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8時許,湖南省交警總隊在岳陽、益陽、常德、衡陽、邵陽、懷化等6個省級考場,統一進行了銷毀賄考香煙的警示教育行動。烈火熊熊中,價值6萬餘元的高檔香煙被付之一炬。(《長沙晚報》9月26日)
原來這是湖南省交警為了嚴肅考風考紀,將當天收繳到的一些考生賄考時用的香煙進行公開銷毀。而且,這些價值6萬餘元的高檔香煙實際上大多是從考生中一包、二包中收繳到的,考生的賄賂的成本是很低,但參與賄賂人之多,卻可見一斑。
比起現在一些貪官動輒數額就在幾百萬元、幾千萬元來說,無論是送香煙的考生還是從中斡旋的教練員及考官來說,可能都並不把它當作一回事。一些不法教練員還從中謀牟利,他們和駕校附近的個別商店達成了協議。以極品芙蓉王香煙為例子,學員一般在商店以75元一包的價格購得,然後交給教練員,但教練員並沒有將這些香煙送給考官,而是自己收了起來。考試結束后,沒有通過考試的學員,教練員會將香煙退回,而通過考試的學員所買的香煙,教練員則收了起來,然後悄悄地以每包50元的價格賣給商店。這樣,商店每包賺了25元,教練員則賺了50元。為了雙方合作“親密無間”,商店往往在自己售出的香煙上做了記號。
然而,一包香煙的腐敗有時並不亞於那些幾百萬元、幾千萬元的腐敗。首先,考官也許只是只收了考生的一、二包香煙,但因此徇私情讓不合格的考生過關,無疑又給社會製造了一個“馬路殺手”,今後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不知要帶來多少禍害。湖南長沙就出了個黃妮婭,相隔不到三個月連續二次撞人,第二次還是在拿到駕照后連撞7人,不知這個考官是否得了什麼好處。其次,“小處不檢點就容易出大問題”,從違紀到受賄犯罪其實並沒有很遠的距離,許多貪官的犯罪就是從收受一些小禮物開始,看到並沒有事情就繼而胃口大開成百萬地收,而且一、二包香煙是小數但長年累月地收可能就是個大數了。再次,即使是收受一、二包香煙也是在敗壞我們的社會風氣,社會因此形成一種不送禮就寸步難行的氛圍,使規則遭致破壞,法治環境無法形成。因此,一包香煙的腐敗絕不可等閑視之。
湖南省交警總隊打擊一包香煙的腐敗,以此來告誡考生、教練員、考官,的確不是在“作秀”,而是有着其積極的意義。不過,這收繳上來的價值6萬餘元的高檔香煙不是偽劣產品,作為一種非法所得,從性質上說是國家的財產,應當在收繳後進行拍賣,然後將所得錢款上繳國庫。湖南省交警總隊作為開展警示教育行動沒有也並非一定要以燒毀方式才能進行,而且交警總隊未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也無權任意燒毀國家的財產。我們希望,今後執法部門要用合法的手段來對付不法的行為,良好的動機不能作為越權的借口。
通聯: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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