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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魯迅”走了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曾經年輕過,曾經憤青過,曾經是一身芒刺,逮誰扎誰。還自以為很有魯迅范,得理不饒人,辯的對方體無完膚方顯自己確實是對的,常常沾沾自喜,世界少了我魯迅式的固執就會淪為人性的煉獄……回想那時,真的是既懷戀又難堪。那時的自己至少真實,至少不認輸、不自我否定,而現如今為了所謂的社會原則和情感原則,磨去稜角,折斷芒刺。這樣的原則有何意義?別人給的難堪笑臉受着,自己給的難堪敞開給人欣賞。那個魯迅真的走了,還會回來嗎?記得初中的語文老師說過,其實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魯迅”,短暫的演變,“魯迅”依然是一種特有的思維方式,一種文化。在和諧社會,談魯迅就是不和諧,因為他本身就是最大不和諧的因素。因此,教科書里漸漸地沒有了魯迅,生活中沒有了魯迅。在身邊一片和諧聲中,社會之光漸漸黯淡,醜陋滋長,如傳染病一般席捲而來。然,依舊和諧,有何不可?

  為何固執的“魯迅”會選擇消失?這也是人性進化的必然結果。有一個真理:曾經魯迅過,必然孤單過。作為社會動物怎麼耐得住寂寞的嚴刑?所謂的社會原則和情感原則不過是冠冕堂皇的自我放逐。社會生存需要,情感交流需要,我捨棄我有得,至於值不值得,唯心而論。

  收拾稜角芒刺,醜陋侵襲,他走了還會回來嗎?數千年的中庸思想,流在骨血中,眼見醜惡與我何干?與陌生人辯是可笑,與熟絡辯是可悲。可笑可悲的事做的不少,偏偏這回聰明了。慢慢的,慢慢的,當魯迅與我擦肩而過時,再現當年之妙,如靈光乍現般匆匆消散,末了還心力交瘁。原來魯迅走了就不會回來了……

  曾經魯迅過,所以孤單過。如今魯迅已不在,孤單可曾少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