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講座觀后感
今天,我校舉辦了“遠離犯罪,保護自己”的法律講座。這次講座,讓我明白了許多。
提到“法”,我們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辦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嗎?提到法律,立刻給人嚴肅的感覺。有了法律,社會和諧;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關於年齡方面的法律知識:若你滿十六周歲,犯罪的話,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因為,你已不是個小孩子了。若你滿了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犯罪的話,統一從輕發落。但你如果不滿十四周歲,犯罪的話,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因為你還年少,無知不能讓你判斷是非。
這次講座舉了許多罪。例如:搶劫罪。所謂搶劫,就是一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犯了數額較小的罪行的話,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較大的,一般數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無期徒刑/死刑。並處罰金火沒收財產。
還有盜竊罪,盜竊罪,顧名思義,就是指一非法佔有為目的,盜取他人佔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值得其實就是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也許是為了報仇,又有可能是泄憤。但是,就這樣,毀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還有就是故意毀壞財物罪。以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就是故意毀壞財物罪。根據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這四條罪只是皮毛。法律還有許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們應該如何預防呢?要學習文化知識,法律知識。這樣,才能讓我們分清青紅皂白,不去做壞事。還要培養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文明習慣。做到交好朋友,不與壞人打交道,不進網吧。以免誤入歧途。
這次講座讓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讓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發生。讓我學會如何保護自己,不去做壞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的;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不幫助壞人做壞事。做一個知法懂法講法的人。讓我明白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受益匪淺,一生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