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自古就是禮儀之邦,其中的孝道更算得上是立身立國之本。在距今三千多年的殷墟甲骨文中,就已經出現了“孝”字。“孝”有兩部分組成,即上“老”、下“子”,傳達出順從服侍老者長輩的意思。《說文》中則將“孝”字解釋為:“善事父母,子承老也。”經過了幾千的進步發展,“孝”的含義更是上升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身為國人,我們對“孝”理應有着深層次的認識。而作為當代的大學生,我們更應該去很好傳承“孝”的文化與美德,那麼,我們如何才能很好的把“孝”傳承下去呢?依我之見,首先應該從“敬”開始。
“孝敬”二字,顧名思義,就是孝順和尊敬的意思。因為尊敬,才懂得了孝順,如果不能夠做到尊敬,又何談孝順呢?然而要做到“敬”,也並非容易之事。“敬”不只要尊敬老人,同時也要尊敬所有的年長於自己的人或者是為師者。就一個家庭而言,身為子女,首先就應該學會尊敬父母兄長,細節上就是不與長輩頂嘴、對長輩的教誨要牢記等等。另外就是在社會中的“敬”。這包括尊敬師長、尊敬上司、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敬。尊敬師長不用多說,和尊敬父母一般,師者如父,這是自然。而對上司就不一樣了,這個“敬”要“敬”的恰當!過分那種尊敬就變成了讒媚,而尊敬不到位又會顯得不懂禮儀,故而這個“敬”應把握住一個度,其中還必須要有正直!再說人與人之間的“敬”,這個“敬”最大的特點就“和氣”,待人以和為貴,處世和心靜氣。做到了這些,那麼“敬”字也就學習差不多了。接下來,就該說說“孝”了。
談到“孝”,我們首先看看佛家對孝的定義。
我們都知道“羊有跪乳之德,烏鴉有反哺之恩”,孝順父母長輩也是天經地義的。對此,佛家有三種論說。
其一:佛家認為孝順父母首先是生活起居,行住坐卧。倘若能把父母照顧得很周全,三餐飲食照料無欠無缺,行動無拘無束,物質方面使父母覺得無憂無慮,這就算得上孝了。但精神方面卻不然,為人子女每每不能讓父母稱心如意,譬如父母在家獨守門庭、孤獨、寂寞無聊、心生凄涼、恐懼不安,做子女的不知如何安慰或安頓才好;或當子女的三不五時以語言對父母有形無形的刺激諷刺,乃至尖酸刻薄的話傷及父母,這時候,雖然物質上給予父母充足不缺欠,已得到父母的歡心,但精神上父母依然未得到喜悅,所以只能稱之為物質孝順。
其二:對待父母能細膩周圓,態度能低聲下氣,順從父母之意,在精神上能得到父母的滿意,但是物質上當子女的實有困境,經濟瓶頸,無能施與父母得享,雖已盡心儘力了,亦不能兩全其美,這稱之為精神孝順。
其三:物質與精神都能讓父母滿心得享,無從挑缺,與父母相處,彼此打成一片,天倫之樂等齊,以人間而言,已達到最可貴、最福樂、最天倫、最幸福美滿之境地,登上人間至極之孝順,人天共尊共仰也,這個就稱之為物質精神孝順。
當我們能夠達到物質精神孝順時,在佛家的定義里,就算是真正的懂得了“孝”。觀其三點,我們要做到也不是多麼困難的事!
在道家的精典之作《道德經》里說“六親不和,有孝慈”,一如“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為什麼會六親不和,為什麼不和以後就有了孝慈,這是個問題。投胎轉世,無非是業力牽引,什麼業力,就是子女無端杵逆父母,剝削壓榨自己的父母,如此等等。曾經看過的《八仙成道》里也講到仙人轉世修行,修成之後先度父母的。這樣一來,可看出道教所說的孝道,就連仙家修行,都要先學會善待自己父母,報答其借胎成人之恩情。
孝道從周朝出現,一直到現在兩三千年來都在發展變化,而且在每個朝代每個歷史時期孝道都處於極高的地位。儒家的學說是中國文化的主流,那麼儒家又是如何看待孝的問題呢?
儒學思想中的“孝”文化在中國古代社會的道德教育、穩定社會和民族凝聚等方面的功能對於當今社會來說仍有其重大的現實意義。在儒家看來,孝首先是奉養,奉養是孝的第一要義。古人主張報答父母,一要“養”,二要“敬”。首先,給予父母物質上的關心,這點與佛家所言大同。孟子認為,不孝者有五種表現,其中三個方面都是指“不顧父母之養”。即“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這其中明確的指出了不養父母即為不孝。其次,只予以物質上的關心是不夠的,還應帶給父母精神上的慰藉,讓父母精神上愉悅,這點亦與佛家大同。據《論語》里記載,孔子認為:“今之孝者,是謂能養。犬馬,皆為能養。不敬,何以別乎?”在孔子看來,如果“孝”僅指養父母,那麼犬馬之類的牲畜也能夠,這樣一來父母與牲畜有什麼區別呢?孟子也說過:“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因此,孔子認為真正的孝養應該達到敬養的層面。孝養雙親,要待之以誠,子女要從內心深處或誠心實意地去孝敬父母。孔子還要求說:“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從中可以看出,古代倡導孝敬父母要有敬愛之心、誠心誠意之心。以上所涉及的思想內涵在儒佛道中的定義都相同,但是孝的最高層次是什麼呢?
“孝”做到最高層次時,它的要求就成了要注重自身修養,繼承父母遺志,建功立業,為父母爭光。在《孝經·開宗明義章》提到:“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這就告訴我們應努力學習,提高個人修養,培養責任意識,注重個人對家庭與社會的影響,不做忘恩負義、有失道德風化之事。懂得為自己和父母揚名,為社會奉獻。如果人人都注重個人素質,那麼才能有家庭與社會的和諧。這樣自然而然也就把“孝”做到了最好。
對於我們當代大學生而言,在現代社會生活中,講究孝道,孝敬父母,就是要求我們能做到在物質上體諒父母,在精神上慰藉父母,在態度上尊敬父母,這些是社會福利和其他保障機制所取代不了的,這也是我們對父母所應盡的基本道德義務和社會責任。在照顧好父母雙親各方面的同時,我們還要時刻愛護自我、珍惜生命,不讓父母牽挂,這也是孝的基礎和前提。
因此,要想很好的傳承“孝”的文化和美德,我們最應該從小處做起,從自身做起!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讓“孝”的傳統在自己身上有所體現,那麼這就是對“孝”最好的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