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到 櫻花(也是唯一一次)是在小學2年級,班上有個叫做鄒舟的同學帶了好多粉色的花到教室。那時的感覺用一句簡單的話來形容就是,美得一塌糊塗。很多年來不斷在我的視線中搜尋櫻花的蹤跡,但終究無果。。。
櫻花是種花朵很小的花,花瓣超乎尋常的細膩,一片片粉紅緊緊簇擁在一起。櫻花沒有梅花的孤傲,也不像玫瑰那樣嫵媚。但是從骨子裡卻透露了一種清新脫俗的美,嬌小的花朵讓人看了不得不產生一種想去珍惜愛護的衝動。這種讓人無法抗拒的美幾乎能夠讓人窒息。
我愛櫻花,但是我不得不說 櫻花是一種及其嬌弱的 花,十來天的花期宛若曇花一現。讓人還來不及細細品味它的獨特,就已經悄無聲息的墜落在風裡。但不可思議的是,就算是這樣也決不能影響它的美。有人說櫻花的美是飄動起來的,就算是凋零也帶着一種凄楚的美,就算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也不放棄將最美的一面留在人們的記憶深處,它的美是如此的震撼心靈,如此讓人無法抗拒。雖然生命如此短暫,但卻給人留下了永恆的美,讓人不得不在不經意間回想起它那美的瞬間。
2年級過後就從來沒有看見過櫻花了,唯一途徑就是在網上不斷搜索櫻花的足跡,了解櫻花的特性。雖然美好是瞬間的,但是記憶是永恆的。櫻花的短暫生命不得不令人惋惜,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這恰恰又是恰到好處。它正是在最最美麗最最勾起人們無限感慨的時刻卻嘎然而止,給人留下的永遠都是不盡的幻想,永遠都讓人可欲而不可求。這也正是它獨特之處。它就像是一枚罌粟花,永遠讓人流連忘返,但卻又無可奈何。它的誘惑力不亞於罌粟,但是它的美麗又更勝一籌。
我愛櫻花,我更希望能再次一睹它的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