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獎之謎
最近好運連連,先後收到兩封信說我的短篇小說《莫雲兒》和散文《在紅鹼淖吃魚》憑實力和特色均獲得“2012年全國散文、中短篇小說年度評選”二等獎,並都被評為年度最佳獎,分別入選《2012中國短篇小說經典》和《2012中國散文經典》
這可是條大蟒呀!
又讓我興奮的是,受邀去北京參會領獎,與名家見面、交流、討論。
我有個信條,在家甭想好事;出門不佔便宜。我自認為自己是個鄉巴佬,對此有點受寵若驚的感覺——-如此說來,我成功了啊?我要登大雅之堂了?我想着想,笑了,直搖頭。
只有正確的認識自己,才不會忘乎所以。( : )
前不久我在我的一本書的自序的開頭寫到;一輩子愛好文學,一輩子運氣不行。終未成正果。年已古稀,還做着文學夢。說老實話,我連文學的門檻還未進呢!這些年在網上湊熱鬧,寫了些小玩意,頗有收穫的,卻怎的被哪位神仙發現了,忽一下捧得恁高?
我於是就想到我的兩位熟人去北京領獎的事。人家是搞書法的,藝術成就有點直觀。字的功夫深淺,打眼一看便知的。加之平時的社會影響,自有自知之明。人家進京心中有數。可是我去打聽情況,卻異口同聲般地驚呼上當。我奇怪地問,難道還有賣獎的?獎從來都是發的、給予的,一旦去賣,就不是東西了,成玩意兒了。熟人說,商品社會,賣啥的沒有?可是我覺得這賣獎實在是太空太假太無聊。也不知道是誰先吃了這個螃蟹,把這道菜帶到社會上來》?奇怪的是,公家咋就不管一管呢?它是靈魂的腐蝕劑呀!
回過頭來再看給我的信函。說所有參會人員會務費自理(包括食宿、講座、會務和遊覽)。我想了想,連同往返的路費在內,我將要花將近半萬元去領那玩意獎盃和證書。會務費中似乎不包括領獎費用。信函又說,如因故不能與會者,只需680元可享受與會者同等待遇————郵寄水晶獎盃、榮譽證書。哈,這不,獎盃和證書不就明碼標價嗎?還有,入選經典,作者還需要訂書的。言明叫響,是作者自願放棄稿費。作者都成了阿斗?
啥叫沽名釣譽呢?就是買,就是用各種不正當手段去謀取榮譽。錢對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我只是覺得丟不起這個人。老了心裡還毛柴禾的掏錢買獎,絕對的沒有成熟。做文學夢,那只是一種精神上的追求。當然也嚮往成就,那是更高境界了。我不希望有人來捧我,更不許誰無端的瞧不起我。人老了分外講究點品格,活得才有點分量。
社會上有賣啥的就買啥的。我不盲目反對人家這種形式的交流。也許這也是為那些緊忙上不了路的文學愛好者搭起的平台。存在就是合理嘛!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