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寢室長工作制度
為保障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加強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的心理健康工作與安全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加強我院學生信息工作,使寢室長的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暢通信息渠道,有效監控危機源,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人員選拔
1、選拔方式:每個學生寢室必須有一名寢室長,由寢室成員推選或由班委會根據各寢室實際情況任命產生,特殊情況下可以由班主任或年級輔導員指定。
2、任職要求:
(1)與同學關係融洽,善與人溝通,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能協調處理同學間的矛盾。
(2)為人樂觀、開朗,身心狀況良好。
(3)對心理學感興趣,熱心心理健康工作,有服務意識。
(4)有責任感,對待工作認真負責。
二、工作內容
1、配合班級心理委員做好班級同學之間的溝通工作,了解其日常學習生活情況及心理狀況,收集本寢室的日常信息,定期向班級心理委員、班主任、年級輔導員、心理輔導員老師彙報情況。
2、在寢室同學出現矛盾時,協同班級心理委員開展調解工作。
3.及時反映同學在寢室內違章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飯鍋等大功率非安全器具的情況。
4.及時反映同學在寢室內或寢室間私拉亂接電線、網線的情況。
5.在寢室與同學一起學習防火、防電、防盜、防詐騙、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打架鬥毆、防交通事故、防意外傷害等相關防範知識。
6.監督並督促寢室同學自覺遵守《學生手冊》和學校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對於拒不遵守學校宿舍規定、不聽從勸阻的同學,寢室長要及時向學院學工辦反映。
6.及時反映同學當中其他不穩定、不安全的情況。
三、工作制度
1.反饋信息的形式可以多樣化,例如電話、書面、網絡等。
2.反饋信息要及時,保證在第一時間將信息上報。
3.要切實起到預防監督作用,如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將信息報心理委員或年級輔導員。
四、工作要求
1、準確性:要求反饋的是寢室同學們真實的信息,不準虛構、編造、無中生有。
2、及時性:如果有突發情況,第一時間向年級輔導員反映,平時積極配合好班級心理委員的工作。
3、保密性:各班寢室長收集到的信息,直接報給本班的心理委員再由心理委員以郵件形式上報學院學工辦。
4、責任性:寢室信息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每位寢室長能認真負責的進行宿舍情況的調查和信息的反饋。
5、詳細性:要把有以上突發情況同學的班級、姓名、所在寢室,以及異常表現詳細上報。
五、獎懲制度
1、獎勵:
(1)寢室長按學生幹部德育加分細則加分。
(2)每學年我們將根據反饋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以及認真程度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優秀寢室長。
2、處罰:如果有以下行為的寢室長將給予處罰。
(1)虛構、編造反饋信息者。
(2)每天不能按時反饋信息,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任者。
(3)班級出現突發情況未及時上報,並造成嚴重後果者。
(4)向無關人員泄露反饋信息者。
(5)由於其他工作失誤或懈怠而造成了損失和責任首先追究相應寢室長的責任。
六、本制度由經濟與管理學院學工辦負責解釋與修訂。
七、本制度自發布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