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聚會活動經費管理辦法
為保證同學聚會活動能夠正常、持續開展,合理使用、管理資金,並結合同學們的實際情況,經籌委會商議,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管理原則
公開、透明,取之於同學,用之於同學的原則。
二。 經費的籌集
由參與聚會的同學個人繳納活動經費。
三。繳費額度
參與聚會的同學每人繳費人民幣200元。有特殊困難的同學,經籌委會同意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個人繳費。
四。繳費方式
1.繳費賬戶: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
【戶 名】:周 紅
【賬 號】:6282 1824 2001 3***
【聯 系 人】:周 紅 13508786***
2.繳費方式:同學們可以選擇多種方式繳費,如銀行轉賬、支付寶、微信等,但要預先和收款人溝通,相互以短信、微信等方式確認。
五。經費的管理人員
會 計:何廷梅
出 納:周 紅
監 督 員:劉建新 劉愉 段曉凡 李青 段文娟
六。經費管理
1.收入管理:參加聚會的同學交費后,由出納和會計共同核對相關憑據后造冊登記,並向籌委會提交分項明細表和匯總表,經籌委會全體委員審核通過並簽字後作為會計記賬原始憑證。
2.支出管理:(1)支出項目。所有經費的支出均安排在與同學聚會有關的項目上,與此無關的任何支出均不得佔用該經費。(2)支出權限。根據《活動方案》確定的項目,由總理事人授權的經辦人向出納申請支付。(3)報銷程序。聚會活動的所有費用支出一律按規定程序報銷。所有支出憑證均由經辦人、出納員、監督員、總理事人簽字后予以報銷。
3.台帳設立:會計根據有效的憑證設立本次活動總台帳,活動結束後向籌委會提交相關報表,經籌委會審核後向全體同學公示。
七。費用的承擔和處置
1.屬選項活動項目的按實際參加的同學人數,從其個人繳費數額中扣除,即不參加活動不分攤費用。
2.屬集體活動項目的費用平均分攤,即缺席活動的也要分攤費用。
3.根據個人經費的使用情況,籌委會在活動結束后15日內,將結餘部分一次性返還個人。
八。 財務監督
1.任何一名已繳費的同學均有權查詢費用使用情況。
2.任何一名已繳費的同學對經費使用提出的質疑,籌委會必須正面的完整的給予答覆。
3.籌委會應在活動結束后15日內向全體同學公示本次活動的明細帳目。
4.本次活動經費管理的台帳、原始憑證、及相關文件的保存期為三年。
【回家-2015】同學聚會籌備委員會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