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在清除手機緩存時,不小心刪掉了相冊中的照片。相冊中有我和LN一起看過的天空,一起走過的路,一起感受過的恬靜、溫暖,還有我偷拍的一張她的照片。
我和LN的故事很簡單,也很平淡,沒有多少驚心動魄的歷程。我們的戀愛從相識時的怦然心動,變成了不知不覺間的溫暖,再到難以免俗的平淡和爭吵,最後到形同陌路的分離。
正如人所說,總是先有遠去,才有了思念,先有失去,才有了追悔,才記得曾有的好,才有了歉意或是愛意。這些丟失了的回憶,是我留下的唯一依據。我無比清晰地明白,自己是多麼在意我們一起走過的路,在意我們在一起的每一份收藏。我為失去這些過去的瞬間感到難過,就像我沒讓有讓她快樂過一樣難過。
我努力在手機的每一個角落裡翻找,希望能找回這些照片,但沒有結果。我又試着恢複數據,也沒能成功。只是一些照片而已,以往丟掉手機我也沒這麼在意過,我這樣想着,但還是忍不住的難過。
其實我多麼希望,這個時候,她會走過熱鬧繁華的大街,穿過熙熙攘攘的馬路,繞過擺攤賣水果的大嬸和在花壇邊遛狗的大叔,一直走向我,微笑着看着失魂落魄的我,說:“沒事的,我在呢。”如果這樣,我一定很不爺們地跑過去抱着她,不再放手,甚至失聲痛哭。
天主教義說,所有人慾只要不加節制的放縱,所有喜好只要不能自拔的沉湎,都是有罪。如此說來,我放縱于思念不能節制,沉湎於回憶無法自拔便是很深的罪孽。我也明白,並不是每一段愛情都能一直走下去,有的愛情在遺憾中結束,成了回憶里的照片,心中的結像是釘子一樣把那些畫面永遠固定在那裡,每一個畫面到最後都已成了自己的一部分,成了此生不忘的一種思念。
思念這東西,真的很沒道理。不是為了緬懷往事而念念不忘,而是真的念念不忘。當寒風捲起落葉時會思念,天空飄起凍雨時會思念。在寂靜的老房子里會思念,在雜草叢生的曠野里會思念。 看到某個相似的背影會思念,聽到一首熟悉的旋律會思念,憶起曾經有過的瞬間會思念。有時淡淡的思念,像在眼前蒙上一層輕紗,淡而彌久,揮之不去。而有時瘋狂的思念,就像被埋進淤泥,骯髒、黑暗而又沉重,讓人無法喘息。
幸好,照片會隨歲月的變遷而模糊,回憶也終將淡去,但未來永遠在等我,不離不棄。或許有一天,我走過熱鬧繁華的大街,穿過熙熙攘攘的馬路,繞過買菜回家的小夫妻和地下通道彈唱的青年,偶然看見下班之後等車的她。如果這樣,我一定會很瀟洒地走過去,微笑着對她說:“Hi,姑娘。好久不見。”
2013年2月26日夜深時候
被刪除的記憶 標籤:青澀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