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用《守則》、《規範》要求學生,規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二、嚴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為,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
三、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
四、不準爬越攀登危險物。
五、不準隨便從教室外亂扔雜物,不準在校園騎自行車,將自行車放在指定的位置。
六、遵守交通規則,嚴格作息時間,遵守路隊紀律,嚴防意外事故發生。不準在馬路上追趕打鬧和滑旱冰、玩球、做遊戲。
七、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不吃零食。
八、住宿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不準亂買、亂吃、亂住。
九、上體育課穿運動鞋,不做危險動作。
十、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如有事外出,必須要向班主任請假,
十一、嚴禁學生到網吧、遊戲廳上網遊戲。
十二、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報告老師和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