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黨委,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委局辦黨委、黨組、總支(支部):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築牢新任領導幹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法規防線,並使其更好地接受黨組織、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特制定全市科級領導幹部履行廉政承諾實施辦法。
一、承諾對象
市委任命或市委提名由有關部門任命、選任的,自本《辦法》下發之日起新任的科級領導幹部。
二、承諾內容
1、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履行自身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
2、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以及省、市制定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
3、堅決抵制跑官要官,堅決拒收錢財,堅決不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堅決不參與賭博,堅決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工程招投標等經濟活動。
4、堅持民主集中,帶頭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遇有重大事項和人事任免,均經集體討論;堅持依法行政,不濫用權力。
5、嚴格管好自己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絕不允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打着自己旗號辦私事,謀私利。
6、認真執行兩個《條例》,自覺接受黨組織、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三、承諾方法
1、市委領導對新任的科級領導幹部進行任職談話,並把廉政教育作為重要內容。
2、新任的所有科級領導幹部在就職時都必須向組織作出任期廉政承諾,並簽訂承諾書。
3、承諾書由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共同擬定,由新任科級領導幹部在承諾書上簽字,承諾書一式三份,由市紀委(存入廉政檔案)、市委組織部、承諾人各執一份。
4、新任的領導幹部在班子的第一次會議和第一次機關幹部會議上宣讀承諾內容,並在本單位醒目位置上進行公示。
5、對新任領導幹部在提拔當年組織到黨風廉政教育基地參觀學習一次,黨員領導幹部重溫入黨誓詞。
四、承諾要求
1、時刻銘記承諾內容。新任的科級領導幹部在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要時刻銘記向市委作出的莊嚴承諾,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做到自重、自律、自警、自勵,秉公辦事,廉潔從政。
2、及時檢查從政品行。新任的科級領導幹部要及時檢查自己的從政行為,檢查八小時以外有無違反《廉潔從政承諾書》的有關情況。年終考核、考廉要對一年來履行《廉潔從政承諾書》的情況進行認真地回顧總結。
3、自覺糾正違規行為。新任的科級領導幹部發現自身有違反《廉潔從政承諾書》有關內容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違法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到相關執法執紀部門說明情況,並向所在單位黨組織說明自己的違法事實。
五、違反承諾的處理
1、違反《廉潔從政承諾書》有關內容情節較輕的,承諾對象要主動接受組織的批評教育,積極配合組織上採取的各種教育措施。情節嚴重的,要主動接受相關執法執紀部門採取的必要措施,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如實接受定性處置結論。
2、違法違紀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承諾對象要主動辭去領導職務,或接受組織的勸誡辭去領導職務。應辭職而不辭職的,由市委免去其擔任的領導職務。
六、組織領導
新任科級領導幹部廉政承諾工作在市委領導下,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負責。具體工作由市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和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