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挪用公款村支書 知錯能改可堪大用
“這麼多年,村裡需要錢,我就用自己的錢先划給村賬戶墊着,我自己要用錢的時候,從裡面拿出來先用下,村裡當時也欠我錢的,怎麼就犯法了?”(8月9日 中國新聞網)
無論什麼人、什麼原因挪用公款,其行為肯定涉嫌犯罪,都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浙江遂昌縣某村數百群眾卻為挪用公款75萬元的村支書章某上書求情。暫且不說村支書的過錯,案件發生后能有這麼多老百姓為之求情,看樣子,這位村支書以前的口碑應該不差。
而章書記違法其根源在於其不懂法。章書記,你為該村的發展付出了20多年艱辛,取得了那麼多成績,值得肯定。但這次的教訓也是深刻的,你思想上也不要背上包袱,全村老百姓聯名支持你就是對你工作的肯定和認同。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在以後的工作中更要遵紀守法,用自己的行動回應村民的支持。
章書記為不懂法付出了代價,但其能力肯定不容忽視。正如庭審結束后一位大媽跑着找到法官,悄悄地說“我們還想他多做幾年村支書。” 這也告訴我們只有真正為老百姓辦實事的幹部才會得到老百姓的擁護,這就是民心所向。也提醒那些現在還作風漂浮、不為老百姓辦事,只顧自己的幹部,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誰都懂,別等船翻你入水時才清醒,估計那時就晚矣。
給章書記和當地政府提個小小的建議。無論那一級的幹部,工作要干,學習也不可少。學什麼?既要學業務知識,也要學習法律知識。在中央提出依法治國方略的今天,幹部知法、懂法,學會用法律指導工作,維護工作的權威是多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