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多次失敗后,小賓好不容易在一家公司的面試中過關,好歹有了個立足之地。公司開出的條件是底薪三千加業務提成。小賓欣喜若狂,第一時間把好消息報告給女友一起分享。
高興勁兒還沒過,第二天小賓剛到公司就挨了一下悶棍:簽合同前,主管經理叫他先把一張自我懲罰書填好。這家公司有意思,為了激勵員工努力工作,規定員工連續三個月完成不了預定業務量的,就得進行自我懲罰。至於懲罰的方式,由你自己選。
小賓看了看別人填的懲罰方式,有光屁股祼奔的,有當街跪下乞討的,有自斬手指頭的……他當場就傻了,這是個什麼鬼公司喲!可這份工作來之不易,只能硬着頭皮往前沖。他捏着筆舉棋不定,一時想不到要用什麼方式懲罰自己。
“你家裡有什麼人呀?”經理在一旁提醒他。小賓說:“只有我媽。”“你有女朋友嗎?”“有……”
經理給他出了個主意:“我看,你就選打最愛的人一記耳光吧!到時候,你還可以選人打!”
小賓眉頭一皺,在“連續三個月完成不了任務,我將選擇”後面填上:打我最愛的人一記耳光!
簽下這個“生死狀”,小賓絲毫不敢怠慢,天天早出晚歸跑業務,恨不能多出兩條腿一張嘴來。可儘管他差點把命拼進去,成績卻不見長。一眨眼過去了三個月,小賓三個月的成績離規定的都只差一點,明擺着,他面臨著兩個選擇:要麼進行自我懲罰,要麼主動辭職。
這天小賓剛到公司,經理就把他叫去,問他什麼時候履行自我懲罰。小賓腦袋“轟”的一下,可憐巴巴地求情說:“經理,再給我一次機會!”
經理冷着臉搖頭:“不守承諾,光這一條你就不是個合格的員工。我絕對不會再給你機會的,你如果還想繼續在這幹下去,必須在這三天內履行你的承諾。你的自我懲罰方式是什麼?對,打最愛的人一記耳光!母親還是女朋友?你回去選擇好,明天來告訴我,你最愛的人是誰!”
小賓蔫頭蔫腦地走了出去。這份工作不能丟,不然,迎接他的准又是一個漫長的求職過程。回到住所,小賓已經下了決心,這耳光必須打出去!可到底落在誰臉上呢?他第一個念頭是女朋友小許。
他們已經在大學里相愛了三年,這份愛情應當是經得起考驗的。更何況,前不久小賓還送了一條五千元的金項鏈給小許,那是他用前兩個月的全部收入買的。當他親手把金項鏈戴到小許雪白的脖子上時,小許幸福得鼻子發酸,撲在他懷裡怎麼推都不走。那一晚,他們山盟海誓,愛情升華到了極點,一心只覺得為了對方,包括生命在內的一切都可以奉獻。何況,這區區一個耳光哉!
小賓閉着眼激動地想,小許應該會接受他這份特殊的“禮物”的。
第二天回到公司,小賓對經理說:“我想好了,我最愛的人是女朋友。”經理點頭說:“好,你可以執行你的懲罰了。”
小賓於是把小許約到他們常見面的小酒吧里,經理跟在他後面,要現場見證他的懲罰過程。來到小酒吧,小許已經等了好一會,一見面就不高興白他一眼。小賓屁股剛落座,小許就沖他嚷:“什麼事快說,我還有事兒呢!”
小賓張了張嘴,忽然感覺現在的氣氛並不適合讓小許“奉獻”,他立即後悔不該早早把那條金鏈送出去的。如果現在口袋裡有條鏈子,他敢打賭可以讓小許學狗叫。
說啥也遲了,小賓突然沒了底氣,信心不足地閉上了嘴巴。小許瞪他一眼:“到底什麼事?你不說,我可要走了啊!”
小賓看了一眼坐在旁邊的經理,心一狠,牙一咬,拉住正要往外走的小許:“小許,你能給我打、打個耳光嗎?”
“你瘋了!”小許尖叫起來。小賓哭喪着臉:“這個耳光非打不可呀!不打,我明天就得在街上撿垃圾!”
“你說說看,為什麼說非打我耳光不可?”小許像看一個神經病似的。小賓結結巴巴地把原因倒出來,小許一聽,一抹眼睛就哭了:“你為什麼非要打我?那麼多人,你為什麼非要找我?嗚嗚嗚,你、你一點也不愛我!”
小賓忙說:“不不不,這正說明我最愛的人是你呀!要不然,我就不會來找你了!”“我不聽,我不聽!”小許雙手掩着耳朵,“你狡辯!你要是愛我,就不會來打我!”
小賓低聲懇求說:“小許,就一個耳光,不會太重的,你也不能為我奉獻一下嗎?”“你……我今天算是認識你了!”小許一揚手,“啪”一個耳光打在小賓臉上,“找你媽去吧!”恨恨地跑了。
小賓捂着臉,不禁黯然神傷,那條五千塊的金鏈白送了!看到這,經理站起來把他拉出了酒吧:“你還可以重新選擇一次,最愛的人誰?”小賓欲哭無淚地低下了頭:“我、我去找我媽……”
其實一開始,小賓就知道找母親一定比找小許更可靠,可他想做兒子的怎麼可以打母親呢?就沒想過。現在迫不得已,這耳光總得有個人接下呀!他想,一找母親,這耳光百分百可以打出去。母親就他一個兒子,這些年靠種菜賣菜供他讀書,掙的錢都花在兒子身上了,從來不肯為自己用半個子兒。有點好吃的,還親自送到學校去。為了兒子,別說是一個耳光,就是一把刀,恐怕她也會含笑承受。
母親現在就在城裡的菜市場賣菜,小賓帶着經理找了好一會,終於在一堆白菜後面找到了忙碌着的母親。他滿臉羞愧地站在母親面前,不敢開口。後來還是母親發現了他,驚訝地問:“小賓,你咋來了?”
“媽,我我我……”“哦,你是不是缺錢了?我這兒有!”母親翻出一大把小票。小賓忙搖手:“不不,媽,我身上還有錢!”“那你怎麼找到這來了?”母親疑惑地望著兒子。
小賓囁囁地說不出話,求助地看了一眼身後的經理。經理走上前,說:“大媽,是這樣的,您兒子沒有完成公司的任務,按規定要作自我懲罰,否則就得辭職。您兒子選的方式是,打最愛的人一記耳光,他認為他最愛的人就是您,所以他就找您來了!您看,您願意讓兒子打個耳光嗎?”
“是這樣啊!”母親的嘴巴久久地張着。小賓大汗淋漓,不敢與母親的目光相視:“媽,我對不起你……”“不,我不願意!”母親突然一扭頭,說,“因為我不是他最愛的人!”小賓一聽,抬起頭驚訝地望着母親:“媽……”經理也是始料不及:“為什麼?”
母親一邊拾掇着白菜,一邊淡淡地說:“他自從到城裡讀中學開始,除了回家要錢外,一年到頭沒回過兩次家。我一個人種幾畝菜,日出日晒,雨出雨淋,他都看在眼裡,可我沒聽他問過一句累不累。讀大學這四年,除了向我要錢,我還沒聽他叫過一聲媽。好不容易熬到他畢業了,找到了工作,可以掙錢了,可我左盼右盼,就沒見他拿過點什麼東西回來……你說,我咋能算是他最愛的人呢?”
小賓像被人點了穴一樣,怔怔地站着動彈不得。猛地,“啪”的一聲大響,他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個耳光,扭頭跑了。
回到公司,小賓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經理走進來制止了他:“你不是已經完成自我懲罰了嗎?不用走!”
“我?”小賓蒙了。經理微微一笑:“我明白了,你最愛的人就是你自己呀!”
小賓頓時流下了眼淚:“經理,下次我要是完成不了任務,我就懲罰自己不回家見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