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華榮是地大(武漢)2000級工商管理專業的學生。他的求職簡歷簡單明了,但社會實踐一欄卻顯得十分突出,原來,除了將自己的實踐時間和經歷列出來之外,他還在每一項社會實踐後面附上了證明人以及聯繫電話。
陳華榮曾經擔任地大校報記者團團長,於是他在簡歷中的這一項後面附上了證明人———校宣傳部副部長的名字以及辦公室電話。在自己曾經擔任學工助理這一項的後面,他又附上了綜合管理科科長的名字和其辦公室電話。
陳華榮告訴記者,現在很多用人單位都十分看中畢業生的社會實踐經歷。他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向企業突出自己的豐富實踐;而更重要的,則是為了通過這個“證明人”,表明自己的“誠信”。“我事先沒有和這些證明人打招呼,因為我相信自己的表現,也歡迎用人單位向他們求證我的表現。”
地大(武漢)就業中心負責人李國昌老師表示,這種將“證明人”寫入簡歷的方法值得提倡。現在,用人單位重視學生的社會實踐經歷,同時也看中這些實踐是否真實。如果畢業生能在自己的簡歷中主動列出證實的方法,即使用人單位不去一一核實,他們也會從這份簡歷中看到學生的“誠信”,從而產生一個好的第一印象。 (游書玲)
來源:武漢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