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
區委於6月11日召開常委會議,專門討論建設“平安城市”實施方案,研究“平安城市”創建工作。6月23日下發了《關於建設“平安城市”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根據省、市委建設“平安福建”、“平安三明”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城市實際,決定從2004年—2006年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建設“平安城市”活動,2005年底達到“平安縣(市、區)”標準;明確提出了建設“平安城市”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堅持統一領導步調一致、堅持依法治區依法辦事、堅持專群結合齊抓共管、堅持打防結合標本兼治等五項原則;確定了五個明顯提高、五個明顯下降、五個有效遏制、五個防止發生的總體創建目標本資料權屬文秘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園和分三步走的工作步聚(即2004年1月—6月動員部署、2004年7月—2005年12月整體推進,實現達標,2006年1—12月鞏固提高);確定營造和諧發展環境、加大對敵鬥爭力度、嚴厲打擊犯罪、狠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全力整治農村房屋質量安全問題、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健全完善應急處置機制等八項工作重點,特彆強調各級各部門要樹立“大平安、大穩定”的思想,針對城市實際,把農村房屋質量存在的安全隱患等問題作為創建工作的重中之中來抓。
二、明確目標
總體計劃用三年時間開展建設“平安城市”活動,全面實現創建目標。力爭兩年(2005年底)達到“平安縣(市、區)”標準,具體計劃:2004年1月—6月為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主要任務是成立機構、制定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深入動員部署,全面啟動建設“平安城市”活動;2004年7月—20005年12月為整體推進階段,實現“平安縣(市區)”目標,具體是:2004年30的鄉鎮(街道)、30—50的社區(村)達到“平安鄉(鎮、街道)”和“平安社區(村)”的標準;2005年底100的鄉鎮(街道)和90的社區(村)達標,實現建設“平安城市”總體目標,使我區成為全市首批達標縣(市、區);2006年1月—12月鞏固提高,全面達標,100的社區(村)實現“平安社區(村)”標準,全面總結創建經驗,進一步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提高創建水平,全面實現“平安城市”目標。
三、狠抓落實
1、加強領導。區委決定成立由區委副書記、組織部長江鳴任組長,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汗明任副組長,人大、政協、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建設“平安城市”工作領導小組,並決定從政法部門抽調3名幹警組成辦公室,具體負責創建日常工作。各鄉鎮街道也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形成各級各部門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創建工作領導格局,為創建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2、強化宣傳。一是層層動員部署。6月21日全區建設“平安城市”動員大會之後,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轄區各單位都相繼召開建設“平安城市”、“平安鄉鎮(街道)”、“平安社區(村)”的動員大會,傳達上級會議精神,部署創本資料權屬文秘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園建工作,統一廣大幹部職工的思想認識。目前,六個鄉鎮(街道)和部份區直部門已制定出具體的創建工作方案,初步在各級各部門形成了建設“平安城市”的共識和創建氛圍。二是組織工作隊深入村(居)進行宣傳發動。區里組織掛點村(居)的部門,配合各鄉鎮(街道)深入全區22個行政村、24個社區居委會向廣大村(居)民宣傳建設“平安福建”、“平安三明”、“平安城市”的目的、意義、目標、任務。在宣傳發動中做到三個結合,即:與創建文明城市相結合、與落實綜治領導責任制相結合、與創建文明村鎮相結合。深入發動廣大居民群眾積极參与建設“平安城市”的活動,為創建工作奠定了廣泛的群眾基礎。三是多形式宣傳。利用召開動員會、座談會、宣傳欄、黑板報、牆報、廣播、掛標語、發傳單等多種宣傳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工作,使建設“平安城市”活動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據統計全區已召開各種動員會議50多場次,出各種板報宣傳欄60多期,懸挂宣傳標語12幅、發放宣傳單5000多份。
3、抓好試點。區委、區政府決定北門街道、洋溪鄉作為建設“平安城市”的試點鄉(鎮),並要求各個鄉鎮(街道)要抓好2—3個村(社區)的試點工作,並從最小的社會細胞“家庭”和最基層的社區(村)抓起,擬定在陳大鎮抓建設“平安家庭”試點,在列東街道抓“平安社區試點”,以積“小安”為“大安”。積極探索建設“平安城市”的工作路子,摸索工作措施,總結工作經驗,以點帶面,全面推進,使建設“平安城市”的工作健康有序地順利開展,少彎路。
4、抓好防控體系建設。把建設“平安城市”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緊密結合,抓好基層安全防範體系建設,強化“保壘工程”、“場所工程”、“街面工程”、“物防技防”等四大工程建設,重點突出物防技防工程建設,力爭在2005年底前,2003年前後的住宅樓房分別有35和90的樓幢安裝有簡易報警裝置(對講門)和電子對講等防盜裝置,加強基礎防範設施建設,減少入室盜竊等多發性侵財案件的發生。
5、充分發揮政法部門主力軍作用。(1)城市公安分局4月份以來,深入開展“堡壘工程”、“場所工程”、“街面工程”三項工程建設,以提高治安防控能力,扭轉治安形勢嚴峻局面。堡壘工程主要是加強社區警務室建設,使社區民警數達到34。着手實施2003年前後新、舊住宅樓安裝簡易和電子對講防盜裝置工作。實行社區治安評定等級工作,以等級衡量社區治安好壞,落實相應整治措施。“場所工程”主要是對桑拿、足浴、按摩、美容美髮歌廳、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全面摸底調查,徹底澄清底數。繼續開展在娛樂業、旅店業爭創治安合格單位活動,落實責任,定期對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告誡,限期整改。同時力爭在年內全面啟動旅店安裝閉路監控系統,增強安全防範能力。“街面工程”主要是建立列東百貨、滿園春、三明廣場、文化巷、汽車站5個治安崗點,實行24小時晝夜治安巡邏制度,在滿園春商業區4個路口安裝閉路監控器。(2)城市法院積極開展本資料權屬文秘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園預防青少年犯罪活動,先後八次派員深入高岩、列西、陳大、青山等社區開展青少年維權活動,在社區建立“青少年維權流動服務站”,為青少年服務。通過辦案,積極提出司法建議,促進有關單位加強管理、完善制度。堅持辦案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開展“四進社區”活動,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先後深入高岩、乾龍、富華、青山、瑞雲、東安六個社區,開展活動。共接待來訪群眾500多人次。在高岩社區召開一次宣判會,對社居民關注的曾昌源等20戶住房侵糾紛一案進行宣判,既讓群眾了解案情、了解法律,又起到以案釋法的教育作用。(3)城市檢察院依據職責強化批捕起訴和查處職務犯罪工作,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機制,提高法律監督水平。(4)區綜治辦、司法局與陳大鎮聯合開展創建“平安家庭”活動,結合實際制定“平安家庭”創建標準,內容包括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普法教育、法律援助、抵制家庭暴力、抵制邪教反對賭博和吸毒,防火、防盜,不參加群體性事件等。上半年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進一步健全,達到應建數95以上,民間糾紛調解率達98、成功率達95,建立完善三年中刑釋解教人員信息核對工作,落實二薄一卡、台帳式管理模式,建立信息查詢系統。加強“兩勞”釋解人員就業培訓、過渡性安置工作。(5)城市區民政局加強城鄉低保困難弱勢群體經濟補助、救濟工作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