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法律徵文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思潮的湧現,學校也不再是一個世外桃源,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也在漸漸地影響到了我們這些無知的青少年,青少年年齡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會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
比如:有的同學在學校上學的時候,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小摸,小到拿別人一支鉛筆、一塊橡皮,大到偷錢、截錢等等,還有的同學愛打架。總之在他們小小的年紀,就已經有了許多劣跡。當他們走出校園,或早或晚,幾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制越來越重要地成為一個人成長所必須掌握的武器。
同學們可能會以為犯罪離我們遙不可及,彷彿就像那大洋彼岸的事情一樣,我們只需隔岸觀火,眼見火勢蔓延着,卻認為火勢是絕對不會殃及到隔着大洋的我們。
不是的,其實在我們的身邊也有很多未成年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在某一個村莊里,有一個小男孩在讀三年級時迷上去網吧上網,導致經常偷家裡的錢。有一次被家人發現了,他還堅持說他沒有偷,他的父母很生氣就狠狠的教訓了他一頓。可是他並沒有改掉這個壞習慣!因為他怕爸爸媽媽再打罵自己,所以他不再偷家裡的錢。但他竟然變本加厲,去偷鄰居家的錢,他的行為讓他的家人感到十分失望……不管他的父母再怎樣管教他,也沒有用!最後,他的家人在無奈之下把他送進少年管教所……這是一個多麼令人感到惋惜的事啊,一個原本品學兼優的孩子,因迷上去網吧上網被送入一間沒有歡聲笑語的少年管教所里,也斷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有時,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們需要法律來止住將要上前跨出的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們將要邁下的這一步而不是縱恿。但我們更需要一顆正直善良且堅定的心,指出一條踏實的成長道路,才不會迷失方向……
世界的美麗在於人們對規則、法律的遵守。為了讓世界變得更美好,讓我們人人學法、懂法、守法。我們要時時謹記: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
篇二:法律徵文
不錯,人人都崇尚自由,每個人也都非常希望自己有極大的自由權力。那當然,我也希望自己這樣。沒有人像警察一樣限制着我,可以隨心所欲的上網玩遊戲,想玩多久就玩多久,盡情的睡大覺,毫無顧忌的吃大人們稱之為“垃圾”的食品……呵呵,這生活,怎一美字了得!現實不可能是這樣,我只能在這個範圍內想象一下了。至於別的,啊?那可不行啊!陰森的鐵窗把我從美夢中喚醒。
21世紀是個法治社會。俗話說得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人人都認為自己應該擁有絕對的自由,而且要有自己來決定自己的權利,那我們的社會會是什麼樣子呢?我們還會有平靜祥和的校園嗎?閑暇時間我們還敢和小夥伴們遠離家長的視線自在的遊戲嗎?甚至,天黑了,我們還敢到樓下散步嗎?好可怕,不敢再想了。作文
寫到這裡,我想起了一件事。我在練字時姥爺曾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學習吹笛子時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就是奶奶扭秧歌鍛煉身體還要注意“身法”。為什麼那麼多事情都離不開這個“法”字呢?“法”究竟是什麼?我感覺“法”就是懸崖峭壁邊堅實的護欄,護欄裡面是可以放心行走的人行道,而外面則是深不可測的萬丈深淵,這道護欄就是生與死的分界線!
常聽大人們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些話。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甚至一個學校,如果沒有法律、規定,肯定會成為一盤散沙。20**年9月1日,新的《小學生守則》、《小學生行為規範》一共30條。這個不僅要每人記牢,更要每個同學都認真做好《守則》和《規範》中的每一條,用它來規範我們的行為。只要我們把《守則》和《規範》牢記在心,溶入生活之中,所有的青少年都會是“五好少年”。作文
寫到這裡你明白了嗎?自由固然重要,可是為了讓我們自由的生活更美好,還是請大家把自己約束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中吧,小小的放縱也許只會換來老師或爸媽的一頓“電閃雷鳴,狂風暴雨”。如果是觸犯了法律呢?會不會就像是翻到了護欄外面一樣呢?那後果可就……
我愛這個法治社會,同時我更會注意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積累法律知識,它固然是約束着我,但是它更是我的保護神。親愛的同學們,你們呢?
篇三:法律徵文
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少年,我們是90后,我們是祖國的希望,也將成為祖國的棟樑。國家愛護我們,關心我們,一直注視着我們的成長。近幾年來,祖國不斷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教會我們,遇到困難,要學會使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
在法制的藍天下,我們從一群羽毛未豐滿的小鳥,漸漸長成了可以翱翔於藍天的雄鷹。
法制與我們息息相關。倘若生活離開了法制,那麼後果將難以想象,也許會是滅頂之災。而青少年的法律素質如何,關係到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所以,我們必須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與法律同行。在生活中有關法制的事例很多,例如:同學之間產生矛盾,互相吵架甚至鬥毆,有意傷害他人,這顯然是不正確的。這樣一來,萬一出了什麼事故,不僅自己會受傷,而且也會受到家長,老師的批評。後果嚴重的,還要遭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一例,足以看出有些人的道德觀念是多麼的落後,黨中央就此採取了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理》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罰款或警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小小的事例就告訴我們。一:要講文明,懂禮貌,團結同學。二:同學之間有矛盾要找老師或家長解決,不能互相動手打人,不能欺負小同學。
法律又是無處不在的。“與法律同行”從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動。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可不是那麼簡單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這是法律規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這樣,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當糾紛的出現也意味着法律的到來。它可以合理解決事故,可以讓一切平息。沒錯,如果沒有人違反法律,就沒有事故的出現,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這裡面有着很奇妙的關係,而一切都關於法律,所以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與法同行,那麼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談到法,有許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記得一次在一家商店買了一支鋼筆,沒用幾天筆尖就裂開了,墨水都吸不進去。我氣不過,到商店要求調換,誰知老闆竟推卸責任,說是我自己弄壞的,而且鋼筆這種小物品不包換。朋友們都勸我一支鋼筆值不了多少錢,自認倒霉算了。我想起政治書上消費者維權的有關條例。我去找政治老師,老師告訴我,這家商店的做法觸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於是我理直氣壯的去找商家,那老闆肚子里也是有些墨水的,不想影響生意,於是給我調換了一支新筆。這件事更讓我知道,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在學習和實踐法的過程,我學會了很多,收穫了很多。韓非子說的好:“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讓法常駐我心,為祖國的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