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須把社會的公平正義作為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根本尺度,採取各種措施,消除經濟社會生活中存在的不和諧因素,努力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
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是和諧社會的基礎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對於和諧社會的具體含義,我們可以從五個方面去理解:一是個人自身的和諧;二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三是社會各系統、各階層之間的和諧;四是個人、社會與自然之間的和諧;五是整個國家與外部世界的和諧。在這五個方面中,最重要的應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這是因為,個人自身的和諧只有在集體和社會中才能實現;社會各系統、各階層之間的和諧必須以個人之間的和諧為基礎,並通過這種和諧體現出來;人和社會與自然之間的和諧是人與人之間和諧的特殊表現;國家與外部世界之間的和諧首先有賴於社會整體的和諧,而社會整體的和諧又離不開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因此,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應當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工作重心。
從我國現階段的情況看,由於實行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個人之間、部門和單位乃至地域之間均有各自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加之當前正值經濟社會轉型之際,相應的制度建設尚不完善,出現一些不和諧因素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如果任其長期存在下去,將有害於整個社會的發展。面對現實存在的種種不和諧因素,我們應當加快制度創新,調整有關制度安排,理順利益關係,消除不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健康有序發展。
以公平正義為尺度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受社會生產力不發達、不平衡這一根本因素的制約,徹底消除不公正現象,完全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這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但同時也應看到,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可以扭轉目前社會發展中的失衡現象,逐步建立起既存在差別又充滿活力、不斷進步的和諧社會,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在這方面,確立人與人之間的平等關係,把公平正義作為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根本尺度,是一條極為重要的原則。
始終堅持科學發展觀。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這是我們黨執政理念的升華。現在,有人把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理解為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並重、經濟發展應以人為目的等,這是正確的,但還不夠全面。堅持科學發展觀,還要求我們始終堅持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並從這一要求出發,着力解決社會發展中的失衡問題。
通過制度創新,使人們的創造力得到充分發揮,加快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從根本上說,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展仍是第一要務,而不能單純地通過搞二次分配、三次分配來實現社會和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為了破除一切不利於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性障礙,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目前,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處於完善階段,需要在一系列制度創新上下功夫。為此,必須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只有這樣,充滿活力的社會機制才能形成,社會生產力才能迅速發展,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才有堅實的物質基礎。
採取必要措施,統籌兼顧社會各方面的利益,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在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基礎上改善人民生活,這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在要求和本質體現,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現在的問題是,社會財富的二次分配、三次分配中仍存在諸多不合理的地方。貧富差距過大,必然導致矛盾增多,導致人與人之間的不和諧。因此,採取有力措施解決好這一問題,是實現人與人之間和諧的一項重要任務。
正確認識和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切實維護和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社會主義社會也存在矛盾,這是為實踐一再證明的。我們所要做的是正確認識和處理這些矛盾。在經濟社會轉型時期,各種矛盾相互交織,必須加以區分;有些矛盾具有深層次因素,必須認真分析;有些矛盾涉及各方面利益,必須妥善解決。在認識和處理這些矛盾的過程中,必須貫徹民主法制的原則,切實維護和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