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團委學生會幹部考核條例
團委和學生會作為學院聯繫學生的重要基層組織,需要一批具有高度自我約束力和責任感的學生幹部。為進一步提高學生幹部在同學中的威信,提高學生幹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獎勵先進,督促落後,特制定本條例。
一、工作量化考核細則
基本分為70分。根據各部的具體情況進行加分或扣分,作后考核總計分為:基本分+考核分。團委學生會辦公室負責考核分的日常記錄和評分。
具體考核標準(個人日常考核項目)。
1、考勤
(1)例會主席團成員及各部部長務必到齊,準時出席。如有特殊情況,部長及常委必須向分團委書記請假並說明原因,事後請假或代請均以曠到處理。每次事假(公假不扣分)、病假扣1分/次(病假有相關證明的病假條者不扣分);無故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註:缺席累計三次或因個人原因請假累計四次者無評優資格)。
(2)全勤者一學期加五分。
2、各部門在開展活動前必須提出申請以及活動計劃,經主席團及分團委書記批准並交辦公室備案後方可實施。活動結束后應提交活動總結以及通訊稿,交至辦公室存檔。凡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活動的,該部門部長扣6分/次,副部長扣5分/次。
3、工作總結和計劃
(1)上交的材料包括活動計劃、活動總結、照片等以及其它制定完成的材料。(計劃和總結要求電子文檔形式)在活動開展前四天(工作計劃)和后兩天內(活動總結)上交,各部門幹部審核保證稿件質量,未上交者扣3 分/次,延交者扣2分/次,稿件不合格者扣1分/次
(2)制定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認真周全,按時上交者加2分/次
(3)稿件圖片上交齊全,信息部門未按時上傳扣2分/次
4、未及時傳達落實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時落實各項工作要求扣3分/次
5、各部門間互相協調,共同完成有關工作。因部門之間不配合,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諉,鬧矛盾,對所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導致工作出現失誤或造成不良影響的由分團委書記酌情扣1-5分;能積極配合其它各部門,表現良好,加2分/次
6、作為學生幹部應注意自己的形象,自覺遵守各項制度並接受同學監督,維護團委學生會的名譽。凡是表現不良被老師或同學投訴者,在正是場合,因個人原因使學院及團委學生會聲譽受到影響者,扣5分/次。
7、獎勵及處罰
組織同學參加院級比賽獲得1、2、3名分別加4分、3分、2分;
組織同學參加校級比賽和獲得1、2、3名分別加6分、5分、3分;
組織同學參加校級以上比賽獲得1、2、3名分別加8分、6分、5分;
承辦全校性的活動主辦部門加5分,協辦部門加2分;
參加院級或校級活動加1分/次,市級加2分/次,省級加3分/次,國家級加4分/次;
團委學生會幹部無故不參加學院或學校活動者扣2分/次;
各部門在代表學院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及評比當中,如主觀原因列為最後一名,分管主席團成員扣3分/次,各部門部長扣2分/次;
主席團成員應認真的對分管的部門進行監督指導,並且定期向分團委書記彙報工作中的情況,如長期不彙報工作者扣2分/次。
二、 學生幹部責任評分細則(學期末由分團委書記量化)
1、主席(副主席)、分團委副書記
(1)團結班子,重大局,能起到統領全局的作用,加3-8分
(2)在活動中取得良好成績,為學院贏得榮譽,加3-8分
(3)對學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開展工作有突出表現,加3-8分
(4)個人所負責部門未完成任務,主席團負責人扣3分次
2、辦公室(信息部併入辦公室)
(1)協助主席,副主席處理內部各項事務,學院活動通訊總結及時上交,表現突出加3-8分
(2)考勤 會議記錄詳實,負責對本部門人員進行量化考核準確無誤加3-8分
(3)通過學院郵箱查看學院活動總結,並做好校對工作,及時上傳杏林網,對外宣傳效果良好,加3-8分
(4)負責學生會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發布,如幻燈片製作等,效果良好,加3-8分
3、學習部
(1)對院校組織的有關活動,組織有力,積極落實,產生良好效果,加3-8分
(2)開展或協助學院開展競賽講座等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3)展開有益於提高學生學習興趣的活動加3-8分
4、宣傳部
(1)對院校組織的活動能及時製作展板,橫幅等,按其整體整體效果規模內容版面插圖和書法等加3-8分
(2)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宣傳工作,加3-8分
(3)宣傳效果良好產生一定影響,加3-8分
(4)積極主動的開展並組織其他學生參與對學院的宣傳活動,並取得較好效果,加2-6分
5、文化部
(1)對校院組織的文娛活動,組織有序,安排得當,整體效果良好,取得突出成績,加3-8分
(2)積極主動開展本部門工作,效果明顯,反應良好,加3-8分
(3)對有文藝特長的學生進行培養和發掘有顯著和成效,加3-8分
(4)結合學院特色,不斷創新和篩選學院內的文藝演齣節目,使之更能符合學院的特色,提高學院文藝水平,加2-6分
6、體育部
(1)對校院組織的體育活動和競賽,認真組織,措施有力,產生良好成績或影響,加3-8分
(2)積極主動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反應良好,加3-8分
(3)積極培養和挖掘體育苗子,加強工作的後續性成績突出,加3-8分
7、社會實踐部
(1)積極組織同學和學參加各項社會實踐活動,加3-8分
(2)積極開展適合本學院特點的對外業務(拉贊助等),加3-8分
(3)積極配合青年志願者開展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8、生活自律部
(1)對校院組織的有關活動,落實有效,成績顯著,反應良好,加3-8分
(2)認真做好寢室衛生檢查的工作,並及時準確彙報,加3-8分
(3)積極協助配合其它部門做好後勤保障工作,效果良好,加3-8分
9、青年志願者分隊
(1)認真組織好青年志願者服務隊,取得良好的反映加3-8分
(2)青年志願者工作有創新活動,以顯示學院特色,加3-8分
(3)開展長期相對穩定的對口志願者活動,並組織學院學生積极參与,提高了學院的影響力,3-8分
10、團委組織部
(1)做好團委日常工作,配合原黨支部做好各項工作,表現良好,加3-8分
(2)配合各部門,做好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組織啦啦隊和布置會場等),加3-8分
(3)做好各班團活動的組織,落實和檢查,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加3-8分
11.心理部
(1)積極主動的組織並配合院校開展各項與心理學有關的活動,並積極策劃並與其他有關部門溝通,加3-8分
(2)準確掌握青年學生思想動態和和具體情況,並及時反映,加3-8分
(3)配合心理諮詢室開展工作,並積極宣傳,3-8
三、 附則:
(一)個人考核出成績一學年(兩學期)平均成績未達到90分(每學期統計一次),取消院優秀學生幹部,社會工作優秀獎,社會實踐獎評選資格
(二)個人量化表現較差,經批評指正,無較大改觀,或發生兩次重大事故以上,無評優資格
(三)原則上,每學期個人學習成績如有一科不及格者,給予警告,並扣5分;兩科不及格提起全體成員討論,如三分之二表決通過,將予免職。(如果有特殊原因可提交個人書面說明交至主席團進行裁定)
(四)主席團成員及辦公室考評由分團委書記負責,各部部長,副部長考評由主席團及辦公室負責,考核合格(80)分,將頒發聘書;
(五)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確定獲得院優秀學生幹部,社會工作優秀獎,社會實踐獎(獲獎名額及比例按每年分團委學生會具體人數而定)。
人文社科學院分團委學生會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