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院調取證據申請書
申請人:朱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址:XX市XX區XX路XXXX號
被申請人:朱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址:XX區XX路XXXXXX號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調取位於XX區XXX路X號住房的具體信息。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繼承糾紛一案已訴於人民法院,現正在審理過程中。申請人提交的遺囑公證書中載明XXX有住房一套,該房屋的相關證件在被申請人手中。現被申請人對該份證據材料拒絕提供。該房屋原屬單位分配住房,後由職工補繳價款后取得的個人住房。以上證據材料XXXXX均有檔案材料可查。庭審前,申請人曾多次前往,請求予以查閱,但均被拒絕。
基於上述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15、16、17條之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以便於法庭的正常審理,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調取以上證據材料。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1. XXXXXXXX地址:XXX市XXX區XXX號。
2.收集、調取證據的範圍和內容:位於XXXX路X號住房的具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