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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的通知
為了保證正常的業務開展和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根據財政部(1996)2號文件《印發(關於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的通知》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市****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差旅費開支標準,請遵照執行。
一、 出差人員的交通費和住宿開支標準
1、
等級標準
職務
火
車
輪
船
飛
機
其他交通
工具
住宿標準
(天/元)
下 正、副局級以及被聘任或任命的相當級別人員和教授級高級職稱人員。
軟
卧
二
等
艙
公
務
艙
按實報銷
300
正、副處長以及被聘任或任命的相當級別人員和高級職稱人員。
軟
卧
二
等
艙
普
通
艙
按實報銷[z1]
200
其餘人員
硬
卧
三等艙
按實報銷
100
2、表列其它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二、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開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