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了,邂逅是愛戀的含義。青春一遭,記下一人,那麼多年念念不忘。
那些年,隨意聊天的日子,很愉快,輕笑總是掛在嘴角。
那般美好的年紀,那麼純粹,簡單的喜歡。何時宣洩開來的,不知不覺中,已無可收拾。
卻明白,註定的,只能做朋友,不逾越,就是對自己最好的補償。
因為愛情,可能會以相互陌生的方式結束。友情,三五日的還能說句話。
不說,不等於未曾喜歡過。
要多堅強,才敢小心翼翼的喜歡,一生有幾次這樣的念念不忘。
誰的眼角觸得了誰的眉?誰的愛戀憂傷了誰的輪迴?
歲月靜好,他好就好。
習慣一個人聽憂傷的旋律,看傷感的文字。悄悄想那個人。
生命中,很多東西,能忘掉。有些故事,卻永成記憶,想一次,傷感一次。
有些人融入到生命里了,即使忘記了他的聲音,忘記了他的笑容,忘記了他的臉,但是每當想起他時的那種
感受,是永遠都不會改變的。
可那個人,終究是過客。
我的故事裡,曾經有個他,哪去了?成了別人家,炊煙里的身影。都不忍心騙自己不難過。
喜歡的歌,靜靜地聽,喜歡的人,遠遠地看。
某個午後,憶起那個人還是會心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