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作為父母的第一個孩子將要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我的父親因為喜歡偉大領袖毛主席的那句“超群的人材”,於是為我準備的名字就用了霸氣十足的“超群”二字,完全不管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說是否尚有一分嫵媚之氣了,不過那時的我並沒有這種概念。
上學后第一個要學會寫的字就是自己的名字,對於一個還不太會握筆的小孩來說,那繁多的筆劃讓我倍感有難度,於是在父親的認可下,我由複名變成了單名,“群”字從此從我的名字里退出了。
後來,我越來越不喜歡我的名字,總認為這個字陽剛有餘,嫵媚不足。上到四年級,(也是現在教育界認為最叛逆的時期),我們來了一個新班主任,是一個剛從師範畢業的年輕老師,他到班裡的第一件事就是讓我們決定自己的名字,他讓我們把自己的名字寫到一個新發的筆記本上交給他。他特彆強調,那要是我們自己喜歡的名字,可以不是戶口本里的那個隨了自己很長時間的冠了父姓的名字。當時電影小花正上演,“紅果”二字進入我的想法,我沒有向任何人徵求意見,就用了“紅果”做名字,且改了個徹底,隨了母親的姓。
直到期末,我評上“三好”學生,獎狀拿回家,此刻才心虛不已,不知如何面對父親。再到下學期開學的時候,班主任老師又換了,且換的是以前就認識我的,他問也不問,我就又變回了冠着父姓的那個大家都認識的孩子。
成年後,常常因名字讓人誤會,不認識我只見到我的名字的人都主觀的認為我是男性,總又常萌生些對這個名字不太喜歡的感覺。第一次向報刊投稿,竟被採用,當我去郵局領稿費時,出示了身份證,郵局裡的工作人員說:以為這是個筆名呢。此時,心裡有些喜歡父親賜我的名字了。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取個筆名,因為總覺得那是大名人才需要的,我等就是用真名都沒幾個人認識,還筆名呢,誰叫呀!
開始流行了,我也有了自己的號,卻不知用什麼名字。想起心中一直有的一個文學夢,且有一個因文字結緣的朋友,心中對他很是愛慕,他的名字里也有個文字,就用了“我愛文文”,有雙重的意思吧。後來,一密友看出了我的第二份心思,且說破了,還是改了吧。女兒出生,名字里有一個雲字,就隨手改成了“我愛云云”。相伴不多日,朋友又說這名字太沒詩意了,想起那句“雲想衣裳花想容”,就改成了“雲想衣裳”。
“雲想衣裳”與我分手是因為被盜,只得重新申請一個號,取了女兒想的一個名字“雲朵朵”。學會了玩空間后,那些日子常下雨,取名時就想起了那句“留得殘荷聽雨聲”,覺得那是一種很美好的感覺,空間就叫了“殘荷聽雨”。一個“殘荷聽雨”,其中並沒有什麼滄桑,心中想的是淘掉幼稚,洗盡張揚,留下一份真實在喧囂之外,用真心聆聽雨聲,自有一番味道。那是走過而立,漸近不惑的另一種心態。可惜“聽雨”也沒伴我多久,那個又被無聊的人給盜了,只得又申請一個新的號,這回就簡單的叫了女兒的名字——“雲”,想來這樣對那些可惡的盜號者沒有吸引力些吧。
名字在戶口本里改起來很費周張,但是在另一個虛擬的世界里就是隨性所至,隨心所用了,難怪會有這麼多人愛那個世界。在生活中,總有需要自由張揚的時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