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幹部職工
參加學習培訓經費報銷的規定
根據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關於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幹部職工參加學歷培訓報銷問題的通知》(×××[×××]×號)、《關於印發〈×××直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幹部職工參加學習培訓經費報銷的規定〉的通知》(×××[×××]×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就××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幹部職工有關學習培訓經費報銷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學習培訓經費報銷範圍
(一)由區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和批准參加省、市、區有關部門舉辦的各類專業培訓班。
(二)經單位同意,參加正規考試,考取國家承認學歷的自學考試、電大、函大、夜大、業大等大專、本科學歷學習。
(三)經單位同意,按幹部管理權限經組織人事部門批准,考取各類高等院校,脫產就讀博士、碩士研究生的提高學歷學習。
(四)經單位同意,按幹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不脫產報考大學本科第二學歷(具有本科學歷再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學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提高學歷學位學習。
二、學習培訓經費報銷的項目及額度
(一)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經街道領導批准參加上級有關部門舉辦的各類專業學習培訓,學習期滿憑相關的學習培訓文件,按規定給予報銷培訓費、教材費。
(二)考取各類高等院校脫產就讀博士、碩士、研究生,待學習畢業,憑有效畢業文憑和學位證書,給予報銷學費60%。
(三)考取國家承認學歷的自學考試、電大、函大、夜大、業大的學員,學習畢業取得大專、本科學歷,憑有效畢業文憑給予全額報銷學費。
(四)不脫產報考大學本科第二學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學員,學習畢業憑有效畢業文憑或學位證書,給予報銷學費60%。
三、培訓經費的報銷程序
(一)專業培訓憑相關的學習培訓文件,按街道財務報銷程序審批。
(二)學歷培訓憑單位同意報讀的相關證明、畢業文憑,按街道財務報銷程序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