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管監察大隊管理辦法
為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綜合素質,依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內部管理規定,並結合人員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旨在嚴格管理、嚴肅紀律、鼓勵先進、鞭策後進,調動全體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保障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一、組織管理
1、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終與大隊保持高度一致,無條件服從大隊、中隊的行政命令,認真履行應盡的職責。
2、必須具有較高的組織紀律性,模範遵守法律、法規和大隊、分隊的各項規章制度。
3、熟練掌握城管組織職權範圍內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二、行政管理
1、嚴格遵守一日工作制度,按照所在中隊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堅守崗位,履行職責。
2、由各中隊副隊長對所屬隊員進行考勤登記,登記結果當天遞交中隊長審閱,考勤登記表星期四下班后各中隊上報大隊長。
3、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隊員半天假期由中隊長審批,一天以內由大隊長審批,兩天以內由副局長審批,三天及以上由局長批假。請假一律以假條為準,假滿及時與所分管領導銷假。
4、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及時處理並上報有關投訴,同時做好執法大隊內部衛生。
5、駕駛執法車輛須經大隊及以上領導批准,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三、行政執法
1、在執法過程中必須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2、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案,執法時應告知相對人所享有的權利及承擔的法律責任,合法取證並按規定製作法律文書。完成規定的案卷數。
四、勤政廉政
1、必須勤奮工作,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工作中認真貫徹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設廉潔高效的城管隊伍,着力提升城管社會形象。
3、嚴格執行《城管監察人員廉潔自律規定》,禁止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謀取私利;不準接受可能對公證執法有影響的宴請、饋贈及其他娛樂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公款,侵佔公物,私分罰沒物品。
五、量化考核
1、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被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2、違反《**縣城管監察大隊管理辦法》和《**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內部管理規定》或縣局其他文件的,按照相關規定作相應處理。
3、不遵守相關規定造成違紀,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的,經組織決定給予與違紀情節輕重相當的處理。
4、隊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在年終考核時即定為不稱職等次,年終按照發生次數扣除相應績效工資。
(1) 上班期間行政不作為,發生一次處罰80元,因行政不作為造成重大後果的,績效工資不再發放。
(2)不服從組織、人事部門安排,拒不執行決定的,發生一次扣除160元;當月累計超過3次,停發工資,取消合同。
(3)當月曠工累計1天以上者,績效工資以同樣天數按曠工標準扣除。
(4)當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績效工資中以相應次數按20元/次扣除。
(5)除婚喪假外,請假一律按50元/天在本月工資中扣除。
(6)因儀容不嚴整、着裝不整齊等違反着裝規定影響城管形象的,績效工資中以相應次數按20元/次扣除。
(7)經核實,罰款不撕票或撕廢票,績效工資中以相應次數按20元/次扣除。
(8)不按規定進行現場處罰的;績效工資中以相應次數按20元/次扣除。
5、獎勵措施
此辦法實施以後,評優選先在各中隊中產生;各中隊表現突出的隊員,大隊以扣發的績效工資分發給優秀隊員,同時大隊利用適當的方式給予適當的獎勵。
**縣城管執法大隊
20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