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話“中國平安操縱股價”
陳宣章
2010年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再度發話,PE腐敗、老鼠倉、股價操縱等頑疾,帶給資源壟斷者大量財富,也造就中國股市的“強盜貴族時代”。2001年吳敬璉就說,中國股市是一個沒有規矩的賭場!賭場尚且講究規則,不得翻看別人手中的牌,在中國股市,特權人物和機構,可以隨意翻看股民的帳戶信息。
誰是強盜、貴族?誰受搶劫、奴役?這是眾所周知的。股市中有三個群體:機構、股民和基民。20多年來,股民虧損累累,那些滿口“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人就是強盜、貴族的製造者、幫凶和後台。
“搶劫、奴役”的漢詞太刺眼,而且他們橫行股市極少被查處,所以我改為“玩弄”。《現代漢語詞典》中,“玩弄”指:1.擺弄着玩耍;2.戲弄;3.搬弄;4.施展(手段、伎倆等)。這個詞的確合適。
小時候,我對“玩弄於股掌之中”一直大惑不解。類人猿進化到人類,手腳已經分工,“玩弄”應該是手掌的專利,與“股”何干?長大了才明白怎麼一回事。因為人有性,不但男人可以娶姨太太、養情人、玩娼妓、蓄戀童,女人也可以養面首。舊社會中娶姨太太是合法的,現代時髦語為“包二奶”。不管包幾個奶,都稱為“包二奶”。為什麼呢?因為中國有個孔老二太“偉大”了,三奶、四奶、五奶……都想“偉大”一下,就都成了“二奶”。
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在《聊齋志異》中發現一篇《犬奸》:“青州賈某,客於外,恆經歲不歸。家蓄一白犬,妻引與交,犬習為常。一日,夫至,與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嚙賈人竟死。后里舍稍聞之,共為不平,鳴於官。官械婦,婦不肯伏,收之。命縛犬來,始取婦出。犬忽見婦,直前碎衣作交狀。婦始無詞。使兩役解部院,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觀其合者,共斂錢賂役,役乃牽聚令交。所止處,觀者常數百人,役以此網利焉。後人犬俱寸磔以死。嗚呼!天地之大,真無所不有矣。然人面而獸交者獨一婦也乎哉 ”文後是“‘異史氏’ 為之判曰:會於濮上,古所交譏;約於桑中,人且不齒。乃某者,不堪雌守之苦。浪思苟合之歡。夜叉伏床,竟是家中牝獸;捷卿入竇,遂為被底情郎。雲雨台前,亂搖續貂之尾;溫柔鄉里,頻款曳象之腰。銳錐處於皮囊,一縱股而脫穎;留情結於鏃項,甫飲羽而生根。忽思異類之交,直屬匪夷之想。龍吠奸而為奸,妒殘兇殺,律難治以蕭曹;人非獸而實獸,奸穢淫腥,肉不食於豺虎。嗚呼!人姦殺,則擬女以剮;至於狗姦殺,陽世遂無其刑。人不良,則罰人作犬;至於犬不良,陰曹應窮於法。宜支解以追魂魄,請押赴以問閻羅。”
網上竟然有人稱此婦人為“超女”。現今有人養大型寵物犬,有人懷疑其新(性)的用途。這裡沒有說誰,請勿對號入座。
扯遠了,還是回到股市。強盜、貴族們玩弄股民的手段很多,但主要有兩種:1.“搶帽子”交易:先買進后推薦再出貨。在股市沒有做空機制時期,這種事情比比皆是。2.“套股民”策略:利用資金優勢對自己重倉股不斷大量高拋低吸,降低成本;深套股民。逼其割肉。在股市出台做空機制以後,這種事情變本加厲。這就是上證指數回到“解放前”的原因。
“搶帽子”交易明顯違反《證券法》,深受社會譴責,但是還時有暴露。2011年1月4日平安證券發布海欣股份研報,煽動性高喊“股價至少低估50%”。海欣股份的股價因此出現兩個漲停,單季度最高漲幅高達138%。海欣股份2010年年報中,中國平安系就有兩個賬戶位列前十大流通股東:“平安保險-萬能-個險萬能”持有2094.8637萬股,“平安保險-集團本級-自有資金”持有1404.7453萬股。根據《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發布對具體股票作出明確估值和投資評級的證券研究報告時,公司持有該股票達到相關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應當在證券研究報告中向客戶披露本公司持有該股票的情況,並且在證券研究報告發布日及第二個交易日,不得進行與證券研究報告觀點相反的交易。”1.平安證券的研報隱瞞中國平安持有海欣股份2.9%的股份。2.平安資管在1月4-7日通過大宗交易倒倉買賣,這是明顯的違規行為。3.4月中旬深圳證監局公函中,證監局已認定平安資管人員“干涉和影響”研報寫作,也“提前獲悉”研報內容。這清晰說明:中國平安“先買入、后推薦、大漲獲利賣出”屬於“搶帽子”交易。中國平安從中獲得數億元違法所得,計入到上市公司的收入以及凈利潤。
事情過去已經2年多,可是:1.深圳證監局對平安證券海欣股份研報三點認定,“不謹慎、不客觀”,“干涉和影響”以及“提前獲悉”,但並沒看見深圳證監局對中國平安依法處置。2.近年4月5日,針對《每日經濟新聞》關於中國平安組團“搶帽子”交易的報道,中國平安通過網絡媒體發布《澄清說明》予以否認,並說:“針對平安證券原研究員嚴重的個人違規行為,平安證券已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加強了對研究報告的合規檢查,並將以此個案引以為戒,加強員工教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問:“公司所說的是個人行為,但獲利的卻是中國平安的自有資金和保險資金,而不是研究員個人。個人違法公司獲利這話說得通嗎?”由於深圳證監局已認定海欣股份研報違規,而中國平安也承認員工“個人違法行為”,所以,中國平安建立在其員工“違法”基礎上的企業獲利屬於非法獲利。難道非法獲利可以坦然笑納不需上繳嗎?一旦操縱海欣股份事件被認定為“公司行為”,中國平安不但要面臨獲利追繳,還會面臨數倍獲利的巨額罰款(估計超過10億元)。豈能以開除涉案研究員了事?
《證券法》第203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中國平安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難逃相應的處罰。
伴隨中國平安大幅獲利,二級市場投資者巨額損失。中國平安大舉出貨的2011年二季度,海欣股份股價達到歷史高點15.75元/股;隨後一路下跌至2012年12月的4.55元/股,一年半時間下跌了71%。《證券法》第77條規定:“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股民怎麼向中國平安進行索賠?
有人違法,職能部門(或主管者)並不一定依法處置。這要看違法者是誰?如果是眼中釘,必“置之死地而後快”;如果是特殊者,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則就看你拎得清、拎不清?深圳證監局對平安證券海欣股份研報三點認定,就是“權力尋租”的提示。從結果看,證奸們可能已經大獲所得。中國平安才能對《每日經濟新聞》有恃無恐。在當前打老虎熱潮中,中國平安可能會牽出證奸們的罪行。
再說“套股民”策略。股市中,哪個股票沒有莊家?哪個莊家不是惡庄?我曾經寫文章指出:一個握有3000萬股成本10元股票的莊家,三個跌停板中坐莊,股數不變卻可以降低成本8000多萬元;而股民深套其中無力自拔。這就是股市暴漲暴跌、跌多漲少,上證指數回到“解放前”的根源。在出台做空機制后,強盜、貴族更加得心應手。
股市中,不但有麻將台上的莊家,還有麻將台後莊家。今年首季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119.97億元,同比增長30%,比去年同期增速加快了60%,成為一季度稅收收入亮點。普通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大部分費用來自證券交易印花稅。多年來,取消證券交易印花稅和紅利稅的強烈呼聲有誰理睬?
嗚呼!麻將台上操縱股價者橫行,麻將台後收稅巨額者悠然,中國股市何時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