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時代讓我難忘,而那些歲月里的奮鬥更讓我銘記,謹以此文回憶我學習的歷程,激勵我的學生們。---------題記
說起英語,我想現在的學子們都不陌生了,英語已經成了從小學到大學的必修課。招聘、升學英語都不可或缺,英語儼然成了現代人生活的一項必備技能。但我想,技能以外,英語還能帶給我們很多東西。
八零后的我,是從初中開始接觸英語的。初中一年級,從字母學起,初聽A、B、C的字母英文歌就被這門語言深深的吸引住了,至今對其迷戀不已。作為一名小鎮長大的孩子,要想學好英語是多麼的艱難,箇中滋味可能也就只有我自己知道了。初中學校在小鎮上,英語老師大都是師範中專畢業的,沒有受過專門的英語專業訓練,無論是發音還是語法分析、單詞釋義,都很難說規範,甚至有些常常是錯誤的。但就是這些,我還是很感激將我引向這門語言的初中英文老師,寧老師。那時的我,頑皮且對英語充滿了好奇,上課常常學得比別人快,但又經常地搞個怪引得哄堂大笑,讓老師的課沒法繼續。對此,寧老師不但沒有生氣,反而經常的表揚我,讓我起來背課文,上黑板去默寫單詞,推薦課外書給我讀以此開闊我的視野。最重要的是,寧老師給我推薦了一些發音方面的書讓我去讀,找課文的錄音帶讓我去聽,去模仿。寧老師說,老師的有些發音也不準確,希望你能通過聽這些磁帶練好。寧老師的這些話讓我至今難忘。真慶幸有這樣一位嚴謹的、謙虛的好老師。我想,我現在英語紮實的基本功與寧老師是分不開的,雖然沒從她那學到多少知識,但她的嚴謹、她的指點、她的包容,鼓勵了我。
及至高中,學英語就帶了些濃重的功利色彩了。為了高考,整天的題海。老師的講解,我的看書,也不過是圍繞高考做準備,沒有太多的印象了,也沒有太好的成績。我再次燃起對英語的興趣,是大學時期的事了。大學時,雖也要為過英語四六級而考試,但這時的學英語,自由度要大了很多。真正觸動我的是大一第一次期末英語考試,當時班裡三十八人我考了三十五名,幾乎墊底,不服輸的性格讓我發誓要從頭再來。從頭再來,說起來豪邁,做起來艱辛。
聽力,我曾經的強項,由於高考的不考也退化了很多。這時,我先用收音機堅持每天聽校園的廣播,校園廣播聽熟了,我又開始聽VOA的慢速英語。到最後,這些都聽熟了,我又狠心買了台CD機(現在的小孩可能沒見過),買來VOA的常速材料來聽,初聽一頭霧水,很受打擊。於是我就先預習文字然後再聽,對於每個不熟悉的發音,連讀,升降語調,輕重語氣都做標記,再反覆的聽,最後這些都能適應了,應付聽力考試自然是OK了。
閱讀方面,我先是精研大學英語課本,將裡面的每一個詞從文章里的用法到其他的釋義用法都逐一查字典解決;再到文章里的每一句話的語法特點,句子的構成,都詳細分析;最後到作者的謀篇布局,所傳達的思想我都仔細品讀。精讀之外,更多的是讀泛讀課本以及一些課外的讀物。《大學英語》,在當時是本不錯的雜誌,在圖書館發現的,好長時間內都迷上了這本雜誌,裡面有對四六級考試的一些解析,更多的是一些美文可以品讀,地道的語言,優美的文筆,都深深地吸引了我。記得還從校園書店購得一本《名家名作百篇賞析》,裡面的文章簡短,卻都美輪美奐,感人至深,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個夢想》,這些名篇至今還能出口成誦。隨着閱讀量的增大,我的詞彙量與語言能力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此時的我,在班裡已是英語的佼佼者了,四六級都以高分通過。我對英語的感情,也由最初的雪恥,變成了深愛。在別人看來學英語功成名就的時候,我卻更加瘋狂地愛上了英語。這時的目的當然不是考試了,而是被英語以及由這門語言而表達的思想所吸引了。閑來無事,我讀了大量的英文小說與散文。狄更斯的《雙城記》,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艾迪生《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遐思》等,這些作品讓我在了解當時社會、異國文化的前提下,更多了一些對人性,對人生的思考。有些東西,讀譯作是品不到的。( : )
現在,每日的上課,下車間,讓我已沒有太多的時間去讀這些原著經典,但曾經的學習生活讓我難忘,收穫的知識、思想更是讓我受用。年輕的學子們啊,學英語少一份功利,多一份虔誠與思考,我想,你們的人生會更加的美好,因為書中有的不僅是知識、技能,更是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