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年級學生違紀處理規定
一、違反下列條款之一者勸退
1、凡是和校外人員有聯繫、來校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干擾正常秩序的
2、惡意頂撞老師、侮辱老師、欺負同學的
3、挑撥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夥鬥毆的
4、有偷竊行為(考試抄襲)有劫錢劫物行為或借錢不還去吃喝玩樂的
5、有攜帶違紀物品的(煙、酒、火種、刀具、不健康書籍、電子產品……)
6、給他人捎帶零食或家長送飯送零食的
7、有夜不歸宿的、離校出走行為的
8、凡是談情說愛的(亂寫、傳遞不健康文明的書信、紙條的)
9、聚眾過生日的
二、違反下列條款之一者停課一周
1、考試作弊、考風不正的
2、逃課一節的
3、課上睡覺、看與該課無關的書刊或小聲說話、搞小動作的
4、課上故意怪腔怪調、不學習、干擾正常教學秩序的
5、不做作業、不交作業三次或三次以上的6、不穿校服的
7、逃操三次或三次以上的
8、經常遲到的
三、在宿舍違反下列條款之一者停課反省一周取消住宿資格
1、大聲喧鬧(講故事、聊天、吃東西)串宿舍、打撲克的2、同鋪的3、往宿舍外(窗外、樓道)倒水、扔垃圾的4、破壞公共設施(水龍頭、床鋪、柜子、電話……)
對以上行為的學生嚴肅處理,決不遷就,以上凡 違紀處理,年級備案,由班主任和家長說清,並交學生與家長手中,返校時由家長送到班主任手中,檢查書、保證書家長簽字,並交年級存檔。
學生簽字:---- 日期:2013.4.26
次奧~其他違紀后, 把一至四樓清理乾淨。 昨天剛剛嘗試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