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規範招待費的開支,賦予部門負責人以上幹部一定的費用開支權,促進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二、定義:管理招待費是指宴請、禮品、禮金及活動費用等。
三、分類及使用方式
1、日常管理招待費
使用對象為廠家代表、代理商、資源客戶、大客戶、行業人員、團隊夥伴等的日常關係維護而開支的招待費用。
使用方式:限額開支、結構合理、自主管理
2、專項招待費
使用對象為重點合作單位(如銀行、廠家領導)、政府監管部門(如工商稅務)關係維護及專項工作開展,特殊重要事項的處理(如業務糾紛等)而開支的招待費用
使用方式:提前申請、批准后開支、統一管理(工廠領導統一由總辦負責接待,重點合作單位、政府監管部門由業務部門歸口接待)
四、使用人:部門負責人以上幹部。
五、開支標準
1、日常管理招待費
崗 | 開支標準 | 用途及說明 |
督辦領導 | 每個業務單元每月500元+每個業務單元1條黃芙蓉(或者藍硬半條)或等值的酒水。 | 業務單元指分公司、業務項目 |
業務部門負責人 | 500元/月 | 用於部門工作開展及分公司業務管理對象 |
總辦/人力/財務負責人 | 300元/月 | 用於部門工作開展 |
備註 | 1、業務負責人兼任督辦領導的,2項相加。 2、招待煙每月在總經辦統一領取。 |
2、專項招待費
依據需要,事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后開支,詳見《專項招待費申請表》。
六、使用要求:
1、招待費機構:總經辦
2、開支按照程序辦理。
3、杜絕無效開支及浪費,禁止私用和濫用,否則將取消資格。
4、管理招待費與招待禮品合併在總經辦設立年度預算,在預算內開支。
七、審批及報銷程序
1、報銷人按財務要求填寫《日常管理招待費明細單》,並註明招待時間、人員及招待事由,由總辦主任審核,總經理審批,財務報部銷。
2、每月報銷一次,費用統一計入總經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