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誰?從哪裡來的,又將到哪裡去?
如果說,我的生是一種偶然,而死是一種必然。在這個從偶然到必然的過程之中,充滿着的是種種的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的苦,求不得的苦。如此種種。如果死亡是一了百了,再也沒有了這種種的苦。那應該說死亡是一種解脫。可是,為什麼,各種生命體,都有求生的本能,與生俱來都有對死亡的莫名恐懼。即便是那些正承受着巨大苦痛煎熬的臨終病人也有求生的本能,甚或是跟健康的人相比,這種求生的本能更加強烈。這種本能,又是誰賦於我的呢。是不是也只是一種偶然?如果說我的生與滅,相對於這個世界來說,只是一種偶然,那麼我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雖然我們從觀察外在世界的經驗上能夠知道個別生命體的銷亡並不能改變世界的存在。從而推導出有朝一日,我的銷亡,也並不能影響世界的繼續存在。可是相對於我來說,這個世界的存在可以歸納為兩種形式的認知。一種是依附於概念上而建立的認知。一種是依附於肉體感觀而建立起來的認知。那麼我銷亡之後。我的認知還能續復存有嗎?這個依附於我的認知而存在的世界,又將是以怎麼樣的一種方式延續呢?在這認知與被認知的二者之中,應該是以認知的我做為主體,還是以被認知的世界做為主體呢?我們一直以來的觀念,都是改變世界來成就我。為什麼就不能換個角度,改變我來成就世界呢?
如果我才是真實的主體,而外在的世界只不過是被認知的一些概念和感觀。那麼我的肉體是我的真實主體,還是我的精神才是我的真實主體呢?如果說肉體是我的真實主體,那麼是不是也可以說構成肉體的元素,就是我的真實主體了。構成我的肉體物質,一部分是以固體的形態存在的,一部分是以液體的形態存在的,一部分是以氣體的形態存在的,還有一部分正在轉化為能量。這些不同形態的存在,是不是有一種相互之間的關連呢?而這些個關連是不是遵循着某個規則呢?構成不同生命體的都是相同的元素,那麼生命個體之間的差異,又是怎麼產生的呢?如果說是因為基因的不同,那麼構成基因的不也只是四組相同的鹼基嗎?這些個鹼基的排序,又是誰在掌控着的呢?難道只是些組合的偶然嗎?我的基因是我的父母給的嗎?那麼兄弟姐妹之間的差異又要怎麼解釋呢?
那是不是應該說精神意識才是我的真實主體呢?可是這個真實的主體存在於哪裡呢?肉身之內嗎?還是肉身之外?當我熟睡時,那個我還在嗎?醒着的時候,我可以看到世界上的種種光,種種色彩,種種形狀的物體。可以通過碰觸各種物體而產生種種感受。在這些認知世界的過程中,我能夠記住某些事物,也能忘了某些事物。能夠觀察到世界上種種事物的生起與滅亡。看到映在水中的月影我會作出分別這可不是掛在天上的月亮。醒着的時候,我睜開眼睛就能夠看到世界上的種種光色。而如果閉上眼睛用耳朵去看世界是看不到的。可是當我正在夢中的時候,不是也分別能看到許多的事物嗎?難道睡夢中的我,是用耳朵來觀察世界的?這個醒着的我,跟睡夢中的我,是不是同一個我呢?這就跟我觀察虛空時遭遇到的難題一樣不好分辨。你說那些個空洞洞的地方,是我看到了空洞洞,還是我沒能看到所以空洞洞呢?
寫不下去了,想着想着,進入了一片混沌之中,時間消失了,世界消失了,我也消失了。..........
..........夾在手指間的煙頭燒痛了我。於是時間也流動起來了,世界也恢復了,我也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
那麼是不是世界因我而顯有,我因世界而存在。而時間只是這二者相互依存的延續記錄法則。因為醒着的我跟世界里的時間,跟睡夢中的我跟世界的時間,可是不一樣的長。所以啊,應該還有一個心在導演着這一切。記住了,世界在心裡,我也在心裡,還有你可也是在心裡的哦。
當心裡的世界,心裡的我,心裡的你,心裡的時間,融洽隨順,就有了喜、樂、歡、悅。
當心裡的世界,心裡的我,心裡的你,心裡的時間,對執忤逆,就有了苦、痛、惱、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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