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悲慘世界>看人道主義的現實之路》
歐美現代文學史上,人道主義幾乎是每個進步作家的思想基礎,他們從這一思想出發判別美醜善惡與道德的高尚卑劣甚至衡量政治宗教的進步與反動,從司湯達到狄更斯、巴爾扎克、托爾斯泰、羅曼-羅蘭,雨果的《悲慘世界》更是不遺餘力地高揚人道主義的旗幟,宣揚了“善能勝惡”與“愛能消恨”的人道主義精神。
雨果在《<克倫威爾>序》中說“生活有兩種,一種是暫時的,一種是不朽的;一種是塵世的,一種是天國的。它還向人指出,就如同他的命運一樣,人也是二元的,在他身上,有一種獸性,也有一種靈性,有靈魂,也有肉體。” 從這篇序中可以看出,雨果認為一個人身上同時寄寓着黑暗與光明,黑暗屬於塵世、光明屬於天國;雨果堅信人的光明面可以戰勝黑暗面,這種信念具體表現為人性思想和人道主義。《悲慘世界》里,由人性黑暗面轉為光明面也成為主人公讓-瓦爾讓一生最重要的界標。
誠然,《悲慘世界》是偉大的,它不僅是時代的作品,生活的作品,更是精神的作品。巴爾扎克曾這樣評價雨果的詩文:“達到了優雅、精美、雄偉、樸素的非常境界”,“雨果先生當然是形象文學的巨子”。
然而,我覺得它也是悲愴的。如果把精神救贖和精神進化即“從善到惡,從非正義到正義,從假到真,從渴望到覺醒,從腐朽到生命,從獸性到責任,從地獄到上天,從虛無到天主” 看作是人道主義的重要表現,那麼,這種人道主義無疑是艱難和沉重的,在我的理解里,它也有可能是違背人性的。
我並不想從薩特《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而希望把《悲慘世界》中宣揚的人道主義放在現實社會中考慮,並“設想”它的踐行,以此得到某些思考和啟迪。
我們人類的文明,無論中方還是西方,很久以來強調人道主義精神,究竟什麼是“人道主義”呢?可能還沒有人能夠提出一個普世的觀念,對於中國人來說,人道主義可能是儒家道家的人文傳統,即推己及人的仁愛精神,周作人寫過一篇《人的文學》的文章,對於“人的文學”,他認為“人的文學”就是用人道主義為本對人生諸多問題加以記錄研究的文學。他基本上解釋的人道主義,就是對人有一種很深的同情心。 然而按照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鄉土中國》的觀點,這種推己及人其實是一種從自身出發的最終走向自私的待人處世的方法,非真“仁愛”;對於西方人來說,人道主義可能更傾向於宗教傳統精神的解釋,這種人道主義特別是人道主義文學曾在歐洲18、19世紀扮演了一個革命的角色,成為批判和推翻當時封建政權的工具,同時對於缺乏宗教信仰傳統的民族和人民來說,它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我想從雨果塑造的人道主義化身——米里埃爾主教談起。可以看出,雨果認為米里埃爾主教代表的宗教力量是人道主義精神的化身。然而,從宗教力量的主體——教士來看,我認為,人道主義的化身本身也是苦難的一種代表,儘管這種苦難並不是來自外界,而表現為一種類似於清教徒的自願苦修。《悲慘世界》第一部不少描述體現了這種米里埃爾主教把自己寬敞的主教府讓出來做醫院,救治窮人。他將自己的薪俸一萬五千利弗爾中的一萬四千利弗爾捐助給慈善教育事業,至於車馬費和巡視津貼則全部捐出,自己的生活簡樸清苦。一天,他為了不肯踏死一隻螞蟻,竟扭傷了筋骨。讓-瓦爾讓忘恩負義地偷走了他的銀器,不但不斥責他,反而以心愛的銀燭台相贈,說道:“讓- 瓦爾讓,我的兄弟,您不再屬於惡,而是屬於善。我贖買的是您的靈魂;我消除了骯髒的思想和沉淪的意願,把您的靈魂給了天主。” 他的教義,“人有肉體,這肉體同時是人的負擔和誘惑。人拖着它,向它屈服。人應該看住它,約束它,壓制它,堅守到最後才服從它。這樣服從,還會有過錯。”鮮明體現了他的思想。
我想,人道主義作為一種高層次的精神文明,如果精神的發展意味着對物質(肉體)的禁慾,那麼這種精神的文明更多地體現了對人的禁錮和束縛,從本質上來說是不合理的。精神的文明,不是為了讓人類更合理地存在與發展嗎?
把宗教力量當做人道主義的化身,意味着承認天主的存在,即真善美統一於一身的上帝。對於無神論或者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也就沒有了衡量的標準,所以我認為,這種人道主義的前提是承認有十全十美的上帝。
其次,從世俗的力量看,法律代表了“絕對的”正義,它有時候與人道主義精神是背道而馳的。《悲慘世界》中的警官沙威便是世俗力量的代表。沙威在小說中是法律的化身。他身上有兩種感情:“尊敬權力,仇視反叛。”他對有一官半職的人有一種盲目的尊敬和信任,而認為偷盜、謀殺和一切罪行,都是反叛的不同形式。他認為官吏不會搞錯,法官從不犯錯誤,而犯過罪的人不可救藥,從此不會做出什麼好事來。他不承認有例外。他盡忠守制,鐵石心腸,對發現了的目標窮追到底,如一條警犬四處搜索,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不要說讓-瓦爾讓,就是“他父親越獄,他會逮捕歸案,他母親違反放逐令,他會告發”。
這種絕對的正義這時候轉化為“惡”的力量,沙威對讓-瓦爾讓的緊追不捨,其實是對一個願意改惡從善的人的迫害,他在這個過程中不自覺地充當了劊子手而不自知。這是一件令人憤怒和悲哀的事,這種俗世力量從反面說明了人道主義的對抗和艱難。
再次,我想把小說中不太重要的泰納迪埃放到人道主義救贖的主要階層——窮苦人來看待人道主義的另一個對立力量。
泰納迪埃是芳汀女兒柯賽特的“養父”,他曾經在滑鐵盧戰役中救過馬里於斯的父親,戰爭結束后,他和妻子到蒙費梅開設了一間小飯店。芳汀的隱情使她不得不把女兒託付給泰納迪埃夫婦。在泰納迪埃家,小柯賽特遭到了非人待遇,隨時隨地受到辱罵、虐待、毆打;小小年紀便被當作僕人使喚,干雜事,打掃房間、院子和街道……不僅如此,泰納迪埃夫婦還不斷找借口令芳汀寄錢給他們。芳汀去世后,讓-瓦爾讓把珂賽特接走,留給他們一千五百法郎。此後,他們也悄悄地跟蹤珂賽特和讓-瓦爾讓,並夥同他人綁架讓-瓦爾讓,小說的最後泰納迪埃太企圖告訴沙威讓-瓦爾讓的“底細”以便謀取錢財。
我不禁想到了魯迅那一代的知識分子,作為啟蒙者的他們最後反而被啟蒙的對象拒之門外,所以他們的身上總是帶着那一代知識分子無法排解的孤獨和寂寞。《悲慘世界》中,泰納迪埃算是屬於社會的底層,他們本該是被同情、被救助的一群,可是,從窮苦中生出不懷好意的惡念來,繼而被社會排斥,這是他們的悲哀,也是人道主義者的悲哀,因為他們不知道怎樣對待這樣一群人。
主人公讓-瓦爾讓在這三種主要力量的夾縫中艱難生存。他本是個善良淳樸的工人,一年冬天失了業,為了幫助姐姐和七個外甥,他不得已打破商店櫥窗偷麵包,結果被判刑。由於一再越獄坐了十九年的監獄。我覺得造成他這種不幸遭遇的首先是泰納迪埃這一類的底層“商家”,他們內心對比他們不幸的那一個階層的人缺乏基本的同情和憐憫,甚至麻木而冷血,如果店主對讓-瓦爾讓稍稍了解,便會了解他偷麵包的初衷,那麼讓-瓦爾讓不至於鋃鐺入獄。出獄后,讓-瓦爾讓-受到米里埃爾主教的感化,慢慢走向了由惡向善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社會的正義力量—法律則是他一生難逃脫的劫難,無論他怎樣為市民造福,沙威代表的力量始終緊緊纏繞着他,使他不得安寧。珂賽特和馬里於斯結婚後,讓-瓦爾讓表面上風平浪靜,實際上激流暗涌。他終於鼓起勇氣對馬里於斯坦白,可是遭受拒絕,他內心十分痛苦,因為得不到諒解和寬容,意味着他會徹底失去珂賽特,失去了這十幾年來的溫暖和愛,因為珂賽特,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既然失去了,生活也就無望了,於是他選擇“絕食”。儘管後來馬里於斯知道是讓-瓦爾讓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和曾經造福一方的馬德蘭市長之後,表示理解他,但他還是走向了死亡。
如果人道主義的勝利是要通過某一方的犧牲(沙威警官的自殺)和被救贖者的悲劇體現出來,那麼我覺得從這個意義上說,人道主義並沒有使讓-瓦爾讓得到真正的救贖,即使他已進入“天堂”,然而他在人間的生命,畢竟消逝了,這樣的人道主義,難道不是一種殘忍嗎?
我想,人道主義不應該是傳統的一種給予與被給予,救贖與被救贖的關係,而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理解,這種人與人的關懷和理解不會因為你是警官或者法官或者其他身份而受到阻礙。因為我想,當每個人都覺醒並且有自己的獨立思考時,這種人道主義才不會被綁架和束縛。可能,這要在我們的精神文明得到高度發展之後才得以實現,然而,這畢竟是一種啟迪和期待。
(很久之前寫的,不免有點幼稚。最近看了喬治-奧威爾的《1984》,對不少問題有了新的感悟,也許,人就是這樣一點一點,又一點的進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