
我竟然會勸自己回頭是岸?
小美,有沒有那麼剛剛巧,我在想一個人時,她也在想我?
小美,告訴她,我會如她所願。 【後記】
昨天,我回去了,沒有上樓去找她,我知道她看到我一定又會說:我很忙
我信你,很忙。
或許,根本不想見面。
我要你快樂,如果可以,我願意繼續當你的粉。
現在說如果,是不是很可笑?
如果如果那麼多,我們又怎麼錯成這樣?
我相信,沒有那個人叫我瀟瀟,我依然會繼續,繼續。
我會遵守承諾。
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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