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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名花霍小玉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霍小玉原來出身於貴族世家,父親是唐玄宗時代的武將霍王爺,母親鄭凈持原是霍王爺府中的一名歌舞姬。因容貌秀美,歌舞動人而被霍王爺收為妾。不料,在鄭凈持身懷六甲的時候,突如其來的“安史之亂”打破了鄭凈持安享霍王爺恩愛的美夢。霍王爺在禦敵時戰死疆場,頃刻之間,霍王府中家人作鳥獸散。鄭凈持帶着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間,開始了普通平民的生活。

  唐代宗大曆元年,霍小玉已經十六歲了,稟承母親的資質,長得容貌秀艷,明麗可人。加上母親的悉心教誨,她不但能歌善舞,而且精通詩文。這時,母親鄭凈持落難時從府中帶出的首飾細軟都變賣殆盡,為了維持母女倆的生計,霍小玉不得不承母親的舊技,做歌舞伎待客。為了女兒的前途,鄭氏對待客的尺度把持甚嚴,僅限於奉歌獻舞,為客人助興消愁,決不出賣身體。這樣竭力保住女兒的貞潔,是為了有朝一日遇到有緣人,能名正言順地為人妻,以獲取終身的幸福。這樣賣藝不賣身的藝伎,娼門中稱為“青倌人”,必須意志堅強的人才能做到。霍小玉雖為“青倌人”,但因才貌俱佳,照樣能吸引一大批清雅風流之客,成為頗有聲譽的紅歌伎。

  這時,有個青年男子以詩才名滿京城,他就是李益。此人是隴西人士,大曆四年赴長安參加會試,中進士及第。他在家中排行第十,故人們又稱他李十郎。中進士時,他年方二十,少年壯志,才華橫溢。他所寫的《徵人歌》、《早行將》等詩篇,還被長安無數豪門貴族請畫工繪在屏幃上,視為珍品。

  李益生長在蒼涼的隴西,那裡曾是漢唐時的征戰之地,幼年的李益就經常遊覽這些戰爭遺址,憑弔那些曾叱吒疆場的古代英雄,這些生活經歷,激發了李益的詩情豪氣,因此寫下了大量的懷古詩篇。霍小玉讀到這些詩,大為欣賞。而更令她怦然心動的還是李益的那首五言絕句《江南詞》,只用了二十個字,卻將閨中怨婦無可奈何的孤寂心情渲染得淋漓盡致:

  嫁得瞿塘賈,朝朝誤妾期;

  早知潮有信,嫁給弄潮兒。

  多情的女子總是盼望與心上人朝夕相守,真心相依。霍小玉閱歷無數名門公子、風流雅士,卻一直不肯輕易以情相許,就因為要尋覓一個像“弄潮兒”那樣守信的情人。透過這首詩,好彷彿有了一個善解柔情的男子站在詩后,於是在內心深處,牢牢記住了作者李益這個名字。

  後來,經過街坊邱十一娘的穿針引線,進士及第后等待季派官職的李益,來到崇德坊的霍小玉家。兩人相見,都對對方十分鐘情。於是落座客廳,煮酒歡談,大有相見恨晚之感。兩人才情相投,意趣相合,竟有說不完的話題。這時正值暮春時節,檻外花落遺芳,窗前鳥鳴道爽,氣候乍暖還寒,令人心曠神怡。談興正濃,直至夜闌人靜,兩人仍未有告別之意。霍母鄭氏在一旁看着這一對情意相投的年輕人,心中漾起喜意,心想:可憐的女兒,總算找到了一個可意的歸宿。霍母殷情地點上兩支紅燭,重洗懷盤,再添酒菜,在燭光搖曳中,李益與霍小玉灑酒為媒,定下終身,並一同對天起誓:“永結同心,忠貞不二,海沽石爛,此情不移!”

  從此,李益留住霍小玉家,雙雙對對,同吃同寢,同出同入,儼然是一對新婚伉儷。

  時光荏苒,轉眼夏去秋來,李益被朝廷授職鄭縣主薄,主薄是掌管全縣的行政錢糧的官員,是僅次於縣令的父母官。受印后,李益打算先回隴西故鄉祭祖探親,來年春天東行走馬上任。在一切安排停當之後,再派人前來迎接霍小玉到鄭縣完婚。

  李益獲得官位,霍小玉半是欣喜,半是擔憂,擔心李郎此去,遠走高飛,再也不會回到她的身邊。見李益把今後的打算說得頭頭是道,霍小玉深想口說無憑,仍疑慮重重。李益索性取過筆墨把婚約寫在一方素綾上:“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鄭縣團聚,永不分離。”

  霍小玉珍重地收藏起這一份素綾誓約,就像收藏起一份對前途的希望。在落葉透涼的秋夜裡,霍家母女設宴為李益餞行,在酒意微醺中,霍小玉忽然鄭重地對李益說道:“人事變幻,難以把持,雖有海誓山盟,永結同心,但等你官高位顯時,難免不見異思遷,為妾只求你我十年之內傾心相愛,等你三十而立之年,任憑另攀高枝也不算晚,到時妾當剪髮為尼,永絕紅塵!”說完淚水無聲地灑落衣襟。李益為之感傷不已,自然又把誓言重複了一遍。

  誰知隨後事態的發展,竟讓霍小玉的擔憂成了現實,李益申言再三的誓言,也被迎面的事實擊得粉碎!

  李益回鄉后,功成名就,好生風光。喜不勝收的李家父母忙不迭地替他說下了一門婚事,女方是當地官宦世家盧家的千金。李益聞聽此事,有些為難,硬着頭皮向父母稟告了在長安與霍小玉的關係。李家父母聽了大搖其頭,反對說:“堂堂進士及第,朝廷命官,怎可以娶娼門女子為妻,真是豈有此理!”既然父母堅決反對,加之盧家姑娘秀美知書,一派大家閨秀風範,尤其盧家在朝中有一定的勢力,對李益的仕途進展大有裨益。如此種種理由,使沉浸在喜悅之中的李益把長安的婚約拋到了腦後,順理成章地與盧氏結為夫妻,雙雙前往鄭縣赴任,夫唱婦隨,喜氣洋洋,漸漸把多情的霍小玉淡忘了。

  可憐在長安的霍小玉,自李郎離開后,她閉門謝客,痴痴地等待情郎派人來接她到鄭縣團聚。時間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的過去了,半年約定的時限到了,可絲毫沒有李郎的音訊。霍母盡量寬尉霍小玉,說:“李郎才到異地,公務繁忙,想必得過些時間才能派人來呢!”

  霍小玉自己也拚命往好處想,可是,轉眼又是秋涼冬至,整整一年過去了,仍然不見李郎的蹤影。隆冬來臨之前,霍小玉終於憂思成疾,病倒床塌。雖有霍母精心調治,但直到瑞雪紛飛,她的病依然毫無起色,日夜呼喚着李益的名字,聲嘶力竭。精神恍惚,知情人都為她凄然動容。

  這時,李益因公進京,有知情的友人告訴了他霍小玉的近況和病情。李益聽了心中一沉,回想起自己曾在京城欠下的一筆情債,他本打算到霍家探望,但又想到自己這種有婦之夫的身份,去了也只能徒增霍小玉的傷悲,因此也就放棄了此願。

  然而,關於霍小玉痴情戀李益,李益絕情棄小玉的故事已傳遍了長安城,許多人對李益的薄情憤憤不平。有一天,幾位文友在延喜酒樓設宴招待來京的李益夫婦。酒過三巡,賓客暢談之時,酒樓中忽然闖進了幾位不速之客。以一位身着黃綢寬袍的年輕人為首,後面跟前幾個僕人模樣的彪形大漢,他們直奔李益所在的桌前。年輕人問明了李益的姓名,便不再說什麼,後面的大漢上前架起李益,飛快地挾持着下樓登車而去。

  酒樓上剩下李夫人和幾位友人,個個目瞪口呆,半天沒回過神來。

  這位黃袍人到底與李益有什麼過節呢?其實,這位年輕人本與李益素不相識,只是聽說李益負心之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特意到酒樓中把李益挾持到崇德坊的霍家。載李益的車來到霍家門口,黃袍人命僕人上前報稱:“李十郎來也!”待霍母應聲出來開門,這夥人放下李益,轉身絕塵而去。

  霍小玉在過前夜迷迷糊糊做了一個夢,夢見一個穿黃衫的大漢搶着李益而來,到霍家房前,脫鞋登堂,夢到這裡她猛然驚醒了。驚醒后的霍小玉感覺頭腦特別清爽,她回想着夢境,占解道:“鞋者,諧也,夫婦和諧之兆;而脫者,解也,離也,與李郎既合又離,乃永絕之徵。”如此一來,她越加愁思如麻,正在這時,李益被黃衫客送到了霍家門前。

  那黃衫客是一個十分熱情周到的人,他不但為小玉找回了李益,還命人送來了一桌豐盛的酒席,好讓這對情人把酒重溫舊夢。霍小玉抱病強撐着走出卧室,來到堂前。李益眼看着昔日秀美的情人,今日憔悴到這般模樣,不由得愧悔交加,無地自容。

  其實,李益此刻說什麼都是多餘的,既然已做出負心事,是無論如何也掩飾和彌補不了的,此時他內心中強烈的自我譴責就是對他的懲罰。霍小玉端視着這位負心的情人,只覺得愛恨交加,一忽兒面露欣色,一忽兒又搖頭嘆息,那昔日里相愛相伴的場面,像走馬燈一樣,一幕幕地在她腦際中閃過,無限的甜蜜往事,都如同落花流水般一去不回了。

  霍小玉踉踉蹌蹌走近李益,欲哭無淚,指着李益忿言道:“我不負君,君竟負我,心已碎,腸已斷,萬念俱灰,你還來做什麼!”說完端起桌上的一杯酒,身體晃了晃,然後下狠心似地閉上了眼睛,手一揚,酒杯和酒都潑灑在地上,意思是:“我倆已是覆水難收!”

  表明了心意,霍小玉想轉身回房,可是卻已挪不動腳步,身體朝前傾了傾,猛地放出兩聲悲哭,接着就倒在地上,氣絕魂飄。

  李益見狀,不勝悲恐,忙把霍小玉的屍體抱在懷中,痛哭出聲。然而,一切都晚了。

  霍小玉的死訊傳出后,長安街頭有人傳出這樣的詩句:

  一代名花付落茵,痴心枉自戀詩人;

  何如嫁與黃衫客,白馬芳郊共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