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管理制度(一)
首先要按照設備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並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危險係數以及使用場所、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特種設備、常用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製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安裝項目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完畢,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 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運行情況,並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設備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鑒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附有設備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後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 發生設備事故,設備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 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設備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由設備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 事故處理完畢,設備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十八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設備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 設備管理部門要編製設備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設備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複。
第二十六條 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並做好記錄。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生產設備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設備管理部門。由設備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 設備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設備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 維修人員在收到后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設備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並上報生產總部,聯繫外援,儘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一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制度,各使用部門要對每台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值),並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二條 建立健全巡檢制度,保證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特種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使用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複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三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輩僮魅嗽毖布焓保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車間管理,由車間管理通知設備管理部門或維修人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后登入檢查表,並做好維護工作。
2蔽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處理外,要將信息向設備主管傳遞,以便統一匯總。
3、維修人員巡檢時除做好記錄,還要按日匯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設備主管反應。
4、設備管理部門列出主要問題,及時安排處理,並登入台帳。
第三十四條 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三十五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檢查,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設備管理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后列入整改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后,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估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后,存入設備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三十七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注意操作,加強觀察。
第三十八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協同維修人員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三十九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總部設備科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通過對設備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二、適用範圍:
1、與生產有直(間)接關係的設備及其附帶設施。
2、模具及其附帶設備。
3、儀器、儀錶、試驗測試設備。
4、其它有關用水、電等設備。
5、設備相關的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三、管理部門職責:
1 、設備動力部: 負責公司設備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設備的資產管理、設備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2 、模具車間: 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 、理化實驗室: 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錶、試驗測試設備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鑒定和校驗管理。
4 、車間等使用部門: 負責相關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