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散文>情感故事>斗室·樂園

斗室·樂園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pp958

  ??生活在城市裡的孩子,就像生活在斗室里一樣,供他們日常玩耍的天地很小。相對於生活在農村廣闊天地間的孩子,我覺得這是很苦悶的事情。

  ??今天做家教,在教孩子寫作文的時候,他的作文題目是老師指定的,為《快樂的暑假》----很簡單的一道作文題,但他直說不會寫,不知道寫什麼好。我就告訴他,叫他寫在過去的一個月里,他經歷了哪些很特別、很開心的事情,但他居然回答說,他的日子很單調、很悶,前一段時間基本上就是呆在家裡,看電視、和表姐玩耍,睡覺;這一段時間,還要補課,整天就做功課了,很少有機會到外面去玩,沒有什麼快樂的經歷可以寫。

  ??我被他的話懵住了。我被一個小孩子的話懵住了。

  ??孩子現在8歲,家裡就他一個孩子。他家不大,採光也不好,大白天的,客廳的光線也明顯不足,很暗淡,初初進來,很不習慣,有一種很壓抑的感覺,我覺得在光線不足的地方生活是很舒服的事情。不知道孩子一家子是怎樣的感覺,也許他們住慣了,同時因為是在自己的家,感覺同樣很好、很溫馨。但願是這樣。

  ??孩子的生活或許就像他說的一樣,很單調。這是典型的城市生活。水泥鋼筋把孩子阻隔在一個相對封閉的“斗室”里,很難有機會到外面去玩,外面的孩子也不會到他家裡來找他玩,真的,在城市裡生活,很少會去串門玩的,大人如此,孩子也如此,哪怕是與住在對門的家庭,更別說上下樓之間的住戶之間了。孩子的活動天地小得可憐、少得可憐。偶爾可以到外面去玩、去逛,也大多是由家長陪同着,這大大約束了孩子的自由與天性。在家裡的孩子,不睡覺、不做功課,就只有看電視、打遊戲的行當了,是蠻單調的。

  ??喧囂的城市生活也確實有很多精彩紛呈之處,但這精彩紛呈的喧囂生活,大多是迪廳、酒樓等花紅酒綠的地方,這生活大多不屬於年稚的孩子們,屬於孩子們的,更多的是“斗室”里的種種。

  ??生活在城市裡的孩子們很苦,與生活在農村裡的孩子們相比,富裕的城市並沒有讓孩子們比農村孩子擁有更多的物質上的快樂和精神上的快樂。

  ??生活在農村的孩子,在物質上是個富裕者,在精神上是個快樂者。生活在農村的孩子們是富裕的,快樂的。屬於他們的天地很廣闊,屬於他們的樂園也很廣闊。

  ??在農村,一片秋收后的農田,一座沒人住的大屋子,一條潺潺流水的小溪,甚至是小小的水渠,還有一個土坡,一棵大樹,一塊曬場,等等,每一樣就可以是孩子們的一個樂園,孩子們擁有很多的樂園。孩子們在自己的樂園裡施展與他們年歲相當的智慧,摸爬打滾、互擲泥塊,玩捉迷藏遊戲,玩過家家遊戲等,好不快活。他們在這農村給予的天地裡面演繹着自己無憂的年華,一遍一遍的上演着童真的快樂之戲,他們就這樣的,在不知不覺中長大,帶着快樂,帶着歡笑。

  ??我記得,兒時的我,玩得最多的要算和夥伴們捉迷藏了。鄰居的女孩家,以前是個大戶人家,只不過很多年以前,已有大部人搬到外面去了,只剩得她外公一家留下,所以就空出了很多的房子。這空空的大屋就是我們玩捉迷藏遊戲最好的場所。我們就經常邀全了村子里年紀相仿的孩子,在鄰居女孩家的大屋裡展開遊戲。

  ??遊戲往往進行的頗帶幾分刺激與緊張。屋子很大,間數多,角落多,雜物也多,我們隨便往哪處一閃,只要不出聲,就可以讓找的人一陣好找。躲得最久的人,往往很有成就感。只是那時候我們都還小,膽子不大,開始時,屋子深處的暗間我們一般都很少人敢去,裡面黑乎乎的,又安靜透了,偶爾串出的老鼠就足以把我們嚇一大跳。後來在外間藏不住了,就開始往裡間躲,不躲還好,一往那黑暗的角落閃躲,就禁不住要打寒顫,要是哪個傢伙搞惡作劇,悄悄地學着電視里發出恐怖的聲音,或者拿小石子往角落處一丟,就更加害怕,往往等不及找的人親自前來,就自動的跑了出來,結果就被逮了個正着,然後大家大笑,繼續新的遊戲。那時候,鄰居女孩家的大屋,給了我們一群毛孩莫大的歡樂。以至多少年後的今天,憶及當年的遊戲以及那充滿歡笑與緊張的大屋時,心裡還有一陣陣兒時遺留的甜意。共2頁,當前第1頁1

  本文作者:瘋狂的舌頭

  ??另外,我們玩得很歡的,就是一起到小溪里摸魚、游泳。在夏秋時節,我們經常拿着糞箕、大瓶子,一路歡呼,吆喝着奔向清涼的小溪。那裡是我們的另一大樂園。我們往往一邊撈魚一邊耍,到了水位稍深的水潭,我們就學着游泳,大辦的我們,就是這樣子學會了游泳,耍累了,繼續撈魚。一玩就是整一個下午。回來時我們的瓶子往往總是半滿着的,豐收着嘞!奔流不息的小溪,接納了我們童年時代的樂趣與歡笑,一直向外流,到了很遠很遠的遠方。我們的童趣,我們的歡樂,隨着潺潺的溪水,流向遠方,感染着下游的大人孩子們。他們因而多了幾分快樂、多了几絲笑容。溪水把我們的歡樂帶給了別人。

  ??我們玩的遊戲還有很多……

  ??有機會,真得帶我輔導的那孩子到鄉村去走一遭,讓他體驗一下村孩的富裕與快樂。

  共2頁,當前第2頁2

  本文作者:瘋狂的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