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女人,不管她嫁的是建築工人還是國會議員,她都有能力讓自己過得幸福。”這是在好友空間里看到的一句話,的確,幸福靠自己。
女人,不論生活在什麼環境,都應該讓自己幸福,讓身邊的人感到幸福。前幾天見到了一個老友,她還是那個樣子,40歲的人了,眼角沒有一根皺紋,我們都知道,她不出入美容院,也不像我們經常八卦美容資訊,是個甚至連眼霜都不用的人。她年輕的時候看起來也不年輕,現在看起來也不老,是什麼原因讓她永葆青春呢?認真而平和的心態,積極而規律的生活,隨意而安,不奢求不強求,不比較不張揚,這也許是她愈活愈美麗的秘籍,當然我們也能感覺到她的幸福。美麗是一種狀態,幸福是一種心態。
幸福,是一種感覺而不是視覺,別人看到的未必真是幸福,只有內心真切感受到了才是幸福。記得以前在鄉下的時候,日子艱苦而單調,但甚覺幸福。不足10平米的宿舍收拾得一塵不染,春天的草、夏天的花、秋天的落葉,都可以成為案旁的裝飾,朋友也喜歡來小小的蝸居聚會,廚藝也因此而大有長進。那時候,守着窗前的一縷陽光、案頭的一杯香茗、手裡的一本書便覺得很幸福。
就算在後來漂泊的日子,過着顛沛流離的生活,也不覺得苦,甚而還有一種天馬行空的自由,一種洒脫、一種無羈,一種捨我其誰的豪邁。聽從自己的內心,跟隨風的腳步,享受一種屬於自己的寂靜。人,總是在追尋內心的滿足感,幸福不是結果,而在於追求的過程。
境遇不一樣,對於幸福的感覺也就不同。幸福就是口渴時的一杯水,幸福就是炎熱時的一股涼風。飢餓時,飽餐就是幸福;勞累時,休息就是幸福;生病時,健康就是幸福;貧窮時,渴望富有;而常常聽人說我窮得只剩下錢了,可見,富有不一定幸福。美國心理學家戴維·邁爾斯和埃德·迪納研研究證明:財富是一個很差的衡量幸福的標準。因為人們並沒有隨着財富的增加而變得幸福,相反,隨着財富的增加人們似乎變得更加苦惱。因為幸福不是一種物質,而是一種心理狀態,一種情感體驗。
馬斯洛從需要層次定義幸福:人有生理和生存的需求,這是成就人類一般意義上的幸福,它是幸福的低級階段;而幸福的真正內核,幸福的最高境界,則是由相愛、被愛、施愛、以及理想的實現、事業的成功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等因素而產生出來的一種心理的最大滿足和震撼。
人們常說,各有各的不幸,而幸福總是相似的。其實,幸福也各有各的不同,因為需求不同,內心的滿足感就不同。譬如,當下雨時有人撐傘,當見到了久別的親人,當過馬路時牽着愛人的手,當精心準備的飯菜被家人吃得精光,當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務受到表彰,當“十月懷胎”聽到嬰兒的第一聲啼哭,常常會有縷縷清香從心頭飄出,幸福的氣息瀰漫全身。
我們總在仰望別人的幸福,回頭,發現自己正被別人仰望着。作家羅曼·羅蘭說:幸福原本就平平常常、實實在在地存在於日常生活中。就如昨天,打掃衛生的時候,聽着自己喜歡的音樂,回憶着以前的溫馨,便覺得自己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