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縣文明委決定在我縣開展評選文明誠信業戶活動,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 指導思想 要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完善誠信體系為目標,以文明經營為基礎,以誠信為核心,以繁榮市場為目的,進一步加快市場信譽體系建設,全力推進市場長效監督管理機制的建立,提高市場管理水平,為繁榮肇州經濟做出貢獻。 二、評比內容及標準 2005年文明誠信業戶評比活動在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經營場所的個體業戶中進行,年內在縣城內評出20——40個文明誠信業戶,在各鄉鎮評出30 戶文明誠信業戶。文明誠信業戶評比活動分文明誠信業戶和文明誠信業戶標兵兩個級別。文明誠信業戶具體標準如下: (1)守法經營。經營者持有營業執照,在顯要位置出示營業執照或核定的其它標誌,人證相符。經營者按照規定履行商品退換制度。經營者不得銷售國家禁止銷售的商品。經營者按照規定,持有其它必要的合法證件。認真執行稅收、工商管理等相關政策和規定,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經營活動。 (2)文明禮讓。經營者要使用規範的服務用語,做到來有迎聲、去有送聲,不得強買強賣,在服務過程中不得對待顧客冷、沖、硬、橫,做到笑臉相迎、熱情待客、禮貌相送。 (3)誠信服務。經營者必須建立經營台帳,按照規定製度使用信譽卡,不得有摻雜使假、設托誘導銷售、虛假宣傳、假冒商標等欺詐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符合規定,及時糾正和處理經營過程中的違章違規問題。 (4)潔凈環保。經營場所的要達到綠化、美化、凈化和亮化。室內要寬敞明亮、清潔乾淨。室外要使用規範牌匾。要按要求認真執行“門前四包”(包衛生、包花草樹木管護、包公共設施管理、包無亂塗亂畫)制度,積极參与到城鎮建設之中。 (5)熱心公益。經營場所要有必要的防火、防盜、安全通道等設施,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要積极參与“四美”文明社區創建活動,積极參与各種社會公益活動,真正樹立起個體業戶的良好文明形象。 三、方法、步驟 本活動由宣傳部文明辦牽頭,工商局組織實施。 1、宣傳發動。4至5月份將評選方案印發到參評個體業戶當中。 2、組織爭創。由宣傳部文明辦和工商局深入到各個體業戶中指導爭創,並利用媒體進行宣傳推廣。(6至7月份) 3、組織申報。申報文明誠信業戶採取自薦與推薦的方式進行。自薦是指個體業戶直接向工商局提出創建文明誠信業戶的申請。農村個體業戶由各鄉鎮黨委會同工商所組織評選,並向縣委宣傳部文明辦推薦(8至9月份)。 4、組織考核認定。採取聯合檢查抽查的形式進行。將成立由宣傳部文明辦、工商局相關人員組成的聯合檢查組,採取現場抽查與暗訪的形式對申報業戶進行考核認定。考核認定后要徵求縣地稅局、國稅局、建設局、物價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要採取一定方式進行公開公示。如發現有違法亂紀記錄、在消費者協會有違規投訴記載、不按規定繳納稅收的、不執行“門前四包”責任制的個體業戶要實行一票否決。 5、表彰命名。對於考核認定的個體業戶將以縣文明委名義進行表彰命名,頒發牌匾,並有選擇地在媒體上宣傳先進事迹。
*縣文明誠信業戶 評比活動實施方案 標籤:兩個文明建設