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合格法官學習討論活動徵文
"五感"法官
陳文超
隨着司法體制改革在試點省份的不斷深入以及在全國各個省份的全面鋪開,從中央到地方,早改早發展、早改早受益的共識已經形成。對於法院來說,如何在這次改革中更好的完善自己、發展自己,就是法院內部人的問題,這其中尤以法官的定位最重要。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官?抑或說一名稱職的法官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才能在這次改革中更好的服務於法院的工作呢?筆者認為,一名合格的法官應當具有以下五種品質。
一、信念堅定的正義感
法院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法官就是這條防線里的仗劍者,秉承公平正義的基本原則,揮劍斬逆,懲惡揚善,定紛止爭。當前法院的審判執行任務越來越繁重,一方面受理的案件數量呈現高速增加之態,另一方面在辦案質量上,除了依法辦案,追求案件的法律效果,也要讓當事人息訴服判,追求社會效果,導致法官身上所背負的辦案壓力也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一種堅忍不拔的毅力和對司法事業的一片赤誠之心,誰還會留下,選擇堅守。堅守對公平正義的信仰、堅定對未來法治的信心,就是法官在司法體制改革浪潮席捲而來時,在案多人少局面依舊存在的情況下,熱心審判事業,堅守社會公平正義防線的定心丸和強身劑。
二、司法為民的責任感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就是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正當利益,體現在法官身上,就是要司法為民,這也是法官的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只有強化司法為民的責任感,才能發揚情系百姓、紮根基層的敬業精神。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須堅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動關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體到審判工作中,要不斷強化為民、便民、利民意識,增強司法親和力,充分體察當事人文化水準和法律意識,做好釋法明理、訴訟指導工作,讓當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三、敢於擔當的危機感
法官既是改革的主體,也是改革的客體, 眼下正是法院改革和發展的關鍵時期,在這歷史性的時刻,法官要肩負起使命,敢於擔當,勇於犧牲,順應改革的要求,推動整個法院工作繼續向前發展。作為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更應堅持一種信念,秉持一個理想,視法律為自己忠誠的事業和精神追求,並甘願為之努力和奉獻。同時要善於在審判實踐中創新,在創新中謀求發展。面對日新月異的挑戰,必須敢於以開闊的視野、寬廣的眼界、開放的胸懷,認識問題、分析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要緊跟時代的步伐,開闢新途徑、探索新方法、總結新經驗,創造性開展審判工作。
四、清正廉潔的榮譽感
清正廉潔是法官的職業道德底線和職業尊榮感的必然要求。從職業角度看,法官只有做到慎獨、崇儉,加強自我約束,不受利誘,才能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平公正的處理每一件案件,體現司法的公信力。從名譽角度看,只有堅持自警、自勵、自省,在工作中剛正不阿,守住法官廉潔的做人底線,確保廉潔司法,將理想信念和底線思維貫徹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之中,才能體現法官的風清氣正和卓爾不群。
五、勤奮上進的緊迫感
法官是一個對理論性和實踐性要求非常高的職業,對於一名法官來說,學習是他在法院工作生涯中永恆的主題。社會的不斷變革以及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導致法律法規的不斷更新和觀念的轉變,要想做好一名法官,必須把不斷學習作為一種責任、一種追求、一種境界,堅持對法律專業知識和先進信息的學習,孜孜以求,不斷拓展知識面,博學兼收,以應對審判工作中出現的新類型案件和可能出現的各種新情況。不堅持學習,就不能與時代的發展同步,甚至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作為一名法官,不清楚掌握最新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就不能正確處理案子。
(作者單位系德宏州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