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理督辦函書
山東省 人民法院 院長
山東省 人民法院監察室
隸屬於山東省荷澤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區曹縣法院執行局二庭王秀銀,在辦理<2006>年曹民一初字342號案子時執行不力,不作為,拒不執行查封.拘押.凍結財產的執行規定.有失公正和人民法官公僕的光輝形象。在辦理此案的過程中不知啥原因王秀銀態度強硬蠻橫無理、惡劣,使我無法與他溝通與商量,具體表現如下:
其一:在執行過程中,王稱找不到人,讓我多次一人跑到被告所住地確認被告是否在家,在去被告家執行的過程中,責令我給警車加油,在強制執行被告趙存書時王稱帶不出村,請問四個人都帶不出趙 在返回途中,王稱還有事把我一人扔在距離曹縣60裡外的樓庄。
其二:在執行過程中,王一再推託,稱這不行那也不行稍微懂點法律的人都知道,在判決后如果執行有難度,可對被告的財產實行強制執行,對於這一方面我也多次對王提起,可是得到的答案卻是查存款你去查吧,拉東西你去拉吧!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司法為民,扎紮實實為群眾辦事嗎?他拿着黨和人民發的工資卻不為人民辦事!不如下崗回家!
總之一言難盡,花了很多的費用,郵寄傳票快遞費,送傳票費,立案訴訟和實際費,執行加油費,請吃飯費和從商丘DD曹縣DD樓庄鄉跑無數次路坐車,住宿費等,打官司難,執行更難。
按法院規定立案執行6個月結案,現在一年多了,我將此情況已向縣院執行局反應多次要求更換法官,現仍在扯皮中。
今特向中院申請下函督辦同時更換執行法官,儘快能使本案得到公正執法早日結案。
高法的肖揚院長曾提出司法為民宗旨切實解決11方面的問題,其中都包括使當事人儘快獲得公平裁判結果,切實解決執行難,及時維護案件勝訴方權益,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希望儘快能夠把此事解決好,以此更好的建立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誠信!!!!
此致為盼!!!
申請人:辛傑
1359236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