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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司法公正、高效,為“大大連”戰略保駕護航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大大連”戰略的提出,是我市建市思想的一大飛躍。它是市委、市政府根據我市發展的實際,按照我市建設的歷史階段,遵循城市建設的客觀規律提出的科學決策。隨着改革開放以來大連市城市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大連市現有的地域規模和基礎設施已經逐漸成為繼續發展的制約因素之一。“大大連”戰略的提出和實施,是“不求最大,但求最佳”城市建設思想在新的歷史時期的新發展,無疑將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但是,“大大連”的大決不僅僅是空間或地理意義的“大”。如孫春蘭書記等市領導所說,“‘大大連’不是簡單的‘圈地運動’,空間劃出來了,裡面要有內容有項目,是要大力發展產業的”,“它實際代表的大連經濟、社會快速、健康和全面發展”。因此,“大大連”是一項系統工程,它包括了城市規模擴張、功能提升、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形象改善,政治和文化更先進,要求方方面面的不斷完善和在世界城市中地位的不斷提高。“大大連”代表着一種社會進步,它將開創大連發展史上的一個新階段,在大連市建設史上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在這一歷史進程中,大連市的司法系統將起到重要的作用。我們知道,在現代社會,法律是社會公平的最後一道屏障。如果司法不能夠確保公平,勢必導致社會不穩甚至動蕩。失去穩定,就談不上任何發展。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黨深切地認識到法治的重要性。近年來,依法治國、依法治黨更成為全國、全黨的共識。在我市的各項建設中,依法治市也成為了一條基本的原則,“大大連”戰略同樣應在法治的軌道上進行。這二者是相輔相成、并行不悖的。法治需要在“大大連”的建設中去體現,而“大大連”戰略需要法治去保障。在“大大連”戰略風正帆懸之際,如何確保司法的公正和高效,成為擺在全市法律工作者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筆者認為,實現司法公正和高效關鍵在人,在於人特別是執法者的素質提高和制度完善,同時要做好配套工作的及時跟上。當然,法律的運行主要分立法、執法和司法及守法幾個環節,本文主要從司法方面進行論述。

  提高法官素質,狠抓作風建設

  作為超然中立的裁判者,法官最優秀的品質應當是不受法律以外因素干擾獨立判斷的能力。這就要求法官必須具備精深的法律知識和法學素養。法官起碼應當是博學的,中立的,正直的,廉潔的,超然的。只有這樣,法官才能夠做好工作,真正維護正義,解決糾紛,贏得尊重。

  努力學習,提高業務素質。在西方不少國家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法官是經過嚴格而系統的法律學習后,從律師中遴選出來的,因此具有豐富的經驗和淵博的法學知識。他們要求法官應當是一個法學家。在我國目前不可能完全按照這一要求選任法官。但是,提高現任法官業務水平,卻是迫切的任務。近兩年來,大連市法院系統對法官的學歷要求越來越高,不少法官開始參加各種形式的學習,本科生、碩士生大批充實進法院系統。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但是,學歷並不代表水平,也不能代替能力。我們的法官切不可為了一紙文憑而沾沾自喜,重要的還是不斷學習,學法律,學外語,學WTO規則,學習國際貿易和法律規則,在不斷學習和不斷實踐中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

  改變作風,提高政治素質。“民意不可違,民心不可欺。”大連市2001年和2002年組織的行風評議給大連的法官們上了生動一課。(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監督形式,有利於非常有效地鞭策後進,鼓勵先進。如果能夠和一定的責任制聯繫起來,使先進者上,後進者下,從責任人切身利益的處分上配合這一制度,將會更加有效。)我們欣喜地看到,法院系統的工作確實有了不少進步。但是坦率地說,法院的整體形象仍不能夠完全和我們這座美麗的城市相匹配。在“大大連”建設中,城市的發展空間和城市地位更進一步提升,如何切實貫徹“三個代表”精神,切實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人民幣服務,為關係服務,將是擺在我們每一位人民法官面前的永遠的試卷。

  處理好各方面的關係。在執行職務時,法官處在社會關係的中心。如何處理好各級黨委、政府的關係,處理好與律師和當事人的關係,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對人大、政協及輿論界和社會各界的批評和監督持什麼樣的態度,關係到法院的工作是否處於人民掌控之下。因此,不唯上,不唯關係,堅持以事實(證據)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官無愧於國家和人民,無愧於天地良心的根本。

  管好司機、行政、後勤等聘用人員,維護法院形象。無論法官還是法院其它工作人員,都代表着人民法院的形象。管好法官以外的法院工作人員,也是法院工作的重要方面。個別法院工作人員狐假虎威,在外招搖撞騙或者斡旋居間為當事人擺弄關係,嚴重影響法院整體形象。對這此害群之馬必須嚴加懲處。因此,在非法官的法院工作人員,也必須把好進門關,做好任職迴避工作,以避免個別人有恃無恐,也使法院在有關問題的處理上投鼠忌器。

  加強制度建設,嚴格執行法律

  解決立案難問題。為解決法院“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最高人民法院採取了多種措施,在司法解釋和法院的內部制度上均有不小的努力。但是,目前在大連仍有個別法院仍存在着立案難問題。如前所述,司法是解決社會矛盾的最後一道正常途徑。“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如果堵塞了這一渠道,該立案的不立案,勢必把這一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政府,影響社會穩定。相反,對應當立案的進行立案,經過法庭審理,只要判決公正,即使敗訴,也使當事人知道敗訴原因之所在,從而服判息訟。因此,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在立案時不進行實體審查,對該立案的案件進行立案,有利於切實解決糾紛,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和發展。

  切實遵守審限制度。“一次遲來的公正等於不公正”,這句名言聽起來是那麼沉重。最高人民法院三令五審,要求嚴格遵守審限制度。可是,仍有一些案件,既不複雜也不疑難,卻被久拖不決。六個月或者三個月的審限被無限期的抻長,年輕的拖老的,老的拖死了的情況也不鮮見。這一現象嚴重影響了法院形象。大連海事法院提出:一般案件原則上不能超過兩次開庭,沒有特殊情況案件在審限內必須審解。這無疑是一股清新之風。

  嚴守執行紀律。執行工作對當事人來說至關重要。可以說,一個案件的關鍵在於執行。如果一個勝訴判決得不到切實執行,那麼它就是一張廢紙,人民法院的工作就毫無實際意義。的確,執行工作是一塊最難啃的骨頭。“打鐵還需自身硬”,越是矛盾最集中的工作,越需要法官自身素質過硬,作風過硬。在執行工作中嚴格依法辦案,嚴守執行紀律,執行法官才能做好工作。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關鍵在於執行,而不是對其視而不見甚至陽奉陰違。切實執行各項制度既需要法院和法官自身的努力,也需要黨和政府、人大、政協、各行業各部門及輿論和人民群眾的有效監督。

  更新基礎設施,搞好硬件建設

  改善辦公環境。使法院既能體現法的神聖和莊嚴,又使人心情舒暢,感覺公開、公平和開放。沙河口區、西崗區人民法院都已經喜遷新址,辦公環境有了很大改善。中院、中山和甘井子區法院的室內環境了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隨着城市的進一步發展,與“大大連”相適應,甚至新區的出現,將對法院的外部形象提出更高的要求。重慶市等中級人民法院大樓的成功建設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範例。

  辦公設施的更新。信息時代的最大特徵是電腦和網絡。在我市法院電腦早已普及。但是有些設備較老,中院的網絡建設也有待繼續努力。最高人民法院要求重大的涉外、海商海事案件的判決書要在網上公示,有學者甚至提出了網上立案的設想。如何使網絡更大地發揮作用,方便當事人,提高司法透明度,保證公正性,將是我市人民法院努力的一個方向。

  法官待遇的提高。不用說相對西方國家法官的相對工資,就是和上海、深圳或者北京的法官比起來,我市法官的工資水平相對於整個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來說仍屬偏低。有人呼籲“高薪養廉”,在當前似乎不很容易。但是,逐步提高法官待遇,保證法官正常生活,使其專心辦案,不為五斗米之利而摧眉折腰,確實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其次,法官的政治地位有待提高,多提供其參政議政的機會,有利於發揮其法律方面的專長,以及不偏有倚不受不同利益群體影響的優勢,使“大大連”建設不偏離法治的軌道。最後,應借鑒西方國家做法,從人大方面確立法律保障,使無過錯的法官不受任何彈劾,使其可以無私無畏。

  整頓法服市場,打擊違法犯罪

  嚴厲打擊黑律師。隨着大連市的快速發展,大連的法律服務市場也迅速擴大,法律服務隊伍發展迅猛。到2002年時,大連的律師數額已逾1200人,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超過600名。這個形勢是喜人的。但是,也有一些“黑”律師混水摸魚,打着律師的旗號騙取當事人錢財。我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嚴禁非律師以牟利為目的為訴訟或者其它法律代理。而這些“黑律師”嚴重擾亂了法律服務市場的秩序,也影響了律師的社會形象。大連市司法局和市律師協會多次整頓“黑律師”,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因為“黑律師”現象的土壤還存在以及“黑律師”活動的隱蔽性,這項工作將會是長期的,持久的。

  整頓法服所,強化人員管理。一部分“黑律師”是以法律服務所人員的面目出現的。相對來說,律師事務所的管理要比法律服務所的管理嚴格些。因為律師需要經過嚴格的司法統一考試,對實習資格和執業資格的審批,對律師事務所的成立都有嚴格的程序保證。而法律服務所的管理就相對寬鬆多了。這也為一些“黑律師”和假法律服務人員的活動大開方便之門。不僅出庭手續好出,而且在稅務等方面也存在一些監管上的漏洞。因此,對法律服務所的管理要強化,這是保證法律服務市場正常秩序的重要方面。

  規範律師執業行為。律師業的發展在我國仍是處於初級階段。自去年開始,一大批律師事務所出資購買辦公用房,而且不少是在高檔的寫字樓。這說明我市律師業已經部分完成了初步的積累,其發展已進入到了一個嶄新的階段。但是,律師隊伍魚龍混雜,也存在着一些問題。規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行為,建立律師過錯賠償制度,透明收費,整合律師力量,限制朝不保夕的小作坊式律師事務所,使大連的律師事務所上規模,上層次,走國際化、集團化發展之路,以適應“大大連”建設中超大項目以及加入應對我國加入WTO后國外律師的衝擊和挑戰,是大連律師應當深刻反思的問題。

  發展非訟方式,減輕法院壓力

  提倡仲裁,重視和發展ADR等新型非訟解決糾紛機制的作用。法院這幾年案滿為患,這也是導致積案的一個原因。這一方面是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提高的必然結果,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我國其它糾紛解決方式不力的現狀。大連市仲裁委員會這幾年加大了宣傳力度,2002年底又和國內各仲裁委員會及香港仲裁機構在棒棰島召開了仲裁與調解研討交流會,仲裁的影響逐步增大。但是,和法院比起來,仲裁受理案件的數量還是微不足道。參照國外ADR等行之有效的非訟解決方式,發展有中國特色、大連特色的非訟糾紛解決機制,不僅減輕了法院的壓力,而且易於被國外投資或者貿易方接受,高效,成本低而且有利於化解矛盾,促進理解。

  重視行業協會和專門機構的協調功能和調解作用。以往計劃經濟體制下,訴訟很少,很多矛盾都是在行業或者部門中內部消化。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對計劃經濟的東西也不能全盤否定,某些或資繼承的機制還應當發揚廣大。這樣,有利於發揮行業協會和專門機構的專業優勢,順利解決矛盾。另一方面,也從另一個渠道減輕了法院的壓力。而且,法院作為最終的解決途徑,也為紆解社會矛盾,保持穩定局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在加入WTO和黨的十六大精神鼓舞下,大連市的“大大連”戰略的提出和實施,對大連的司法界來說,既是大發展的機遇,也是嚴峻的考驗和挑戰。只要大連市的法律工作者上下一心,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與時俱進,勇於挑戰,就能夠在“大大連”的建設中獨領風騷,為大連市的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也在涅磐中升華自己,樹立起大連司法的卓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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